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早年定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其在巴黎有住所,2012年2月甲回中国考察投资期间因心脏病突发病故于广州,未留遗嘱。甲在广州遗有一栋房产和30万美元的银行存款,在巴黎留下一栋豪宅、若干存款、汽车和珠宝等。甲某在海外没有亲属,其在国内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A. 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中国法 B.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法国法 C.动产适用法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巴黎的财产适用法国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题目
甲某早年定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其在巴黎有住所,2012年2月甲回中国考察投资期间因心脏病突发病故于广州,未留遗嘱。甲在广州遗有一栋房产和30万美元的银行存款,在巴黎留下一栋豪宅、若干存款、汽车和珠宝等。甲某在海外没有亲属,其在国内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 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中国法
B.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法国法
C.动产适用法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巴黎的财产适用法国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相似考题
更多“甲某早年定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其在巴黎有住所,2012年2月甲回中国考察投资期间因心脏病突发病故于广州,未留遗嘱。甲在广州遗有一栋房产和30万美元的银行存款,在巴黎留下一栋豪宅、若干存款、汽车和珠宝等。甲某在海外没有亲属,其在国内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盐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正确答案:
    [考点]监护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可见。在监护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应适用最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即在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和当事人国籍国法律中,选择最有利予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一个加以适用。这一规定实际改变了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190条“监护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的规定。由于本题中并未给出相关的信息,无法依据新法判断出答案。
    2009年本题考查时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90条,原公布答案为B。

  • 第2题:

    久居中国的南非公民克林,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克林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克林死亡时并未留下遗嘱。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宣告克林死亡应适用中国法
    B.有关克林财产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
    C.宣告克林死亡应适用南非法律
    D.宣告克林死亡应适用甲国法律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其死亡和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克林虽为南非人,但其经常居所在中国,因此应适用中国法,A正确,CD均错误。又依该法第31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克林未留下遗嘱,属于法定继承,克林死亡时久居中国,因此应适用中国法律。B正确,

  • 第3题:

    甲为中国公民,定居在法国,德国法院在审理一起案件时需要确定甲是否具有行为能力,根据德国法律“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德国法院根据中国冲突法的这一规定,适用了法国法来确定甲的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完全反致

    答案:C
    解析:
    【考点】反致的各种类型。详解:反致包括直接反致、间接反致、转致、完全反致等几个类型,其中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案件本应适用外国法,但该外国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法院地法,结果法院适用了法院地法。间接反致,是指某一案件,甲国法院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甲国法,结果甲国法院适用了甲国法。转致,是指甲国法院根据冲突规范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丙国法。完全反致又称为双重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做法,是指英国法院的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依英国法应该适用某外国法,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院的法官一样来裁断案件,再根据该外国法对反致所采取的态度来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本案中德国法院本应适用中国法,但中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法国法,德国法院最终适用了法国法,属于转致。因此,C选项正确。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由此可见,我国是不承认反致的国家。

  • 第4题:

    李某是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李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6年7月,李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李某赴甲国继承了,甲国的一栋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李某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李某当时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李某回国继续工作,针对上述事后,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李某已经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李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李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即退出中国国籍
    D、李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答案:D
    解析:
    一般情况下,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但根据我国《国籍法》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由于李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因此D项正确。

  • 第5题:

    甲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请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第6题:

    ]经常住所在甲国的中国籍人张菲在甲国死亡并未留有遗嘱,他在甲国留有一处农庄、一处别墅,还有存款、股票及珠宝等,在中国还有一处房产,并留有存款。其在中国的儿子为继承其遗产诉诸中国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请问,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动产与不动产继承均适用甲国法
    • B、动产与不动产继承均适用中国法
    • C、农庄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C,D

  • 第7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 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 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甲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留下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玉器等。甲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 A、中国法
    • B、纽约州法
    • C、动产适用纽约州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 D、纽约州财产适用纽约州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王某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
    不动产中,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
    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A

    美国法或中国法

    B

    甲国法

    C

    美国法

    D

    《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初看可能是继承问题,其实是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43条,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民通意见第179条补充如下,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如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请注意这里是“可以”,也就意味着我国法和定居国法都可以适用。
    至于《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则根本不存在,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 第12题:

    多选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在国内经常居住的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E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且在伦敦有住所的华人。2005年6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有遗嘱。甲在北京遗有一栋别墅和43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下一栋住所、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北京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依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

    A.在伦敦的一栋住房、两家商店适用英国法,在中国的动产及不动产适用中国法

    B.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英国法律

    C.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中国法

    D.动产适用英国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正确答案:D

    【考点】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解析】依《民法通则》第l49条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甲某死亡时的住所地为伦敦,因此,动产的继承应适用英国的法律,在英国与中国的房产则应适用各自在的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第14题:

    中国人祁可多年旅居甲国,他死时未留遗嘱。祁可在中国和甲国均有房产和存款、股票及珠宝。其前妻所生之女与在甲国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因继承问题诉诸中国某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因祁可死亡时的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因此,涉及祁可的继承均应适用甲国法
    B.因依中国法应适用祁可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依甲国法应适用其本国法,祁可是中国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
    C.祁可在甲国房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反致及继承的法律适用。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不能都适用最后经常住所地法。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依上述第31条的规定,C正确,不动产位于甲国,应适用甲国法律。D正确,被继承人在甲国和中国都有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正确。其动产的继承应适用其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应为甲国法律。

  • 第15题:

    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 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 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 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 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 院。根据国家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 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Jt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C,D
    解析:
    .《继承法》第_36条,《民法通则》第149条。

  • 第16题:

    王某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
    不动产中,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
    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 第17题:

    刘某是荷兰籍华人,在荷兰举目无亲,只好孤身一人常年居住在阿姆斯特丹的住所,2005年回国探母时不幸病故,未留遗嘱。其在中国有单元房一套和50万美元存款,在阿姆斯特丹有别墅一栋,汽车两辆。其母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处理本案?()

    • A、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 B、在荷兰的财产中动产适用中国法律,不动产适用荷兰法律
    • C、适用荷兰法律
    • D、在中国的单元房适用中国法律,其余财产适用荷兰法律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已知甲国是一个多法域的国家,甲国中东甲和西甲两个区域分别施行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国公民张某经常居所在东甲区,同时在西甲区还有别墅一套,另外其在甲国和中国还有投资股权和存款若干。后张某因病在东甲区去世而未立遗嘱。其甲国妻子和中国的子女因继承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上述财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动产适用甲国东甲区法律,不动产适用甲国西甲区法律
    • B、动产适用甲国法,不动产适用中国法
    • C、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甲国法
    • D、首先根据甲国的区际冲突规范处理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赵小山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迈阿密州有住所,2002年回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遗嘱。赵小山在美国迈阿密州留有一幢别墅和若干珠宝,在北京留有10万美元的存款和一处地产,其在中国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我国法院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当使用下列哪些选项审理该案件?

    • A、全案适用美国迈阿密州法律
    • B、全案适用中国法律
    • C、珠宝的继承适用美国迈阿密州法律,存款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
    • D、在美国的财产适用迈阿密州法律,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 A、美国法或中国法
    • B、甲国法
    • C、美国法
    • 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赵小山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迈阿密州有住所,2002年回国探亲期间病故于北京,未留遗嘱。赵小山在美国迈阿密州留有一幢别墅和若干珠宝,在北京留有10万美元的存款和一处地产,其在中国的继承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我国法院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不应当使用下列哪些选项审理该案件?
    A

    全案适用美国迈阿密州法律

    B

    全案适用中国法律

    C

    珠宝的继承适用美国迈阿密州法律,存款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

    D

    在美国的财产适用迈阿密州法律,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旅居甲国多年的中国人李阳2016年在甲国去世,死亡时未留遗嘱。李阳在中国和甲国均有房产和存款、股票及珠宝。其前妻所生之女与在甲国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因继承问题诉诸中国某法院。甲国的冲突规范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

    因李阳死亡时的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因此,涉及李阳的继承均应适用甲国法

    B

    因依中国法应适用李阳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而依甲国法应适用其本国法,李阳是中国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

    C

    李阳在甲国房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D

    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题涉及动产和不动产的继承,不是均适用最后经常住所地法。
    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即不接受反致,则本题应适用李阳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即甲国法。
    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则位于甲国的不动产继承,应适用甲国法律。
    D项,李阳在甲国和中国都有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正确。其动产的继承应适用其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在本题中为甲国法律。

  • 第23题:

    问答题
    甲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请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