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0日,南京徐老太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二审和解结案。此案判决结果一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网友们纷纷作出评论。关于这些评论,错误的是:A.网友甲评论道:彭宇案是个法律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这体现了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与道德在本质上分离的立场 B.网友乙感慨道:如果法律如此对待见义勇为者,那要这种法律何用?

题目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徐老太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二审和解结案。此案判决结果一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网友们纷纷作出评论。关于这些评论,错误的是:

A.网友甲评论道:彭宇案是个法律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这体现了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与道德在本质上分离的立场
B.网友乙感慨道:如果法律如此对待见义勇为者,那要这种法律何用?这种观点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一样,承认法律与道德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
C.网友丙质疑道:此案法官判决时,难道丝毫不考虑其恶劣的社会反响吗?社会法学派也持有这种“恶法非法”观点,关注的是法律在社会中的实际效果
D.网友丁分析道:即使判决的结果在感情上令人难以接受,我们也只能相信法院的判决,同时提醒网友们在日常生活中见义勇为要注意保护自己。这体现了“恶法亦法”的观点,是一种对待法律的现实主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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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宇(女)4岁时,其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2005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院应对陈宇与继父的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B.在陈宇生母离婚前,陈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C.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D.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陈宇的起诉可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孙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两个儿子成年后,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孙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孙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8万元。孙老太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怎样处理?( )

    A.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B.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王老太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第3题:

    共用题干
    王老太太寡居多年,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王甲、王乙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工作在外地,而王老太太又积劳成疾,王甲、王乙遂委托表哥潘某一家照顾老太太。三年后的一天,王老太太突然去世,由于路途遥远无法通知到王甲、王乙,潘某一家自行安葬了王老太太,并将王老太太遗留的三间平房卖给邻居刘某得款10万元。王甲和王乙知道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潘某返还卖房款,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潘某返还所得款10万元,并于2013年6月24日和7月2日将判决书分别送达王甲和王乙。王甲不服,认为判决不公,且未判决潘某赔偿精神损失,遂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在二审中,潘某提出反诉,要求王甲、王乙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费1万元。这时,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
    B: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C: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潘某另行起诉

    答案:D
    解析:
    【考点】上诉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外,由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所以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其中最后一个收到裁决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本案中王甲和王乙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所以应以王乙收到判决之日起计算上诉期限。故B项正确。


    【考点】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详解: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案中王甲只是对与潘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而不涉及王乙的利益。因此,潘某应作为被上诉人,王乙应以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故B项正确。


    【考点】二审法院对一审中未作处理的诉讼请求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326条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本题中一审法院对王甲在一审中提出的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未作处理,所以二审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故D项正确。


    【考点】二审中提起反诉的处理。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可知,D项正确。

  • 第4题:

    多年前,小伙彭宇因搀扶一位摔倒老太而被告上法庭索赔13万,尽管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但其负面影响不可估量,让社会患上了“彭宇后遗症”。“救人有风险,出手须谨慎”日益成为广大公众明哲保身的信条。近日,民间公益网站筹建“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意在探索一条解决之道,基金将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材料给我们的启示是() ①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②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③要把搀扶老人作为全体社会成员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④要努力探索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

    • A、①②
    • B、②③
    • C、②④
    • D、①③

    正确答案:C

  • 第5题:

    陈宇(女)4岁时,其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98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有关陈宇与继父刘佳林之关系的诸多看法中,()看法是正确的。

    • A、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陈宇的起诉可不予受理
    • B、在陈宇生母离婚前,陈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 C、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 D、法院应对陈宇与继父的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彭某收受赃物为由,拟对其作出20000元罚款的处 罚,该分局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彭某遂提出听证要求。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如果彭某要求听证,应当在 行政机关告知后5日内提出
    • B、如果彭某要求听证,该分局 应当组织听证
    • C、如果彭某要求听证,必须缴 纳听证费用
    • D、如果彭某要求听证,听证必 须公开举行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彭某为甲公司的工会主席,代表职工方与企业进行了集体协商。下列关于彭某劳动权益保障的提法,错误的是()。

    • A、彭某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间,应享受提供正常劳动的相关待遇
    • B、彭某因病住院但未按企业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连续缺勤2个月,公司可以解除与彭某的劳动合同
    • C、彭某在任期内需要调动其工作时,不需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
    • D、彭某作为协商代表,企业不得对其采取歧视性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市服装厂承租华夏开发公司的六间房屋后,在未经过华夏开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的四间房屋分别出租给宇威公司与天成公司。由于宇威公司改变房屋结构,被华夏开发公司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市服装厂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恢复房屋原状,人民法院通知宇威公司与天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过审理,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责令宇威公司恢复房屋原状。根据上述情况,(  )在不服一审判决时,可以上诉。[2000年真题]
    A

    市服装厂

    B

    华夏开发公司

    C

    宇威公司

    D

    天成公司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对诉讼标的有实体上的权利或义务而享有上诉权,可以作为上诉人。C项,《民诉意见》第六十六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 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 第9题:

    单选题
    南京临时政府在总统之下设法制局,负责起草重要法令,其主持人是()。
    A

    宋教仁

    B

    孙润宇

    C

    雷奋

    D

    马君武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天津许云鹤一案:许云鹤在驾车行驶途中,遇王老太翻越马路中心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许把她扶起,王老太坚称是许将她撞伤。经司法鉴定,许的车没有碰到她。法院一审认为,许见到王老太时离她仅四、五米远,她摔倒定然是由于受到许的车惊吓,判决许承担40%的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元。以下哪项陈述最好地指出了该案一审中的纰漏之处()
    A

    法官推理悖于常理:王老太违章翻越马路护栏,应该预期机动车道上有车,而受惊吓通常是看到未预期的事物。

    B

    该判决违背传统道德:像南京彭宇案一样,会使大众不敢向受伤者伸出援助之手。

    C

    该判决没有弄清事实,证据严重不足,有可能王老太先摔倒,许才开车过来。

    D

    该判决颠倒了原因和结果。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原告柳董向其子柳小宇所在地的人民法庭 起诉其子柳小宇,要求柳小宇承担其赡养 义务。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此隶法 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遂决定适用简易程 序,由陪审员李毅独任审理此案。李毅审 阅案卷后,分别询问了当事人一些情况,就 作出了判决,并在判庚书上加盖了该人民 法庭的公章。  问题:该案在审理程序上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哪个人物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A

    彭宇

    B

    小悦悦

    C

    朱令

    D

    孙志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彭老太太,75岁,心脏衰竭,心功能Ⅲ级,长期卧床休养。为其进行受压部位局部按摩,方法错误的是

    A.每次3~5分钟

    B.全手掌紧贴皮肤按摩

    C.蘸50%乙醇做局部按摩

    D.作压力均匀的环形按摩

    E.按摩力度由轻到重,再由重到轻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彭某是一民事案件当事人,其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又想撤回上诉,下列关于上诉的提起和撤回上诉的方法、后果表述错误的是:()

    A:彭欲提起上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B:撤回上诉须经法院审查同意
    C:彭撤回上诉后如反悔,在上诉期内仍可再次上诉
    D:上诉一经撤回,一审判决即行生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上诉的提起与撤回上诉。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所以,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所以,B项正确。撤回上诉是上诉人行使自己处分权的具体体现,当事人撤回上诉的,意味着对一审判决的承认,一审判决即行生效,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选项D中的表述也是正确的,而选项C是错误的。所以正确的答案为C选项。

  • 第15题:

    张大爷是社会工作者小宇的案主,小宇在接案到现在经历了大约2个月的时间,完成了所有的服务,开始准备结案。但是张大爷已经习惯了每周一次的见面和约谈,而且对小宇还产生了很强的依恋,小宇不方便用直接的形式告诉张大爷他要结案,并且也要和张大爷结束专业的关系,这时小宇选择了在最后的两次服务中由约谈改为和张大爷打电话。小宇这是在使用( )的形式来结案。

    A.间接暗示服务对象
    B.降低情绪暗示服务对象
    C.变化联系方式
    D.缩短服务时间

    答案:C
    解析:
    对个案工作结案方法在实例中的考查。从面谈到电话属于用联系方式的变换技巧来结案。故选C。

  • 第16题:

    以下哪个人物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 A、彭宇
    • B、小悦悦
    • C、朱令
    • D、孙志刚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何谓“炼宇”,其目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 (1)炼字指为了妥帖完美地表达意义而对字词进行的选择锤炼。
    (2)其目的不仅在于符合节奏和音律,准确表达意义,而且也在于创新。

  • 第18题:

    南京临时政府在总统之下设法制局,负责起草重要法令,其主持人是()。

    • A、宋教仁
    • B、孙润宇
    • C、雷奋
    • D、马君武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当今哪个案例让人对中国当前的社会诚信增添多少疑惑、多少遗憾、多少愤慨()

    • A、克林顿性丑闻
    • B、安然公司
    • C、水门事件
    • D、彭宇案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问答题
    彭康的妻子已经去世多年,儿子彭立也早已成年。彭康晚年觉得生活很孤单,于是回到河北老家,其在城里的房子交由儿子彭立代管。彭康在家乡生活的十分愉快,与儿时一起长大的朋友王虎相处得非常融洽,在生活上王虎一家也给予了彭康细心周到的照顾。2001年3月,彭康身患重病回城里住院治疗,临走时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在城里的4间房子中的2间留给王虎,另外2间留给了儿子彭立。2001年5月,彭康因病不治身亡。王虎听说后找到彭立,要求按照彭康的遗嘱接受2间房屋的遗赠。但彭立说,彭康因治病急需用钱,委托其将4间房屋卖了,因此,彭康所立的遗嘱已经被撤销了。王虎认为,房屋卖了40万,治病只花了2万,因此,剩余的钱应当按照遗嘱对遗产分配的比例进行分割,其有权取得其中的一半。彭立不同意,认为房屋已经卖掉,剩余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彭康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彭康所立的遗嘱已经被撤销。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的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在本案中,彭康所立的遗嘱因其生前买卖房屋的行为而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彭康的妻子已经去世多年,儿子彭立也早已成年。彭康晚年觉得生活很孤单,于是回到河北老家,其在城里的房子交由儿子彭立代管。彭康在家乡生活的十分愉快,与儿时一起长大的朋友王虎相处得非常融洽,在生活上王虎一家也给予了彭康细心周到的照顾。2001年3月,彭康身患重病回城里住院治疗,临走时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在城里的4间房子中的2间留给王虎,另外2间留给了儿子彭立。2001年5月,彭康因病不治身亡。王虎听说后找到彭立,要求按照彭康的遗嘱接受2间房屋的遗赠。但彭立说,彭康因治病急需用钱,委托其将4间房屋卖了,因此,彭康所立的遗嘱已经被撤销了。王虎认为,房屋卖了40万,治病只花了2万,因此,剩余的钱应当按照遗嘱对遗产分配的比例进行分割,其有权取得其中的一半。彭立不同意,认为房屋已经卖掉,剩余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遗嘱被撤销后,被继承人彭康的遗产38万元,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彭立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方宇(女)四岁时,其生母与刘佳林再婚,方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99年刘佳林与方宇的生母离婚。方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自关方宇与继父刘佳林之间关系的诸多看法中,正确的有:()
    A

    在方宇生母离婚前,方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B

    方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方宇的起诉可以不予受理

    C

    方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D

    法院应当对方宇与继父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当今哪个案例让人对中国当前的社会诚信增添多少疑惑、多少遗憾、多少愤慨()
    A

    克林顿性丑闻

    B

    安然公司

    C

    水门事件

    D

    彭宇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