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县人大代表东村选区的直接选. 举。其中,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在服刑的罪犯,i射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 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该案正在刑事 侦查中,故被羁押在县看守所。对此,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若主管李某强奸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 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 丁某不可以参加投票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

题目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县人大代表东村选区的直接选. 举。其中,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在服刑的罪犯,i射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 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该案正在刑事 侦查中,故被羁押在县看守所。对此,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若主管李某强奸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 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 丁某不可以参加投票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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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主 要内容是:第一,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第二,因反革命案或 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 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第三,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 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正在取保候 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被劳刼教养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如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 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 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曰回原选区参加选举。故A项 当选。
更多“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东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县人大代表东村选区的直接选. 举。其中,杨某是因为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正在服刑的罪犯,i射某因为涉嫌斗殴而被 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是精神病患者,李某是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由于该案正在刑事 侦查中,故被羁押在县看守所。对此,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杨某趁同事李某外出,擅用李某的电子邮箱,以李某的名义向所有同事发了一封邮件,诬陷同事华某。下列权利中,被杨某侵犯的是( )。
    A李某的隐私权 B.李某的署名权
    C.华某的名誉权 D.华某的荣誉权


    答案:C
    解析:
    【解析〕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中的一种基础权利,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题中杨某诬陷华某,侵犯了华某的名誉权。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 第2题:

    某村中,杨某的承包地地与河流之间隔着李某的承包地,为了利用河水灌溉,杨某与李某约定,杨某可以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引水渠。在引水渠修建好了以后,李某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了丁某。此后,丁某欲填平该引水渠,遭到杨某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杨某和李某进行了登记,丁某无权填平引水渠
    B.因杨某和李某未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均有权填平引水渠

    答案:C
    解析:
    依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3题:

    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赵某和钱某被逮捕,孙某被监视居住,对李某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

    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正确的是?


    A.对赵某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

    B.对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C.对孙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D.对李某应当予以释放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强制措施的变更。《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己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本案中,赵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属于"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故A选项错误。钱某被判处缓刑,法院应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故B选项正确。孙某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故C选项错误。李某被判无罪,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故D选项正确。

  • 第4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涉嫌盗窃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张某 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或第一次讯问之前,无权进行自己辩护
    B.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赵某 要求其正在读大学的侄子赵某某为其进行辩护
    C.王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侦査机关立案侦查, 王某的辩护律师李某会见在押的王某,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D.唐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提起公诉,唐某从北京、上海和广州各聘请了一名优秀的律师共同为其进行辩护


    答案:C
    解析:
    。A项中,张某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自行辩护的时间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B项中,侦査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D项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同一时间内至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

  • 第5题:

    李某与杨某曾于1992年5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此案一直未被破获。2000年4月,杨某因盗窃罪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李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残疾被拘留。杨某在看守所看到李某,唯恐李某揭发自己,便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了其与李某抢劫的犯罪事实。后查明:李某曾于1995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杨某和李某各构成何罪?
    (2)到2000年案发时仍需要追究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吗?
    (3)杨某就抢劫罪成立自首吗?应当如何处罚?
    (4)李某有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应当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1)李某和杨某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抢劫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杨某和李某还分别单独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2)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刑最高为死刑,其追诉期间为20年,所以,在此行为发生的8年之后,仍然是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的。
    (3)杨某因盗窃罪而被逮捕,在被羁押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的抢劫罪行,属于特殊自首。所以,对于杨某的抢劫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2年后又故意伤害他人且致人残疾,也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所以李某构成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李某在故意伤害之前还曾犯下抢劫罪,所以应当对李某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 第6题:

    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会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李某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对李某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应当()。

    • A、撤销案件
    • B、不起诉
    • C、终止审理
    • D、宣告无罪

    正确答案:A

  • 第8题:

    丁某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4年后被决定假释。丁某在假释考验期第1年内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应当执行有期徒刑5年
    • B、对丁某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 C、丁某的假释考验期应是3年
    • D、丁某离开所居住的县去外地定居,应当报经公安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涉嫌盗窃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张某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或第一次讯问之前,无权自己进行辩护
    • B、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赵某要求其正在读大学的侄子赵某某为其进行辩护
    • C、王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王某的辩护律师李某会见在押的王某,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 D、唐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提起公诉,唐某从北京、上海和广州各聘请了一名优秀的律师共同为其进行辩护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判断题
    李某因涉嫌抢劫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会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杨某在S市某电器经营市场因涉嫌携带凶器抢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侦查阶段,杨某聘请当地著名律师谢某为其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律师谢某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杨某主张受到刑讯逼供,律师谢某可以为杨某代理申诉、控告

    B

    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杨某涉嫌的罪名

    C

    可以向杨某核实有关证据

    D

    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据此,AB项正确。该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由此可知,C项错误。该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由此可知,D项错误。

  • 第12题:

    多选题
    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赵某和钱某被逮捕,孙某被监视居住,对李某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对赵某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

    B

    对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C

    对孙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D

    对李某应当予以释放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①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②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己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③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A项,在本题中,赵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属于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B项,钱某被判处缓刑,并且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所以,该案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释放
    C项,孙某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而非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D项,李某被判无罪,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 第13题:

    李某与丁某系夫妻,育有一尚未成年的孩子小李,三人都是李道村村民。李某一家在外出游玩时发生车祸全部遇难,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遂将丁某与小李带回医院,但是两人在途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后查明。李某在生前投保人身保险,受益人为丁某;丁某尚有胞弟,而李某与小李均无其他继承人。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丁某是长辈,应当推定丁某先于小李死亡
    B.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小李先于丁某死亡
    C.因为李某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应当推定受益人丁某先于被保险人李某死亡
    D.李某遗产归李道村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答案:A,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小李与丁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小李没有继承人,应当推定其先于丁某死亡,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本案中,李某实际先于丁某与小李死亡,不适用该条关于死亡时间推定的规则,选项C错误。《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李某一家遗产应由丁某胞弟继承,并非无人继承,故不适用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14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

    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D项正确。

  • 第15题:

    杨某有一住房,与李某达成该房买卖协议,李某当即交付房款,但房屋钥匙尚未交付,双方还约定第二天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当天夜间该房因雷击被烧毁。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

    A.杨某承担损失
    B.李某可以要求返还房款
    C.李某承担损失
    D.杨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
    解析:
    因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所有权没有转移。房屋被毁,杨某履行不能,李某有权要求返还房款。房屋被毁系不可抗力,杨某因此免责,不承担违约责任。

  • 第16题: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妇女赵某,服刑时正在哺乳期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第17题:

    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指控犯有强奸罪,杨某辩称,案件发生时,他正在和李某看电影,则李某若能成为证人的话,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不是杨某的近亲属
    • B、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 C、生理上没有缺陷
    • D、已成年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聘请的律师刘某要求会见李某,因李某的同伙王某在逃,县公安局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便以此为由不批准律师刘某的会见。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下列关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害人家属谢某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张某替坏人说话,威胁要取张某的性命。对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张某采取保护措施
    • B、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可以委托在本*县财政局工作的表哥陶某作为其辩护人。陶某有权同陈某进行会见和通信,但应当经县公安局批准
    • C、律师李某未在县看守所设立的会见预约平台上预约会见,直接到县看守所欲会见犯罪嫌疑人。县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
    • D、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其辩护律师给其发出一封信件。看守所民警可以对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该信件,也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谢某因涉嫌抢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要聘请律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侦查阶段,谢某无权聘请律师
    • B、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 C、谢某聘请律师要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
    • D、谢某不需经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甲县某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的该村选区的直接选举。杨某是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罪犯。谢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17岁,初中毕业后继承父亲杀猪的手艺,现在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好手。李某是一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且李某被羁押在县看守所。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若主管李某杀人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 B、丁某可以参加投票
    • 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 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不定项题
    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甲县某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的该村选区的直接选举。杨某是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罪犯。谢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丁某17岁,初中毕业后继承父亲杀猪的手艺,现在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好手。李某是一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且李某被羁押在县看守所。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若主管李某杀人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

    B

    丁某可以参加投票

    C

    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

    D

    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


    正确答案: A
    解析: A本题考点是特殊公民的选举权问题。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具有中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除此以外,公民不因诸如民族、种族、性别、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等任何外在因素的差别,而使享有选举权的资格受限制或剥夺。
    因此丁某因不满18周岁而不能行使选举权利,故B项错误。
    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李某是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但检察院或法院并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所以李某仍然可以参加投票,故A项入选。
    同样,杨某虽在服刑,但他并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所以仍然可以参加选举,故c项不能入选。
    谢某虽然正在受拘留处罚,但其选举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具有选民资格,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所以谢某可委托廖某代为投票,故D项是不正确的。

  • 第23题:

    多选题
    警察杨某在侦办肖某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杨某以该案侦查人员赵某与被害人肖某系夫妻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杨某可以口头提出要求赵某回避的申请

    B

    作出回避决定以前,赵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

    赵某的回避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

    如回避申清被驳回,则杨某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相关法律解释,均没有对回避的申请方式予以明确要求。亦即回避申请属于非要式行为。故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BD项正确。由于刑讯逼供案件系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因此,该案侦查人员赵某因为检察人员,其回避应当由检察机关负责人决定,而非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故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