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专利局根据申请责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的甲企业向发明专利权人乙企业支付使用费100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甲企业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乙企业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企业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某市专利局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C、乙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题目
某市专利局根据申请责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的甲企业向发明专利权人乙企业支付使用费100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甲企业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乙企业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企业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某市专利局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C、乙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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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一批总价款100万元的建筑材料。甲企业支付了60万元,约定其余的40万元在3个月内付清。后甲企业将一台价值30万元的施工设备交由乙企业代为保管。3个月后,几经催告,甲企业仍未支付乙企业40万元货款。则甲企业要求提取该设备时,乙企业可以将设备留置以担保货款债权的实现。(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 第2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戊法院受理了案件,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拖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数年未还,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偿还了乙公司欠款,乙公司不知道甲企业已被申请宣告破产,甲企业的清偿有效
    B: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供电公司支付了电费,供电公司知道甲企业被宣告破产,该支付无效
    C:甲企业作为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的债务到期不还,债权人将丙公司和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乙法院受理了案件,尚未开庭,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戊法院
    D:丙法院审理王某起诉丁公司侵权的案件,甲企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丙法院应继续审理案件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破产案件受理的效果。详解:《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必要开支,所以,A、B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20~2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C、D项均错误。故本题正确的答案为A、B、C、D项。

  • 第3题:

    甲购买了乙、丙共有的汽车,因甲未支付汽车费被乙、丙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向乙、丙支付汽车费19万元,分3个月履行。甲、乙、丙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甲请求改判支付18万元,因为汽车的方向灯花了,花费1万元;乙、丙要求一次性支付完19万元。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C.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D.甲、乙、丙均为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可见,本案甲、乙、丙均提起上诉,应均为上诉人,D项正确。

  • 第4题:

    经法定程序,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强制许可甲企业实施乙公司某项发明。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可以不经乙公司同意实施该发明
    B.甲企业可以不向乙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C.甲企业可以许可他人实施该发明
    D.甲企业在一定区域内享有该发明独占的实施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强制许可。取得强制许可的人不享有独占实施权,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应当付合理的使用费。

  • 第5题:

    甲企业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某发明专利。甲企业认为乙企业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处理。该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乙企业侵权成立,责令乙企业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乙企业不服起诉。下列选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属于行政确认
    B、若专利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的,乙企业不服起诉的期限应按该法确定
    C、若乙企业不起诉,也不停止侵权的,该市知识产权局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D、若乙企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甲企业专利无效的,乙企业提起的诉讼应中止

    答案:A,B,D
    解析:
    在获得发明专利前,发明创造人是可以实施该发明的,也可以允许他人实施。而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故A项对。《行政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第1款允许法律对起诉期限作出特别规定。《专利法》第60条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起诉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故B项对。根据《专利法》第60条,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无权强制执行,故C项错。根据《行诉法执行解释》第51条第1款第(六)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须以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行政诉讼。专利是否无效的案件影响乙企业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故D项对。

  • 第6题:

    某市专利局根据申请责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的甲企业向发明专利权人乙企业支付使用费100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甲企业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乙企业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企业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某市专利局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C.乙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A,B,C
    解析:
    乙企业在本案中为第三人。法院的一审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减损了乙企业的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故A项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B、C项均应选。 本案涉及款额确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故D项“无权”二字错误。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则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B.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
    C.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答案:A,B,C,D
    解析: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AC表述正确。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判决后:甲乙间的合同纠纷消灭。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CD表述正确。

  • 第8题:

    甲企业因对乙企业享有50万元货款的债权,遂将其欠丙企业的50万元的债务转让给乙企业,并取得了丙企业的同意。因乙企业到期向甲企业支付了50万元货款,甲企业受领。受领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无效,因为甲企业事后受领了乙企业的50万元货款
    • B、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但乙企业因向甲企业履行了债务而免除对丙企业50万元的债务承担
    • C、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企业向甲企业履行债务不免除其对丙企业50万元的债务承担
    • D、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企业可申报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了合同纠纷,经过审理,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甲企业向乙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企业仍然拒绝执行判决,此时乙企业向A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甲企业中100吨的货物。同时,B人民法院受理了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对甲企业的破产申请,针对A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该中止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甲企业货物的查封

    B

    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乙企业

    C

    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提存

    D

    该强制执行程序交给B人民法院来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注意执行程序应"中止",而不是"终止"。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企业拖欠乙企业货款,乙企业催要时,甲企业声明企业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

    B

    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C

    只有甲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乙企业方能申请甲企业破产

    D

    甲企业有缺乏偿债能力可能,乙企业可以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两项,《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CD两项,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企业用价值300万元的房屋换取乙企业价值400万元的房屋,甲企业支付差额100万元。关于甲、乙企业应纳契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甲企业以4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B

    由乙企业以1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C

    由甲企业以1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D

    由乙企业以3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相互之间交换房屋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行为。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题中,超出部分为100万元,支付差价方为甲企业,因此应由甲企业以1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戊法院受理了案件,以下哪些说法不正确?(  )
    A

    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拖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数年未还,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偿还了乙公司欠款,乙公司不知道甲企业已被申请宣告破产,甲企业的清偿有效

    B

    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向供电公司支付了电费,供电公司知道甲企业被宣告破产,该支付无效

    C

    甲企业作为丙公司的保证人,丙公司的债务到期不还,债权人将丙公司和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乙法院受理了案件,尚未开庭,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法院应将该案件移送到戊法院

    D

    丙法院审理王某起诉丁公司侵权的案件,甲企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在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丙法院应继续审理案件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不论债权人是否知道债务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6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②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③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据此,水电费的个别清偿有效。
    CD两项,依照《企业破产法》第20、2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13题:

    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设备,双方签订了货物购买合同,合同金额为D万元人民币,并约定甲企业支付20万元订金。后来,甲企业因故无法履行合同。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约定甲企业支付20万元订金,而非定金,也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因此乙企业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B、如果约定甲企业支付20万元订约金,即使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乙企业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C、如果约定甲企业支付20万元保证金,即使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乙企业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D、如果约定甲企业支付20万元押金,即使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乙企业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答案:AC

  • 第14题:

    甲购买了乙、丙共有的汽车,因甲未支付汽车费被乙、丙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甲向乙、丙支付汽车费19万元,分3个月履行。甲、乙、丙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甲请求改判支付18万元,因为汽车的方向灯花了,花费1万元;乙、丙要求一次性支付完19万元。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C、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D、甲、乙、丙均为上诉人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可见,本案甲、乙、丙均提起上诉,应均为上诉人,D项正确。

  • 第15题:

    甲企业拖欠乙企业货款,乙企业催要时,甲企业声明企业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
    B.乙企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C.甲企业只有资产不足以清楼债务或明显缺乏楼债能力时,乙企业方能申请曱企业破产
    D.甲企业有缺乏偿债能力的可能时,乙企业可以申请对甲企业进行重整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该条规定得知,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或者重整的,应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条件,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所以A、B选项正确。
    注意:《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或重整的标准实际上是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重整的标准,不是债权人申请的标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或重整,只需满足“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这个条件即可。

  • 第16题:

    甲企业用价值300万元的房屋换取乙企业价值400万的房屋,甲企业支付差额100万元。关于甲、乙企业应纳契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南甲企业以4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B.由乙企业以1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C.由甲企业以100万元作为计税依缴纳契税
    D.由乙企业以300万元作为汁税依据缴纳契税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某县人社局责令甲企业支付给刘某l万元经济补偿金。甲企业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刘某8000元。甲企业上诉。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刘某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刘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县人社局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C:刘某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D:县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减损了刘某的权益,故A项正确。该法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据此,B、C项均正确。该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本案涉及款额的确定,故法院可以判决变更,D项无权二字错误,应选。

  • 第18题:

    甲企业认为乙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责令乙企业支付给甲企业18万元赔偿金的决定。乙企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属于行政裁决
    B:乙企业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诉讼
    C:甲企业与乙企业请求一并解决赔偿纠纷的,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诉讼中,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的,应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处理决定。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针对是专利侵权赔偿纠纷这一民事纠纷,故属于行政裁决。A项正确。特别注意:在确定行为的类型时,不考虑其合法与否。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之提起的应当是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对行政裁决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行政裁决违法;二是民事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后一条件,C项已经交代。这儿的第一条件其实也具备,理由是根据《专利法》第60条规定,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某市知识产权局无此赔偿数额纠纷的裁决权。故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行诉撤诉规定》)第4条第3项,在行政裁决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注意其中“书面认可”条件。D项并没有强调这个条件,故错误。

  • 第19题:

    2018年7月7日,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彩电2000台,8月8日,甲企业的破产申请由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各项情形中,乙企业可行使取回权的有(  )。

    A.7月10日甲企业支付20%货款,乙企业于次日发货但尚未到达甲企业
    B.7月10日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乙企业于次日发货但尚未到达甲企业
    C.7月10日乙企业发货,8月10日货物尚未到达,但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要求交付货物
    D.7月25日乙企业通知承运人中止运输,8月10日货物仍送达甲企业,但甲企业尚未支付货款
    E.8月10日货物送达甲企业,但尚未支付货款,乙企业主张取回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B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选项C不能主张取回)。(2)选项D: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3)选项E: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 第20题:

    甲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约定期限1年,利息为5%。乙银行在支付给甲企业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1万元,转到甲企业的银行存款账面上的金额只有19万元。对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银行支付给甲企业的款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该甲企业20万元
    • B、乙银行支付给甲企业的款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甲企业计算利息的时候依旧是按照20万元的贷款金额来计算
    • C、乙银行支付该甲企业的款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甲企业在计算利息的时候是按照19万元来计算所需要支付的利息的
    • D、乙银行支付该甲企业的款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企业因对乙企业享有50万元货款的债权,遂将其欠丙企业的50万元的债务转让给乙企业,并取得了丙企业的同意。因乙企业到期向甲企业支付了50万元货款,甲企业受领。受领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无效,因为甲企业事后受领了乙企业的50万元货款

    B

    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但乙企业因向甲企业履行了债务而免除对丙企业50万元的债务承担

    C

    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企业向甲企业履行债务不免除其对丙企业50万元的债务承担

    D

    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企业可申报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免责的债务承担问题。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承担协议应经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原债务人脱离该债务关系,由新的债务人承担该债务。新的债务人乙企业应向新的债权人丙企业承担50万元债务,乙企业向原债权人甲企业的履行不免除其对新的债权人的履行义务,但因乙企业向甲企业的履行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在甲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乙企业可申报破产债权。本题正确选项为C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与乙企业发生债务纠纷,甲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判决结果为甲企业胜诉,依照甲乙两企业之前所签订的协议,乙企业需要向甲企业支付货款连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共13万元,判决书已经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在乙企业执行判决之前,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的破产案件,关于甲企业债权申报确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企业的13万元债权需要经过管理人审查确认

    B

    甲企业的13万元债权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C

    甲企业的13万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确认表中

    D

    甲企业13万元债权无需申报即可确认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确认。根据规定,凡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申报表中。
    [该题针对“破产债权的确认”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23题:

    单选题
    在一民事纠纷中,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甲企业向乙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企业拒绝执行判决,此时乙企业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甲企业中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同时,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其他债权人提出的对甲企业的破产申请。针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程序,解除对甲企业货物的查封

    B

    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用于清偿乙企业

    C

    继续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将变卖货物取得的价款提存

    D

    将该强制执行程序交给海淀区人民法院来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受理的效力。《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该题针对“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