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

题目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
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
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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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贷款10万元。3月1日,甲公司开出一张面额为5万元、以X银行为付款人的支票给乙公司。3月12日,乙公司持该支票向X银行提示付款时,X银行却拒绝付款。当日甲公司在X银行的存款帐户余额为8万元。

    请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X银行是否可以拒绝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丧失对甲公司该笔5万元金额的追索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1)X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乙公司超过提示付款期限,银行可以不予付款。
    (2)乙公司不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 第2题:

    某人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
    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
    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因为该人是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与银行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所以银行可以进行抗辩。另外,这里注意区分对人抗辩和对物抗辩。所谓对人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本题中,因为朱某跟银行之间有贷款纠纷,跟票据本身没有关系,所以银行行使的抗辩权是对人的抗辩而不是对物的抗辩,答案C是正确的。

  • 第3题: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CEO王某为支付向李某采购货物的购货款,签发了一张没有记载金额、收款人为李某、提示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为自己开户银行P银行的支票,并于当日将该票据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在票据金额上记载了金额100万元,并于7月1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王某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出示了拒绝付款通知书。
    下列关于该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提示付款期限为7月10日至7月13日
    B.提示付款期限为7月10日至7月15日
    C.提示付款期限为7月10日至7月20日
    D.提示付款期限为7月10日至8月10日

    答案:C
    解析:
    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内,不得另行记载。

  • 第4题: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CEO王某为支付向李某采购货物的购货款,签发了一张没有记载金额、收款人为李某、提示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为自己开户银行P银行的支票,并于当日将该票据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在票据金额上记载了金额100万元,并于7月1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王某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出示了拒绝付款通知书。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李某想对王某追索,则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追索权,该期限是( )。

    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1个月
    C.自出票日起6个月
    D.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答案:C
    解析: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 第5题:

    张某持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拒绝付款,根据以下银行可能给出的理由,判断哪个是对人的抗辩?()

    • A、汇票上没有出票人的签章
    • B、汇票上的背书不连续
    • C、该汇票系张某盗窃所得
    • D、汇票尚未到期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问题。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A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甲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 第7题:

    单选题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正确的是( )
    A

    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行为

    B

    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行为

    C

    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

    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的抗辩。题目中是对物抗辩中的“票据债权因抵销而消灭”。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期限两年。期满后未进行还款。两年后,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买卖交易中,向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50万元的汇票,甲公司接受了这张汇票。在甲公司要求承兑付款过程中,乙银行拒绝付款,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乙银行应该对该汇票予以付款

    B

    乙银行拒绝付款,违背了票据的无因性原则

    C

    乙银行拒绝付款,是行使票据对人的抗辩

    D

    乙银行拒绝付款,则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50万元货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票据法》第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指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行为只要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告成立,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即使当事人间的原因关系消灭或变更,票据行为仍有效。票据的相对抗辩,又称人的抗辩,指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原因关系或其他法定事由提出的抗辩。票据为无因证券,而相对抗辩原因为票据的基础关系或法律规定的事由,所以相对抗辩只限在特定当事人之间进行,一旦票据流转到他人,抗辩原因随之消灭,票据债务人即不得行使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甲公司欠乙银行借款50万元,到期未进行还款。乙公司有权行使抗辩,拒绝付款。

  • 第9题:

    单选题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

    B

    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

    C

    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

    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票据具有无因性,即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所以,票据权利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给付原因,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作为债务人的银行拒绝向朱某付款,理由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尚未清偿,并不是以朱某取得票据权利的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为由。
    B项,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即同一票据上存在若干票据行为时,各个票据行为互不牵连,都分别依各行为人在票据上记载的内容,独立地发生效力,某一票据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作为债务人的银行拒绝向朱某付款,也不是以票据上的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为由。
    CD两项,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其抗辩事由来自票据这一“物”的本身,对任何持票人都可以主张,并且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无关,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仅能对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又称为主观的抗辩和相对的抗辩。银行拒绝付款不是因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进行抗辩,而是以与朱某之间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抗辩,即银行的抗辩是因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朱某之间存在一定关系发生的抗辩,因此该票据抗辩属于对人的抗辩。

  • 第10题:

    问答题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1998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李某签署汇票的行为是票据伪造还是票据变造?

    正确答案: 是票据伪造。李某假冒出票人的名义进行原始的票据创设,是票据本身的伪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2004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问: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李某签署汇票的行为是票据伪造还是票据变造?

    正确答案: 是票据伪造。李某假冒出票人的名义进行原始的票据创设,是票据本身的伪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洗衣机20台,于2013年5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一张。当该支票的持票人于2013年5月20日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如该支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支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

    如该支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洗衣机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要求银行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

    如果甲公司的银行存款只有8万元,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D

    银行可以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中情况属于票据的对人抗辩,合法有效,不选;B项中情况违反了票据的无因性,应选;《票据法》第87条: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C项正确,不选。该法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D项正确,不选。

  • 第13题: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

    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侵犯持票人权利

    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2013年)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以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
      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本题中,A银行对汇票承兑后即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不能以甲公司的账户余额不足为理由拒绝向持票人丁付款。
      (2)丁可以向丙公司(前手背书人)、甲公司(出票人)和A银行(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另外根据规定,背书人(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丙公司)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向丙公司转让票据时记载了“禁止转让”字样,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后手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票据责任,丁不能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 第15题: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CEO王某为支付向李某采购货物的购货款,签发了一张没有记载金额、收款人为李某、提示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为自己开户银行P银行的支票,并于当日将该票据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在票据金额上记载了金额100万元,并于7月1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王某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出示了拒绝付款通知书。
    下列关于王某的银行账户中余额不足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支付票面金额5%的赔偿金
    B.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支付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C.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王某处以票面金额2%,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D.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王某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答案:A,C
    解析: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对空头支票,付款银行有权拒付。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 第16题: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CEO王某为支付向李某采购货物的购货款,签发了一张没有记载金额、收款人为李某、提示付款期限为3天、付款人为自己开户银行P银行的支票,并于当日将该票据交付给了李某。李某在票据金额上记载了金额100万元,并于7月1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王某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出示了拒绝付款通知书。
    王某签发的支票没有记载金额,对效力产生的影响是( )。

    A.李某未取得票据权利
    B.李某依法取得票据权利
    C.李某记载票据金额无效
    D.李某记载票据金额同王某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B,D
    解析:
    支票的金额可以授权补记,经出票人王某授权,李某记载票据金额有效。

  • 第17题: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1998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李某签署汇票的行为是票据伪造还是票据变造?


    正确答案: 是票据伪造。李某假冒出票人的名义进行原始的票据创设,是票据本身的伪造。

  • 第18题:

    问答题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1998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本案有哪些票据行为?并说明其效力。

    正确答案: 李某伪造签章进行的出票和承兑行为。相对于甲市分行某办事处的现行有效印鉴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废印鉴为假印鉴。出票和承兑行为属伪造,行为本身无效。电力公司的票据保证行为有效。沙发厂的贴现行为有效。虽然该沙发厂恶意取得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但其背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为能力,故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贷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可以向哪些人形式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如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等)对抗持票人。本题中,A银行作为票据主债务人,不得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向丁付款。(P223)
    (2)丁可以向甲公司(出票人)、A银行(承兑人)、丙公司(前手)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但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P237)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2004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问: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本案有哪些票据行为?并说明其效力。

    正确答案: 李某伪造签章进行的出票和承兑行为。相对于甲市分行某办事处的现行有效印鉴而言,李某使用的作废印鉴为假印鉴。出票和承兑行为属伪造,行为本身无效。电力公司的票据保证行为有效。沙发厂的贴现行为有效。虽然该沙发厂恶意取得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但其背书签章真实,符合形式要件,且有行为能力,故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以下体现了票据行为文义性的有(  )。
    A

    甲公司签发了1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将汇票上的付款日期填写为2010年3月1日,实际付款日期应为3月3日,甲公司不能用其他证据证明汇票的付款日期为3月3日

    B

    甲公司签发了1张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金额涂改为100万元,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向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王某向丁公司追索,要求丁公司按照汇票金额100万元承担责任

    C

    甲公司签发了1张以张某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汇票质押给王某,但是张某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提示付款被拒绝,有权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D

    甲公司签发了1张支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提示付款,付款人以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C三项,均体现了票据的文义性。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上所载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不允许依据票据记载以外的事实,对行为人的意思作出与票据所载文义相反的解释,或者对票据所载文义进行补充或变更。即使票据的书面记载内容与票据的事实相悖,也必须以该记载事项为准。
    D项,体现了票据的要式性。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法律法规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不按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就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的无效。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无效。

  • 第22题:

    问答题
    建设银行甲市分行某办事处李某与同学刘某密谋,盗用该行已公告作废的业务印签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于2004年12月签署了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汇票上记载的出票的付款人及承兑人均为该办事处,收款人为刘某所开办的沙发厂。刘某找到某电力公司请求其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刘某持票向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申请贴现,得到贴现款77万元。汇票到期,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向该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问:请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某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如何行使?

    正确答案: 信用合作银行不知情,为善意持票人,且给付了相当对价,故享有票据权利。可以向保证人或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 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如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等)对抗持票人。本题中,A银行作为票据主债务人,不得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向丁付款。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