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货物国际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A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B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B、乙公司与B银行之间同样属于委托关系,B银行与A银行均为乙公司的代理人C、B银行与甲公司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付款人拒绝付款,B银行不能强行要求其付款D

题目
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货物国际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A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B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B、乙公司与B银行之间同样属于委托关系,B银行与A银行均为乙公司的代理人
C、B银行与甲公司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付款人拒绝付款,B银行不能强行要求其付款
D、如乙公司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这种托收被称为跟单托收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
解析:
托收,是指由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托收行必须按照托收指示书中的规则和依国际规则行事,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在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不能起诉代收行,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综上可以看出,A、C两项为正确选项,B项认为托收行和代收行均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说法是错误的。D项中描述的托收被称为光票托收,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附货运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因此,D项错误。
更多“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货物国际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A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B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翔宇公司与日本木松公司签订了出口大蒜的合同,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营口分公司签发。翔宇公司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银行营口分行,委托其向买方收取货款,营口分行又委托代收行日本某商业银行代收款项。日本某商业银行通知收货人拿钱到该银行赎单。但木松公司经理到银行承兑后即将提单拿走,提取货物后也未付款。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银行在托收中仅是一种代理收款的作用,因此代收行在本案中无过错

    B.银行托收是依据银行信用,因此托收行与代收行对收货人的提货不付款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翔宇公司可以直接对日本某商业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反托收指示的赔偿责任

    D.翔宇公司只能通过营口分行向日本某商业银行追究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在托收付款下,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商业信用,银行并不承担责任。银行在托收中所起的仅是一种代理收款的作用。故B 选项错误。本题中,采取的是付款交单的方式。而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在收款过程中,只有买方支付货款后才能将单据交给买方的托收方式,即一手交钱,一手交单。代收行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付款交单的要求,其有过错。故A 选项错误。在托收各方当事人的关系中,只有委托人与托收行的关系以及托收行与代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在托收业务中,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书行事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应注意,委托人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故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 第2题:

    【资料二】

    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59~63小题。

    59.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P银行

    D.Q银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汇票的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付款人,本题承兑人为甲公司,因此付款人为甲公司。

  • 第3题:

    中国翔宇公司与日本木松公司签订了出口大蒜的合同,付款方式为付款交单(D/P)。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营口分公司签发。翔宇公司将单据交给托收行中国银行营口分行,委托其向买方收取货款,营口分行又委托代收行日本某商业银行代收款项。日本某商业银行通知收货人拿钱到该银行赎单。但木松公司经理到银行承兑后即将提单拿走,提取货物后也未付款。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银行在托收中仅是一种代理收款的作用,因此代收行在本案中无过错
    B、银行托收依据银行信用,因此托收行与代收行对收货人的提货不付款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翔宇公司可以直接对日本某商业银行起诉,要求其承担违反托收指示的赔偿责任
    D、翔宇公司只能通过营口分行向日本某商业银行追究责任

    答案:D
    解析:
    在托收付款下,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商业信用,银行并不承担责任。银行在托收中所起的仅是一种代理收款的作用。故B选项错误。本题中,采取的是付款交单的方式。而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在收款过程中,只有买方支付货款后才能将单据交给买方的托收方式,即一手交钱,一手交单。代收行的行为显然不符合付款交单的要求,其有过错。故A选项错误。在托收各方当事人的关系中,只有委托人与托收行的关系以及托收行与代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因此,在托收业务中,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书行事致使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应注意,委托人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 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 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 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 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 分行为代收行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 是委托关系 . .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 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 的直接关系


    答案:C
    解析:
    。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 人,但按照代理的一般原则,在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并没 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 托人遭受损失的,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委托 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

  • 第5题:

    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已经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背书行为的是()。

    A.甲公司将汇票交付乙公司
    B.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
    C.丙公司持汇票向Q银行办理贴现
    D.汇票到期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答案:B,C
    解析:
    ( 1)选项 A:属于出票行为;( 2)选项 C:贴现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融通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 3)选项 D:委托收款属于非转让背书。

  • 第6题:

    下列有关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卖方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的关系
    • B、卖方作为托收行的委托人,同样是代收行的委托人,因此在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导致卖方损失时,卖方可以直接起诉代收行
    • C、卖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卖方付款
    • D、代收行不与卖方发生直接的委托关系,代收行与买方也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D

  • 第7题:

    2017年3月1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2017年9月11日,甲公司的开户银行P银行为该汇票承兑。 2017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P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后,拒绝付款。 该汇票的付款人为()。

    • A、甲公司
    • B、P银行
    • C、乙公司
    • D、Q银行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

    卖方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的关系

    B

    卖方作为托收行的委托人,同样是代收行的委托人,因此在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导致卖方损失时,卖方可以直接起诉代收行

    C

    卖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卖方付款

    D

    代收行不与卖方发生直接的委托关系,代收行与买方也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托收。托收关系中,卖方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AB错。卖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卖方付款,因为"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承诺,所以银行有义务支付经其承兑的汇票,C正确。D正确,因为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

  • 第9题:

    多选题
    2014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背书行为的是()。
    A

    甲公司将汇票交付乙公司

    B

    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

    C

    丙公司持汇票向Q银行办理贴现

    D

    汇票到期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2014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下列当事人中,属于该汇票债务人的是()。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P银行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汇票债务人包括出票人(甲)、承兑人(甲)、背书人(乙、丙)和保证人。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

    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

    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转让背书行为的是( )。
    A

    甲公司将汇票交付乙公司

    B

    乙公司将汇票转让给丙公司

    C

    丙公司持汇票向Q银行办理贴现

    D

    汇票封期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1)选项A:属于出票行为;(2)选项C://贴现申请人应当在票据背面作成转让背书;(3)选项D://委托收款属于“非转让背书”。

  • 第13题:

    根据材料,分析回答下列 35~39 小题:

    【资料二】

    2010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9月1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其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

    第 35 题

    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P银行

    D.Q银行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中国卖方与葡萄牙买方签订了土产品出口合同,葡萄牙买方以托收方式付款,甲银行是托收行,乙银行是代收行。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中国卖方应填写托收委托书,向托收行办理托收
    B.代收行应及时向葡萄牙买方提示
    C.银行应保证汇票和装运单据与托收指示书的内容一致性和真实性
    D.代收行应在韩国买方不提货时提取货物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托收。A正确,托收由收款的卖方向银行办理,填写托收委托书。B对,应当是向付款人买方提示。C错,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保证汇票和装运单据与托收指示书的表面一致,如发现任何单据有遗漏,应立即通知发出指示书的一方。D错,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

  • 第15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 1000吨鸡翅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旧金山其中规定货物可以有4%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7吨,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美国乙公司验收后发现总重短少6%,目货物的质量也与合同规定不符。美国乙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鸡翅全部变 质。关于本案,依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当美国乙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当美国乙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中国甲公司承担责任
    D.代收行应当无延迟地向托收行通知托收结果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托收
    讲解: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第10条b规定:“对托收单据所涉及的货物, 银行没有义务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对货物的存储和保险,即使有明确的指示要求这样做。” 故A项错误,不合题意。第11条a规定:“银行使用其他银行的服务以及办理委托人的指 示,费用和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代收行即使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其损失也由中国甲公 司承担,C项正确,符合题意。第24条规定:“托收指示应当就如果发生拒绝支付或拒绝承 兑时的拒绝证明作出明确的指示。如果没有此类明确指示,托收的有关银行没有义务就拒绝 支付或者拒绝承兑的单据作出拒绝证明。”故B项错误。第26条关于通知的规定中,明确 了提示行应当努力确定被拒绝付款支付或拒绝承兑的原因,并毫不迟延地将有关结果通知向 其发出托收指示的银行,D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 第16题:

    (2019年)2018年12月10日,W市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纸质商业汇票用于支付货款。12月1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申请承兑,P银行受理申请。P银行审查相关资料后给予承兑,但未在汇票上记载承兑日期。2019年3月11日汇票到期,持票人乙公司委托开户银行Q银行收取汇票款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乙公司委托Q银行收取汇票款项应当办理的事项是( )。

    A.在委托收款凭证上记载付款人为P银行
    B.将填写好的委托收款凭证与汇票一并提交Q银行
    C.在委托收款凭证上签章
    D.在委托收款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乙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 第17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A,B,D

  • 第18题:

    2014年4月6日,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发一张由本公司承兑的商业汇票交付乙公司,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10月6日。4月14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9月8日,丙公司持该汇票向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贴现,该汇票到期后,Q银行向异地的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发出委托收款,P银行于收到委托收款的次日通知甲公司付款,甲公司以乙公司一直未发货为由拒绝付款。该汇票的付款人是()。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P银行
    • D、Q银行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 B、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 C、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 D、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中国银行某省分行通过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B

    中国银行某省分行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C

    如果中国银行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D

    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案中,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是托收行,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行事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时,委托人并不能直接对代收行起诉。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故C错。

  • 第21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订有一笔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甲公司交运货物后,开立了以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并附随单据。交由某商业银行省分行通过其伦敦分行向乙公司收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省分行与伦敦分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B

    省分行是托收行,伦敦分行为代收行

    C

    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D

    伦敦分行与乙公司之间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

    E

    如果伦敦分行违反托收指示任务,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甲公司可以直接对其起诉


    正确答案: A,E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2017年3月1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到期日为2017年9月11日,甲公司的开户银行P银行为该汇票承兑。2017年6月30日,乙公司从丙公司采购一批货物,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9月30日持该汇票到其开户银行Q银行办理委托收款,Q银行为丙公司办理了委托收款手续,P银行收到委托收款凭证后,拒绝付款。该汇票的付款人为()。
    A

    甲公司

    B

    P银行

    C

    乙公司

    D

    Q银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即成为付款人。

  • 第23题:

    多选题
    我国甲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澳大利亚乙公司进行货物国际贸易,双方决定采用托收方式进行结算,乙公司出具了汇票,并向其所在地A银行提出托收申请,托收行接到申请后委托其在我国的代收行B银行代为办理收款事宜,代收行向我国甲公司进行了付款提示,我国甲公司付款后,托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款项。下列有关该托收国际支付的哪些说法正确?(  )
    A

    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

    B

    乙公司与B银行之间同样属于委托关系,B银行与A银行均为乙公司的代理人

    C

    B银行与甲公司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付款人拒绝付款,B银行不能强行要求其付款

    D

    如乙公司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这种托收被称为跟单托收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托收,是指由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托收行必须按照托收指示书中的规则和依国际规则行事,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托收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收行又是托收行的代理人,但在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如果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不能起诉代收行,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
    ABC三项,本题中的乙公司为委托人,A银行为托收行,B银行为代收行。故乙公司与A银行之间是委托关系,乙公司与B银行之间无直接合同关系,不属于委托关系。
    D项,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附商业单据的汇票,凭跟单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或不使用汇票的商业单据托收方式。光票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不附货运单据的汇票,仅凭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