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告诉乙说想要杀丙,乙告诉丙说不如先下手为强,并介绍丁给丙助其达成心愿。 丙和丁见面后,告诉丁要“做得干净”,于是,丁找到戊让其帮助弄一支枪,说借来玩玩。戊是 某地武警,和丁交情甚好,碍于情面,将自己所佩戴的枪支借给丁。丁拿到枪后伺机下手,某 日,在大街上看见甲,抽枪便射,不想,却误中甲身边的庚,庚不治身亡。丁连忙逃跑,恰好旁边 一人从摩托车上下来未来得及上锁,丁一把推开车主骑上车子逃走。行至无人区,丁看到车把 上挂有皮包一个,内有现金500元,丁将现金拿出,将车子砸毁,扔到路边草丛。在火车站,因

题目
案情:甲告诉乙说想要杀丙,乙告诉丙说不如先下手为强,并介绍丁给丙助其达成心愿。 丙和丁见面后,告诉丁要“做得干净”,于是,丁找到戊让其帮助弄一支枪,说借来玩玩。戊是 某地武警,和丁交情甚好,碍于情面,将自己所佩戴的枪支借给丁。丁拿到枪后伺机下手,某 日,在大街上看见甲,抽枪便射,不想,却误中甲身边的庚,庚不治身亡。丁连忙逃跑,恰好旁边 一人从摩托车上下来未来得及上锁,丁一把推开车主骑上车子逃走。行至无人区,丁看到车把 上挂有皮包一个,内有现金500元,丁将现金拿出,将车子砸毁,扔到路边草丛。在火车站,因 为行为鬼祟,被乘警发现盘问,丁当即交代了杀人经过,并说明是受乙和丙之托。公安机关根 据这一线索,将丙和乙抓获。讨论本案中各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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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丁在比他们的身高。甲说:“我最高。”乙说:“我不是最矮的。”丙说:“我没甲高,但还有人比我矮。”丁说:“我可能最矮。”实际测量的结果表明,只有一人说错了。

    这四个人从高到低的排列是( )。

    A.甲、乙、丙、丁

    B.乙、丙、甲、丁

    C.乙、甲、丙、丁

    D.甲、乙、丁、丙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丙。乙收钱后找到丁给其2万元让丁“教训”丙。后甲又反悔便告知乙取消行动。乙说:“知道了”,但未转告丁。丁仍按照原计划将丙打成重伤。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
    甲虽然反悔并告知乙取消行动,但未满足犯罪中止需要的条件——有效性。不论哪种中止,都必须具有有效性,即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 第3题:

    (2008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

  • 第4题:

    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 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 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
    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

    答案:A,B
    解析:
    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或者对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2/3)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共有人没有特别约定,甲一人的份额已为 2/3,必须取得甲的同意,共有物的转让方有效。

  • 第5题:

    现有甲.乙.丙.丁四个品牌的化妆品和戊.己.庚三家营业面积相近.位置接近的商场,已知甲品牌的价格最高,丙商品价格比较低廉,戊和己的客流之和为庚的1/2,乙商品在戊和己商场有售,甲与丁不在同一商场销售。上述企业中,有竞争关系的是()

    • A、甲与丙
    • B、丙与丁
    • C、甲与乙
    • D、戊与己
    • E、甲与庚

    正确答案:B,C,D

  • 第6题:

    甲、乙、丙、丁、戊5个学生参加高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丙没有乙高,戊没有丁高,甲高于乙,而丁不如丙高。则成绩可能最高的是()。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乙、丙、丁、戊、己六位运动员的跳高纪录有如下比较: (1)乙的成绩比丙好,但不如甲; (2)丁的成绩不如甲和丙; (3)戊的成绩好于丁和己,但不如甲和丙。 由此,可以确定

    • A、丁的成绩好于己 
    • B、己的成绩好于丁 
    • C、戊的成绩好于乙 
    • D、乙的成绩好于戊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戊要么是女足运动员,要么是女排运动员。她们相互知道各自的身份,但其他人却不知道。一次联欢会上,她们请大家推理。甲对乙说:“你是女排队员。”乙对丙说:“你和丁都是女排队员。”丙对丁说:“你和乙都是女足队员。”丁对戊说:“你和乙都是女排队员。”戊对甲说:“你和丙都不是女排队员。”如果规定同一个队的人之间说真话,不同队的人之间说假话,那么下面哪项必为真?(  )
    A

    甲说真话,女排队员是甲、乙、丁

    B

    甲说真话,女排队员是甲、乙、丙

    C

    丙说真话,女排队员是丙、丁、戊

    D

    丁说假话,女排队员是甲、丙、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无论甲对乙说的话是真是假,都可推出甲是女排队员。进而可推出戊对甲说的话为假,戊是女足队员;则丁对戊说的话为假,丁是女排队员;丙对丁说的话为假,则丙是女足队员;乙对丙说的话为假,则乙是女排队员。故女排队员是甲、乙、丁,甲对乙说的话为真。因此A项正确。

  • 第9题: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丙、丁、戊、己、庚参加,乙因故未能出席,但书面委托甲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

    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

    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

    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

    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 C
    解析: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中,董事戊已经明确表示了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不承担责任;董事乙虽因故未出席,但书面委托甲董事代为出席,因此也要承担责任。

  • 第10题:

    单选题
    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丙,乙收钱后找到丁给其2万元让丁“教训”丙,后甲又反悔便告知乙取消行动。乙说:“知道了”,但未转告丁。丁仍按照原计划将丙打成重伤。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甲虽然反悔并告知乙取消行动,但未满足犯罪中止需要的条件,即不满足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构成犯罪中止要求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此,甲构成犯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

  • 第11题:

    甲、乙、丙、丁、戊、己六位运动员的跳高纪录有如下比较:
    (1)乙的成绩比丙好,但不如甲;
    (2)丁的成绩不如甲和丙;
    (3)戊的成绩好于丁和己,但不如甲和丙。
    由此,可以确定

    A.丁的成绩好于己
    B.己的成绩好于丁  
    C.戊的成绩好于乙
    D.乙的成绩好于戊

    答案:D
    解析:
    根据题干给出条件可以推理出甲的成绩>乙的成绩>丙的成绩>戊的成绩>丁、己的成绩,丁与己的成绩大小关系不确定。选项中只有D项可以确定,因此选择D选项。

  • 第12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解析:
    ( 1 )庚根本未参与,免除责任;( 2 )戊表明了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中,免除责任。

  • 第13题:

    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需经1/2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现丁欲向刘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丙同意,则丁可以转让
    B.如果甲、乙、丙和庚同意,则丁可以转让
    C.如果甲、乙、丙、己和庚同意,则丁不可以转让
    D.必须经过甲、乙、丙、戊、己、庚全部同意,丁才可以转让

    答案:B
    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合伙协议有约定所以按照约定,经1/2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丁就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 第14题:

    甲拖欠乙和丙5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乙与丙商定后,将甲的女儿丁(15岁)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甲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15天),乙、丙多次打电话让甲支付报酬。但甲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乙、丙遂决定将丁卖给他人。在乙外出寻找买主期间,丙奸淫了丁。乙找到了买主戊后,乙、丙以5000元将丁卖给了戊,二人平分赃款。戊欲与丁结为夫妇,遭到丁的拒绝。戊为防丁逃走,便将丁反锁在房间里一个多月。戊后来觉得丁年纪小,太可怜,便放丁返回家乡。戊找到乙要求退回5000元钱,乙拒绝退还,戊便于深夜将乙的一辆摩托车(价值3000元)骑走。
    阅读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乙和丙的行为构成何罪和何罪的共犯?
    (2)在乙、丙出卖丁的过程中,丙奸淫丁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与乙有何不同?
    (3)戊的行为构成何罪?该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1)乙、丙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且系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乙与丙为索取债务,事先预谋,非法扣留债务人甲的女儿丁长达15天,非法剥夺了丁的人身自由,其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二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犯。在向甲索取债务未果的情况下,乙、丙二人又决定并将丁卖给他人,鉴于丁系年满14周岁的妇女,乙、丙的行为符合拐卖妇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二人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2)在实施拐卖妇女行为的过程中,丙单独对丁实施了奸淫行为,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仅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处罚,因此对丙不另外定强奸罪;由于乙没有参与强奸行为,丙单独对自己的强奸行为负责。乙、丙拐卖妇女罪应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其中乙按拐卖妇女罪的基础法定刑量刑,丙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属于法定加重情节,法定刑升格。
    (3)戊的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戊花钱从乙、丙手中收买被拐卖的丁的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戊将丁反锁在屋里一个多月,非法剥夺丁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戊在要求乙退钱未果的情况下,在深夜秘密窃取乙的摩托车(价值3000元),数额较大,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收买人不阻碍被拐卖妇女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戊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其中,对戊所犯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由于他中途自愿将被害人放回家,可以不追究该罪的刑事责任。

  • 第15题: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 A、甲某,男,1985年3月28日出生,在1999年4月2日至2001年3月25日,多次与幼女乙某、丙某、丁某发生两性关系,并导致丁某怀孕
    • B、甲某强奸乙某之后,乙某因为害怕张扬出去影响自己的声誉,没有告发。甲某则以将此事告诉其男友相要挟,多次逼迫乙发生性关系。乙某忍无可忍,向司法机关告发
    • C、甲某(男)在假期遇到同厂职工乙某(女),邀其到家中坐坐,然后提出跳舞。甲某以为乙某对其有意,乘势把乙某推到床上,意欲发生性关系。乙某意识到甲某的意图之后,将甲某从身上推开,斥责甲某下流。甲某立即跪地道歉,并求乙某不要告诉他人
    • D、甲、乙、丙、丁四人在公园见戊某(女)。甲某即对乙、丙、丁说,信不信我能把她搞到手(指发生性关系),乙、丙、丁说不信。甲即上前和戊某搭话,结果遭到斥责。甲某恼羞成怒,打了戊某一个耳光,并上前撕扯戊某的衣服,在戊某的乳房上乱摸。戊某叫喊,甲某因害怕触犯众怒,慌忙逃走

    正确答案:A,B

  • 第16题:

    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一下丁。乙收钱后,给丙2万元让丙“教训”一下丁。后甲又后悔便告诉乙取消行动。乙说知道了,但未告诉丙。丙仍按照原计划将丁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 B、犯罪中止
    • C、犯罪既遂
    • D、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 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 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
    • 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

    正确答案:A,B

  • 第18题:

    问答题
    2003年8月5日丙买回1枚戒指,其朋友甲看见后很是喜欢就提出借来戴几天。但1个月后,即2003年9月5日丙发现这个戒指戴在乙手上,于是她就问乙这枚戒指是从哪里买的,乙告诉是从同事丁手中买来的,丁说这枚戒指自己不喜欢,因此才卖掉。于是丙找到了甲,在丙的再三追问下,甲不得不承认自己把戒指丢了。经查丁是在马路上拾得的该枚戒指,丙掌握了情况后。要求乙返还戒指,乙说戒指是自己买的,且当时并不知该戒指不是丁的,并支付了价款,因此拒绝返还。为此丙多次向甲索要,均被甲拒绝,后来丙实在忍无可忍了,于是丙于2005年10月8日起诉到法院。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各题: 丁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丁和乙之间的合同,因丁系无权处分且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其合同是无效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戊5个学生参加高考,他们成绩之间的关系是:丙没有乙高,戊没有丁高,甲高于乙,而丁不如丙高。则成绩可能最高的是()。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关系推理。由题干可知乙高于丙,而丙高于丁,丁高于戊,而甲又高于乙,可推出甲可能是最高的。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