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在上海市浦东区某拍卖会拍得价值为12万元的南宋青花瓷器一件。后因有事至南京市。龙某觉得不方便,便在南京当地委托A快递公司(注册地与运输车辆注册地均在南京市)将瓷器运输到自己在广西南宁的家。由于价值贵重,龙某也在南京B保险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为该瓷器的运输购买了一份保险。当龙某回到南宁收到瓷器时,已损毁为碎片。经询问,瓷器是在广州市中转时损坏的。在与快递公司和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龙某欲通过诉讼获取赔偿,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上海市法院有管辖权 B.广州市法院有管辖权 C.南京市法院有管辖权

题目
龙某在上海市浦东区某拍卖会拍得价值为12万元的南宋青花瓷器一件。后因有事至南京市。龙某觉得不方便,便在南京当地委托A快递公司(注册地与运输车辆注册地均在南京市)将瓷器运输到自己在广西南宁的家。由于价值贵重,龙某也在南京B保险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为该瓷器的运输购买了一份保险。当龙某回到南宁收到瓷器时,已损毁为碎片。经询问,瓷器是在广州市中转时损坏的。在与快递公司和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龙某欲通过诉讼获取赔偿,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上海市法院有管辖权
B.广州市法院有管辖权
C.南京市法院有管辖权
D.南宁市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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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商店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将一批瓷器从唐山运往北京,商店派一名押运员同行.途中停车吃饭,司机与押运员两人喝了一瓶酒,饭后继续上路.由于饮酒及劳累,司机要求押运员代其开车,押运员亦没有推辞.在一个转弯处,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瓷器全部毁损.对于该瓷器毁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A.商店承担责任

    B.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C.商店与运输公司分担责任

    D.司机与押运员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依《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依《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司机是某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押运员是某商店的工作人员,因而,应由运输公司和商店分担责任.正确选项为C.

  • 第2题:

    陈某有祖传珍贵瓷器一件,段某和梁某均欲购买,段某先与陈某达成协议,拟以12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约定三日内交货付款。梁某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陈某处,欲以15万元价格购买该瓷器,陈某欣然应允,当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无效

    B、陈某与梁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根据陈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梁某返还该瓷器

    D、根据陈某与段某达成的协议,段某可请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 第3题:

    2008年6月11日晚8时许,王某、李某与龙某等人在回住处途中,与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郑某回到其打工的公司后,将冲突告诉同在该公司打工的老乡张某,张即通过龙某打电话联系李某,双方约定通过打架的方式解决纠纷。当晚11时许,张某纠集了老乡共30余人,龙某、李某也纠集了何某等10余人,双方均持铁棒等凶器至斗殴地点。龙某一方见对方人多,遂逃离现场,张某一方即追赶。张某、郑某及彭某、向某等人追赶上龙某,张某等人对龙某进行殴打。龙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张某、郑某及彭某等即在池塘边捡起石块向池塘内冒出头的龙某投掷,使龙的头部不能浮出水面,致龙某因溺水死亡。本案中,张某、郑某及彭某应定( )。

    A.聚众斗殴罪

    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

    D.不构成罪


    正确答案:B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根据具体情况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双方只是为解决纠纷而进行斗殴,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因此,选B。

  • 第4题: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陈某
    B.醒龙公司
    C.鸿捷公司
    D.九龙公司

    答案:D
    解析:
    依上述分析,鸿捷公司和卧龙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而行纪合同是由存在必然关联的委托合同和买卖合同组成的,也就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为委托关系,受托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为买卖关系,委托关系是为买卖关系服务的。依《合同法》第142条、第147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本题中,货物已经交付给九龙公司,且存放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只不过该批货物的使用说明等资料未交付,故该批货物的风险责任应由九龙公司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5题:

    周某、陈某约定,周某将一辆车出卖给陈某,价款20万元,陈某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在陈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周某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1年3月1日,周某将该车交付给陈某。2011年5月1日,陈某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伤害最高限额为10万元)。2011年7月1日,陈某与邹某聚会后,陈某将该车借给醉酒的邹某驾驶,邹某驾车撞伤了行人龙某(交警认定邹某负全责),给龙某造成损失30万元。对于龙某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龙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龙某有权请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C.龙某有权请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D.龙某有权请求邹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A.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承担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 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机动车保留所有权买卖”。故龙某无权请求周某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错误。 CD.正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责任。”据此,陈某将车借给醉酒邹某使用,陈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陈某应邹某对龙某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故A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 第6题:

    陈某从某旅游景点的一个古代瓷器出租柜台购买了以把价值4500元的明代瓷壶,后经专家鉴定为赝品,仅价值300元。陈某立即返回此景点,但发现该瓷器柜台主人已人去楼空,经询问得知,该瓷器柜台是某摊主向景区租用的,现租期已满,承租人已不知去向。于是陈某与景区交涉,要求景区承担赔偿责任,但景区拒绝给予赔偿。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陈某可以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有()

    •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B、《合同法》
    • C、《旅行社条例》
    • D、《风景名胜区条例》

    正确答案:A,B

  • 第7题:

    邹某为自己珍藏的一件瓷器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的保险价值为10万元,保险金额为10万元。半年后,该瓷器因意外被完全毁坏,损坏时市场价值为30万元。保险公司应赔付邹某()

    • A、10万元
    • B、30万元
    • C、20万元
    • D、40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某商店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由运输公司将一批瓷器从唐山运往北京,商店派一名押运员同行。途中停车吃饭,司机与押运员两人喝了一瓶酒,饭后继续上路。由于饮酒及劳累,司机要求押运员代其开车,押运员也没有推辞。在一个转弯处,由于车速较快,不慎翻车,车上的瓷器全部毁损。对于该瓷器毁损,应当由()。

    • A、商店承担责任
    • B、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 C、商店与运输公司分担责任
    • D、司机与押运员分担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如某出口瓷器商欲投保金额1000元,免赔率5%,出运货物后实际破损为100元,保险公司应赔偿().

    • A、100元;
    • B、50元;
    • C、150元;
    • D、0元;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问答题
    李某为家用买了一辆现代轿车,价值20万元,并为爱车投了保,保险金额也为20万元。后来,李某下海做了出租车司机,但未把这种情况通知保险公司。轿车在投保期时,李某因在一次运送旅客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车辆报废。假设事故发生在李某自驾出游的过程中,且责任不在李某,此时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李某?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该。在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如果是自驾旅游,此时并没有增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朱某委托某汽运公司把一批瓷器运往甲地,并在乙县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保险,后车行至丙地时因道路颠簸瓷器大多破裂。就保险赔偿金额朱某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将之诉至法院。该车于丁地交通管理机关注册,则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BCD
    ABCD。

  • 第12题:

    马某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冯某,冯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马某10天后交货。季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马某当即决定卖给季某,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冯某听到此事,诱马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他。对该瓷器所有权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冯某已取得瓷器的占有权,可认为马某已履行合同,所有权归冯某

    B.所有权仍属于马某

    C.马某又卖给季某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属于冯某

    D.因对季某的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故应属于季某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马某虽然与冯某之间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冯某未实际取得标的物,冯某仅为合同债权人,不为瓷器的所有权人。马某与季某之间虽然订立了买卖合同,但瓷器未交付于季某,瓷器的所有权未转移给季某,季某不是瓷器的所有权人。冯某虽然实际占有了该瓷器,但其取得占有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方式,故其不能取得所有权,瓷器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马某。因此,本题正确选项答案为8。

  • 第13题:

    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正确答案:A
    张某与赵关、李某之间签订买卖合同,张某仅负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约定的期间到来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所有;赵某在得知张某将标的物卖与李某之后,诱使张某之子将标的物偷出,这并不构成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交付。张某之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将标的物交付给赵某,因此,在赵某占有标的物期间,标的物所有权仍旧属于张某。因此,选择A项。

  • 第14题:

    龙某与保险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签 订了 1份财产保险合同,并约定保险费分两次交纳,缴 清后保险责任即开始。龙某首期交了 8000元,2011 年1月15日龙某突然不想再投保了,于是向保险公司 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下列有关后果的叙述哪项是正 确的?( )
    A.保险公司不退回保险费,只退回必要的手续费
    B.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不退回必要的手续费
    C.退回保单的现金价值
    D.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且龙某应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保险法》第54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 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 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 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 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保险责任 尚未开始,故支付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现金价值不适 用于财产保险合同。故B项正确。

  • 第15题:

    齐某为某瓷器厂的业务员,因故于2003年5月被辞退。次年4月,齐某利用当初留有的一张盖有瓷器厂公章的业务介绍信,以瓷器厂的名义与佳兴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瓷器厂于年底前向佳兴公司供应瓷器1 000件,价款为10万元。佳兴公司同时向齐某支付定金3万元,并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合同同时注明了瓷器的规格、送货方式、交货日期等有关事宜。之后,佳兴公司由于合同到期后未见货到,便派人前去催货。该瓷器厂此时才知道齐某是以瓷器厂的名义与佳兴公司签订了合同。由于合同规定的瓷器单价较高,该厂遂以检修为名,要求宽限5个月交货,双方达成了延期交货的协议。宽限期满后佳兴公司仍不见对方交货,便再次派员到瓷器厂催货,要求对方供货并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该瓷器厂由于不能交货,遂以齐某已被辞退,其订立的合同对瓷器厂无约束力为由拒绝供货,佳兴公司遂向法院起诉。问:
    (1)如何认定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佳兴公司事后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3)瓷器厂是否有权要求齐某将定金交付给瓷器厂?为什么?
    (4)瓷器厂拒绝交货后,如果佳兴公司引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该公司获得的最大利益是多少?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的合同在行为上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而与相对人为民事活动的行为。本案中,齐某已被瓷器厂辞退,瓷器厂也未向齐某授权代定合同,因此,齐某以瓷器厂名义与佳兴公司订立瓷器买卖合同属于无权代理。
    (2)齐某与佳兴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在签订时为效力待定合同。后该合同由于瓷器厂的追认而转化为有效,如果瓷器厂拒绝交货,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该合同只有经过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合同即为无效。本案中,齐某已被瓷器厂辞退,但当佳兴公司派员到瓷器厂催货时,瓷器厂已经明知齐某以自己的名义代定合同。如果瓷器厂意图不承认这个合同,只须说明齐某无权代理这一事实即可,但瓷器厂见瓷器单价较高,有利可图,不仅没有拒绝追认这个合同,而且还与佳兴公司达成了延期交货的协议。这就意味着,瓷器厂对齐某的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故该合同自瓷器厂追认时起发生法律效力,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因此,瓷器厂应当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该买卖瓷器的合同经过追认转化为有效,因此,合同的当事人是佳兴公司与1瓷器厂,而齐某只是代理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时所获得的利益应当归属于被代理人,故齐某应当将定金交付给瓷器厂。否则齐某占用的定金构成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
    (4)佳兴公司获得的最大利益为5万元。理由是:首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的,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合同价款总额为10万元,而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为3万元,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超过的1万元部分无效。故应当认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为2万元。其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定金条款,又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条款,不能并行适用。故佳兴公司只能选择其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再次,佳兴公司与瓷器厂约定的实际定金数额为2万元,违约金数额为3万元,但同时瓷器厂多收的1万元系不当得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佳兴公司主张定金条款,可以获得4万元的定金返还,加上1万元,可以依据不当得利返还,故最高额为5万元。如果佳兴公司主张违约金条款,则违约金数额为3万元,加上1万元,故最高额为4万元。因此,佳兴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应当引用定金返还条款。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条款主要有:《民法通则》第63条(代理)、第92条(不当得利)、《担保法》第91条(定金数额)、《合同法》第48条(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第115条(定金罚则)、第116条(定金和违约金的选择适用)。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考生自行分析:如果瓷器厂拒绝追认该合同的效力,则应当如何处理定金和违约金问题?

  • 第16题:

    李某为家用买了一辆现代轿车,价值20万元,并为爱车投了保,保险金额也为20万元。后来,李某下海做了出租车司机,但未把这种情况通知保险公司。轿车在投保期时,李某因在一次运送旅客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车辆报废。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李某?请简要说明原因。


    正确答案:不该。因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本来为家用车的李某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出租营运,造成该车在运营中危险程度增加,对此负有通知义务,否则,因出租运营行为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17题:

    李某是南京市某建筑公司职工,在生产事故中受伤,其所在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南京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的主体是()。

    • A、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B、李某所在建筑公司
    • C、南京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 D、李某个人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某拍卖公司组织了一场明清瓷器拍卖会,在此次拍卖会上,拍卖公司的下列行为不正确的有:( )

    • A、拍卖公司在本次的拍卖中包含有本公司工作人员甲某的一件瓷器
    • B、拍卖公司接受张某的委托,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后,转托给另一家拍卖企业拍卖
    • C、拍卖公司委托他人代自己在此次拍卖会中竞买
    • D、某件拍卖品无保留价,对此拍卖师在拍卖前没有说明

    正确答案:C,D

  • 第19题:

    问答题
    李某为家用买了一辆现代轿车,价值20万元,并为爱车投了保,保险金额也为20万元。后来,李某下海做了出租车司机,但未把这种情况通知保险公司。轿车在投保期时,李某因在一次运送旅客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车辆报废。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李某?请简要说明原因。

    正确答案: 不该。因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本来为家用车的李某擅自改变用途,进行出租营运,造成该车在运营中危险程度增加,对此负有通知义务,否则,因出租运营行为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某陶瓷公司要到某地推销瓷器,公司与该地相距900千米。已知瓷器成本为每件4000元,每件瓷器运费为2.5元/千米。如果在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瓷器的损耗为25%,那么该公司要想实现20%的利润率,瓷器的零售价应是(  )元。
    A

    8000

    B

    8500

    C

    9600

    D

    1000


    正确答案: D
    解析:
    以一件瓷器为例,1件瓷器成本为4000元,运费为2.5×900=2250元,则成本为4000+2250=6250元,要想实现20%的利润率,应收入6250×(1+20%)=7500元;由于损耗,实际的销售产品数量为1×(1-25%)=75%,所以实际零售价为7500÷7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