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8年10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10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10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10月18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有权要求向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债权转让制度。《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在债权转让中,通知债务人仅仅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而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从理论上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转让合同应当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体到本案中,就是自10月18日起生效。选项A是错误的。债权转让经通知债务人之后,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应向受让人清偿债务,转让人对受让人则无清偿义务可言。冈此,选项B正确,D是错误的。另外,《合同法》第83条还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由于乙公司的债权在10月20日才到期,故乙公司只能自该日起才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选项C错误。

  • 第2题: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抵销。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9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可见,当事入主张抵销的,需要通知对方,但不必取得对方的同意,排除B项。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两种情形。《合同法》第99条规定的是法定抵销,第100条规定的是约定抵销。这里分析法定抵销。法定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千方可以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法定抵销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如果给付种类不同,不问其客观的价格是否同一都不允许抵销,因此抵销通常在金钱债务或者代替物债务上适用。本题提到的情形属于金钱债务,因此可以适用法定抵销,更不用说约定抵销了。可见,此类债务属于债务性质相同的情形,可以适用抵销,排除C项。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是否可以适用抵销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仍然属于合法债务,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所以,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可以适用抵销。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排除D项。

  • 第3题:

    下列起诉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是( )。

    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拖欠货款10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元,但乙公司已被注销

    C.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但在开庭审理前撤诉,一个月后又向人民法院就该案提出起诉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套住房,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


    正确答案:B
    【解析】题中A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B项中乙公司已被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已不存在,故其为不适格的被告。C项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诉讼终结;撤诉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项允许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第4题:

    2016年1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了一批货物,货物共计10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应于2016年3月1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16年5月1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16年7月1日前支付20万元。但是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始终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乙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全部货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以第一期货款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为由提出抗辩,法院应驳回乙公司要求偿还第一期货款的诉讼请求
    B.法院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制度进行裁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货款的诉讼时效部分届满
    D.对于甲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应不予支持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履行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民法总则》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即从2016年7月1日起算。乙公司于2019年4月1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对甲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不予支持,因此A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民法总则》第193条,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B选项错误。依据《民法总则》第189条,分期付款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不存在诉讼时效部分届满的说法,C选项错误。

  • 第5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保证债务;保证人的追偿权【详解】《担保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本题中债权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有权拒绝付款。保证人因此也具有抗辩权,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否享有追偿权?《担保法》对此缺乏规定,但本题中丙明知2万元的债权有严重瑕疵,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仍然放弃抗辩权而径行承担保证责任,即属于有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有过错,则无追偿权。所以,A选项正确;在B选项中,若丙不知债权人债权的瑕疵,但是乙公司的瑕疵履行已经构成违约。则乙公司获得2万元的对价不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构成不当得利;在C选项中,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保证人放弃时效抗辩,清偿债务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在D选项中,丙公司放弃的是自己的先诉抗辩权未放弃自己的追偿权,其仍可向甲公司追偿。所以,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D.若甲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即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是原告,次债务人(丙公司)是被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选项C错误;甲公司对丙公司起诉或申请仲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

  • 第7题:

    2005年2月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多次催还欠款无效,于2008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商场已过诉讼时效
    • B、乙公司仍可提起诉讼
    • C、由于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该案
    • D、若甲公司自愿还款,乙商场仍有权接受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公司决定将销售部门和设备运输部门分离出去,组建M设备销售公司和N设备运输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M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现在乙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分立前甲公司未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10万元货款的偿还办法是()。

    • A、由甲公司单独偿还
    • B、由M公司单独偿还
    • C、由甲公司、M公司、N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
    • D、由甲公司、M公司、N公司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偿还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对外负债400万元,另有100万元货款没有收回,欠款人为乙公司。1998年10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丙、丁两公司,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登记与公告。同年12月,丙、丁公司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由丁享有,并通知了乙。指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选项。()
    A

    丙、丁之间的协议无效,乙应向丙偿还100万元货款

    B

    丙、丁之间的协议对乙不发生效力,丁无权向乙追索货款

    C

    丙、丁之间的协议成立,但乙不得向丁偿还100万元货款

    D

    丙、丁之间的协议有效,乙应当向丁偿还100万元货款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2005年2月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多次催还欠款无效,于2008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乙商场已过诉讼时效

    B

    乙公司仍可提起诉讼

    C

    由于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该案

    D

    若甲公司自愿还款,乙商场仍有权接受


    正确答案: D
    解析: 诉讼时效只是消灭当事人的胜诉权,当事人仍然享有起诉权,乙商场仍有权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当事人的债权变为自然权利,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仍有权接受。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

    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三年前拖欠乙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乙公司三年间并未催收。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若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书,则甲公司不能再主张时效届满

    B

    若甲公司不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则乙公司有义务提醒甲公司

    C

    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该笔欠款,则乙公司属于不当得利

    D

    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该笔欠款,则乙公司无须返还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6万元货款,乙公司欠甲公司3万元装修费。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以乙公司欠款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予以装修费冲抵货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公司债务已过期,不得抵销


    参考答案:BCD

  • 第14题:

    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到期未还。乙公司需付甲公司加工费5万元,已过诉讼时效。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主张撤销,通知乙公司即可

    B 甲公司主张抵消,须经乙公司同意

    C 双方债务性不同,不得抵消

    D 乙公司主张抵消,须经甲公司同意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抵消权及其行使问题。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付条件或者付期限。”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责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债权均为金钱之债,种类相同。但是,二者在性质上存在差异,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沦为自然之债,无强制履行性。而乙的债权到期而尚未过诉讼时效,可以通过诉讼得到强制执行。于此场合,可认为二者的债权品质不同。因此,根据上述第100条的规定,甲公司如果主张抵消,须双方协商一致,即须乙公司的同意。而非仅通知乙公司。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

  • 第1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最终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
    讲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但是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人是债务人,不 是次债务人。所以D错,符合题意。

  • 第17题:

    甲、乙均为公司,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丙公司偿还乙公司1000 万元,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只剩3个 月,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后,乙公司未予答复。下列表述 正确的是:( )
    A.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为第三人代 为履行B.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甲公司对乙公 司享有500万元的货款债权,丙公司可以该500万元 主张对乙公司的抵销
    C.如乙公司不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乙公司对 甲公司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
    D.如乙公司同意甲丙公司的协议,则乙公司对丙 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答案:D
    解析:
    。本题虽然是甲丙之间的协议,但该协议的 内容不为代为履行而为债务承担,故A选项错误,债 务承担自通知到达债权人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债权 人同意时诉讼时效中断,故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债务承担中,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 抵销权向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18题:

    (2010年)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还款……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时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起诉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庚公司代甲公司履行债务?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如果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庚公司的债权,乙公司有权行使代位权,要求庚公司代甲公司履行债务。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 第19题:

    甲公司欠乙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欠甲公司货款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拟主张抵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
    • B、甲公司主张抵消,须经乙商场同意
    •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消
    • 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消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0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一直未主张权利。2018年10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到期债权催收通知单,要求于1个月内偿还10万元欠款及其利息。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并将通知单寄还甲公司,但未盖公司公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在通知单上签字,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B

    虽通知单未加盖乙公司公章,但甲公司仍有权要求乙公司偿还债务

    C

    甲公司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还款义务

    D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还款的,乙公司可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提出抗辩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2018年10月14日时,甲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债务人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不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BD两项,《民法总则》第192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本题中,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催收通知单上签字,视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C项,法定代表人为法人机关的组成部分,并非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定代表人实施的职务行为,效力直接归属于法人。本题中,李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对乙公司而非李某个人发生效力。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到期未还。乙公司需付甲公司加工费5万元,已过诉讼时效。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甲公司主张抵销,通知乙公司即可

    B

    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

    C

    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

    乙公司主张抵销,须经甲公司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在本题中,甲、乙之间互负的债务虽然都是金钱债务,且均已到期,但因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故甲未经乙同意时,不得主动对乙主张抵销,以免损害乙的利益;乙则有权放弃自己享有的时效利益,主动对甲主张抵销,而无须经甲公司同意。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欠甲公司货款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拟主张抵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主张抵消

    B

    甲公司主张抵消,须经乙商场同意

    C

    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消

    D

    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消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B项,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D项,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因此甲公司的债权并未丧失。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

    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正确答案: A
    解析:
    ACD三项,《民法总则》第192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因此,乙公司书面答复的效力在于其同意履行3万元的意思表示使对方的债权具有了法律效力,甲公司的债权在3万元范围内可以要求法院强制乙公司偿还;乙公司的书面回函中“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的表述在法律上对甲公司是无效的。乙公司仅放弃了10万元中3万元的时效利益
    B项,《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乙公司的书面答复并非是为了与甲公司订立合同,该答复因不具有缔约意图而不构成要约。

  • 第24题:

    多选题
    2009年8月31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的一笔货款100万元到期,由于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该笔货款预计短期内无法收回。该公司已为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当日,甲公司就该债权与乙公司进行协商。下列协商方案中,属于甲公司债务重组的有()。
    A

    减免10万元债务,其余部分立即以现金偿还

    B

    减免2万元债务,其余部分延期两年偿还

    C

    以公允价值为90万元的固定资产偿还

    D

    不减免债务,但延期两年偿还,延长期间不加收利息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