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小汽车,乙的业务员丙伪称该车并未遭车祸,而实为事故车,甲信以为真,签订购车合同。下列关于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A、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有权通知撤销 B、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 C、该合同属于第三人实施欺诈订立的合同,甲无权撤销 D、欺诈方是丙,与乙无关,因此甲无权撤销合同

题目
甲向乙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小汽车,乙的业务员丙伪称该车并未遭车祸,而实为事故车,甲信以为真,签订购车合同。下列关于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有权通知撤销
B、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
C、该合同属于第三人实施欺诈订立的合同,甲无权撤销
D、欺诈方是丙,与乙无关,因此甲无权撤销合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本题中乙的业务员丙伪称该车并未遭车祸,而实为事故车,属于欺诈行为。因此甲有权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54条,甲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而不是通知撤销。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因第三人欺诈订立合同中的第三人应采狭义理解,不包括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代理人、传达人。丙是乙的业务员,丙欺诈,等同于乙的欺诈,甲仍然有权撤销。故C选项,D选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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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一物多卖
    讲解: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 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2题:

    甲向乙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小汽车,乙的业务员丙伪称该车并未遭车祸,而实为事故车,甲信以为真,签订购车合同。下列关于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有权通知撤销
    B.购车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
    C.该合同属于第三人实施欺诈订立的合同,甲无权撤销
    D.欺诈方是丙,与乙无关,因此甲无权撤销合同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本题中乙的业务员丙伪称该车并未遭车祸,而实为事故车,属于欺诈行为。因此甲有权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54条,甲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而不是通知撤销。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因第三人欺诈订立合同中的第三人应采狭义理解,不包括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代理人、传达人。丙是乙的业务员,丙欺诈,等同于乙的欺诈,甲仍然有权撤销。故C选项,D选项,均错误。

  • 第3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2)选项CD:出卖人将标的物(特殊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4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E: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2019年教材已删除);(3)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5题:

    2019年5月3日,甲、乙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以20万元的价格将其汽车卖给乙。5月8日,甲向乙交付汽车,并与乙约定:乙于6月6日付清全部车款,甲于6月8日协助乙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5月20日,乙为筹措购车款而以该车质押向丙借款1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但事后乙并未将汽车交付给丙。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有关汽车所有权归属和物权变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6月6日,付清全部车款时,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B.5月8日,甲交付汽车时,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C.5月3日,汽车所有权归属于甲
    D.5月20日,乙、丙间质押合同有效,但质权未设立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C: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D: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第6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该题考查的知识点2018年教材已经删除)71.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E:没有特殊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2018年教材删除)。(3)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7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玩具交付后,丙没有支付货款,以致乙公司无法向甲公司交付货款。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
    • B、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介入权
    • C、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的权利
    • D、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披露丙,也可以不向甲公司披露丙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甲与乙签订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二手汽车。乙知道丙想转手卖掉自己的汽车,乙告诉了丙其与甲之间的关系,而与丙订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乙与丙
    • B、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与丙
    • C、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与乙
    • D、乙已经向丙披露了甲,甲可以要求丙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7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向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

    归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1)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2)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有权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第10题:

    单选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丙均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乙、丙应当抽签决定该小汽车的归属

    C

    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

    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出卖人将标的物(特殊动产)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两台小汽车,双方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全额付款。因甲公司前往购车者不会开车,又未带驾驶员,故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将小汽车钥匙交甲公司后,将甲公司已选定的两台车暂时保留在乙公司的车库里,待甲公司自提。但乙公司未将两台小汽车的有效单证等交付给甲公司。当晚,这两台车被盗。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

    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但是两台车因为尚未交付给买方,故所有权仍未转移给甲

    C

    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但是两台车因为尚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故所有权仍未转移给甲

    D

    两台车被盗的风险应由甲自己承担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出国前将其汽车交由好友乙保管。乙不知该车曾经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之后,乙对丙谎称,甲委托其尽快将该车出售。丙信以为真,与乙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后来,丙支付全款,乙交付了车辆,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丙对该车进行保养时,发现该车曾因重大交通事故进行过大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隐瞒了该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构成欺诈,丙有权撤销合同

    B

    甲追认前,丙有权通知甲撤销合同

    C

    甲追认后,车辆买卖合同在乙、丙之间发生效力

    D

    甲追认后,丙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民通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在涉及代理人的情形下,是否实施欺诈行为应当以代理人为准。本题中,乙不知该车曾经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不具有主观上欺诈的故意,故不成立欺诈。
    B项,《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题中,乙未经授权即以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善意相对人丙在甲追认之前可以通知撤销合同。
    C项,《民法总则》第171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被代理人甲追认该行为后,合同对被代理人甲与丙发生效力。
    D项,《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乙的行为虽不构成欺诈,但因丙对标的物的品质发生认识错误,构成重大误解,丙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

  • 第13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4题:

    5月1日,甲将自己的小汽车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了小汽车买卖合同;5月2日,乙实际付款;5月3日,甲将小汽车交付给乙;5月5日,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汽车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5月1日,双方签订合同后小汽车归乙所有
    B.5月2日,乙实际付款后小汽车归乙所有
    C.5月3日,甲交付后小汽车归乙所有
    D.5月4日,过户前,小汽车仍归甲所有

    答案:C
    解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15题:

    6 月 1 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 5 万元。 6 月 2 日,甲又以 8 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 2 万元。 6 月 5 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 6 月 5 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 1 )选项 AB :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 2 )选项 CD :对车而言,交付更“牛”,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乙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 第16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效力及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C.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买卖合同
    D.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期限买卖合同
    E.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A,B
    解析:
    选项AE:没有特殊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选项B: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3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选项CD: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甲乙之间的合同非附条件或附期限合同。

  • 第17题:

    2019年5月3日,甲、乙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以20万元的价格将其汽车卖给乙。5月8日,甲向乙交付汽车,并与乙约定:乙于6月6日付清全部车款,甲于6月8日协助乙办理机动车过户登记。5月20日,乙为筹措购车款而以该车质押向丙借款10万。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但事后乙并未将汽车交付给丙。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有关汽车所有权归属和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6月6日,付清全部车款时,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B.5月8日,甲交付汽车时,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C.5月3日,汽车所有权归属于甲

    D.5月20日,乙、丙间质押合同有效,但质权未设立

    E.6月8日,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时,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BCE: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 选项D: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成立。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两台小汽车,双方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全额付款。因甲公司前往购车者不会开车,又未带驾驶员,故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将小汽车钥匙交甲公司后,将甲公司已选定的两台车暂时保留在乙公司的车库里,待甲公司自提。但乙公司未将两台小汽车的有效单证等交付给甲公司。当晚,这两台车被盗。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 B、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但是两台车因为尚未交付给买方,故所有权仍未转移给甲
    • C、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但是两台车因为尚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故所有权仍未转移给甲
    • D、两台车被盗的风险应由甲自己承担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2013年3月1日,甲、乙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约定:“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价款9万元,试用期3个月。”甲当日向乙交付汽车。2013年4月1日,乙、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乙将该车出租给丙,租期6个月,月租金3000元。”2013年4月30日,该汽车因遭雷击焚毁。2013年5月1日,乙通知甲拒绝购买。关于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请求乙支付9万元价金
    • B、甲无权请求乙支付9万元价金
    • C、乙有权请求丙支付租金18000元
    • D、乙无权请求丙支付租金18000元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6月1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购车款5万元。6月2日,甲又以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6月5日上午,甲将该车交付给乙;6月5日下午甲将该车过户给丙。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B、乙、丙应当抽签决定该小汽车的归属
    • C、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 D、丙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甲经常委托乙从丙处代购汽车,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经过长期经济往来,丙知道乙实为甲的受托人而非买方。现在就一购买50辆汽车的购货合同发生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如果由于丙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甲交付车辆,则甲应直接起诉丙

    B

    如果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购车款,则乙应向丙披露甲

    C

    如果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购车款,则丙应直接起诉甲

    D

    如果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购车款,则丙可以选择起诉甲,也可以选择起诉乙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由于本题中丙知道乙实为受托人而非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此,构成显名的间接代理,该合同直接在甲与丙之间生效,乙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本题AC项正确,BD项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二手汽车。乙知道丙想转手卖掉自己的汽车,乙告诉了丙其与甲之间的关系,而与丙订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乙与丙

    B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与丙

    C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甲与乙

    D

    乙已经向丙披露了甲,甲可以要求丙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论第三人是否知道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合同当事人均为行纪人与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乙与丙。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向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

    归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

    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有权基于买卖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