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有优质床上用品1000套,每套价格500元,你方若有意购买,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回函,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乙公司于同年5月12日收到甲公司来函,同年5月20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回函:“同意你方的条件,请收到回函后1个月内向我公司发货。”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仍未发货,乙公司遂以违约为由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发给乙公司的函为要约 B: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发给甲公司的回函是

题目
2012年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有优质床上用品1000套,每套价格500元,你方若有意购买,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回函,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乙公司于同年5月12日收到甲公司来函,同年5月20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回函:“同意你方的条件,请收到回函后1个月内向我公司发货。”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仍未发货,乙公司遂以违约为由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发给乙公司的函为要约
B: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发给甲公司的回函是承诺,该承诺到达甲公司后,合同成立
C:甲公司2012年5月8日发出的函是要约邀请,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床上用品买卖合同没有成立
D: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发出的回函构成反要约

相似考题
更多“2012年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有优质床上用品1000套,每套价格500元,你方若有意购买,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回函,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乙公司于同年5月12日收到甲公司来函,同年5月20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回函:“同意你方的条件,请收到回函后1个月内向我公司发货。”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仍未发货,乙公司遂以违约为由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相关问题
  • 第1题:

    (一)

    2010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0万元,总金额为60万元,预付款为4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认为中铁快运)。此外还在违约条款中约定:预付款4万元同时作为定金,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支付违约金6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月25日支付预付款(定金)4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1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支付货款15万元。同年9月l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收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有2台接触器损坏,影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未再付货款。10月10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丙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经查,甲公司于9月6日发运的l台接触器因不可抗力而在运输途中灭失。

    请据此回答61—65题。

    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有权中止支付剩余货款


    正确答案:BD
    BD。解析: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但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可主张甲方的违约责任。

  • 第2题:

    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大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甲公司不能因为第三人戊公司的原因拒付尾款。

  • 第3题:

    (三)

    2006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型号为3TF6844——OCM7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7300元,总金额为l03800元,预付货款2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以为中铁快运)。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月25 日支付货款2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l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付货款5万元。同年9月1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接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有2台接触器损坏,影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未再付货款。10月10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丙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经查,甲公司于9月6日发运的1台接触器因不可抗力而在运输途中灭失。

    79.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有权中止支付剩余货款


    正确答案:B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并不享有法定解除权。正确答案是BD.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经过,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故A项错误。《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D项错误。

  • 第5题:

    2012 年 8 月 5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该订单之日起 3 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 8 月 6 日接到订单,于 8 月 10 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该批图书。甲公司收到图书后,拒绝接受。关于本案的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单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C.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要约
    D.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出图书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
    乙公司6号接到订单,10号回复,超过了甲公司约定期限,不属于履行合同,应当视为新的要约。

  • 第6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1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并约定: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同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

    • A、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辨权
    • B、乙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辨权
    • C、乙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辨权
    • D、乙公司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辨权
    • E、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C

  • 第7题: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 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进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 第8题: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在本题中,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乙公司不得撤销要约。甲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该买卖合同成立。

  • 第9题:

    多选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1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并约定: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同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关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定金的条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B

    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C

    一方迟延履行,应同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D

    一方迟延履行,不得同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E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可以不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定金为25万元,占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在合同订立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不论是自己的原因,还是第三人的原因,都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

    B

    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

    C

    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D

    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甲公司回函“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即为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的异议。
    B项,本题中,甲乙两公司约定了合同的解除权。因约定解除事项成就,乙公司享有约定解除权,且乙公司的解除通知已经到达甲公司,乙公司的解除有效,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因此甲公司的异议不成立。
    C项,《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一时性合同,乙解除合同的行为具有溯及力,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乙不再负有向甲支付尾款的义务。
    D项,根据《合同法》第68条和第69条,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支付尾款的义务是在甲公司转让股权之后,其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到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乙公司如期收到甲公司40%的预付款,并于收款后第2日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请分析甲公司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正确答案: 本案中,合同虽已成立并生效,但根据后履行抗辩权制度,由于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有权拒付余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试分析: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合法的。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空调,便于2007年2月1日致函乙公司,称可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空调。乙公司考虑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空调,但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空调送至乙公司,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致乙公司,同意乙公司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空调售价l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乙公司订货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空调900元出售。乙公司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甲公司电话告知乙公司收到2月6日函件。这一过程中属于初始要约的是( )。

    A.2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

    B.2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C.2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

    D.2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选项A所述2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内容不具体,没有数量条款,因此为要约邀请;选项8所述2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中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时间、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约生效的条件,为要约;选项C所述2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由于甲公司变更了乙公司所提出的价格标准,因此应为新要约;选项D所述2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对甲公司的提议表示同意,属承诺行为。

  • 第14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到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经验收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拒付余款。(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辆“蓝轿”汽车,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乙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款。但在合同签订之后的第9个月,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正在转移乙公司的财产,遂一直未发货。但乙公司为收货。已经事先以5万元的价格租好了一块荒地用作停车场。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按期发货,乙公司欲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拒绝发货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B.甲公司不承担未按期发货的违约责任
    C.因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甲公司应承担赔偿租用费5万元的损失
    D.甲公司未按期发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问题。甲公司不按期发货,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故不存在违约责任问题。但是甲公司负有通知乙企业不按期发货的义务,因未通知而造成乙公司的损失,甲公司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10日内履行债务。10日之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解除
    讲解:《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甲公司巳经构成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关于解除权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乙公司应当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甲公司有权提出异议,故A、D项错误。
    《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据此,买卖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故B项错误。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返还财产及相关利息,故C项正确。

  • 第17题:

    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函件称“我司现有优质茶叶10吨,价格低廉,品质有保证;数量有限,欲购从速。”11月3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若每斤150元,购买500斤。”11月4日,甲公司回函“同意贵司报价,立即发货。”11月5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回函。11月6日,甲公司发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

    A.11月1日,甲公司的函件为要约
    B.11月3日,乙公司的函件为承诺
    C.11月4日,该合同成立
    D.11月5日,该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11月1日,甲公司的函件为要约邀请;11月3日,乙公司的函件为要约;11月4日,甲公司的回函为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11月5日,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的回函,该合同成立;11月6日,甲公司发货是对生效合同的履行。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去函表示,“甲公司生产的W型路由器,每台单价200元。如果需要请与甲公司联系。”乙公司回函,“乙公司愿向贵公司订购W型路由器500台,每台单价150元,如无异议,请于一个月内供货。”十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500台路由器,并要求乙公司按照每台200元的价格付款,乙公司拒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向乙公司的去函是要约
    • B、甲公司向乙公司的去函是要约邀请
    • C、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回函是新要约
    • D、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回函是承诺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后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根据规定,要约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二是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本题中,该信函内容具体明确,且甲公司明确表示如果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该函件符合要约的条件。

  • 第20题:

    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1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并约定: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同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承担。

    • A、甲公司承担
    • B、乙公司承担
    • C、铁路运输部门承担
    • D、甲、乙公司和铁路运输部门共同承担
    • E、甲、乙公司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每月代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债务50万元,期限2年。丙公司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公司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应(  )。[2007年真题]
    A

    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判决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判决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D

    判决乙公司、丙公司分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只能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相对性,本题中,甲乙双方为合同的当事人,丙属于代为履行方,不是合同当事人,故丙不履行时,甲只能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 第22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该具备什么条件呢?

    正确答案: 甲公司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②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木材的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其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其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第67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