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某区公安分局和区文化局以乐凯歌舞厅违法经营为由,共同作出罚款l万元的处罚决定。乐凯歌舞厅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 B:若乐凯歌舞厅仅起诉公安分局,法院只能通知文化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若乐凯歌舞厅是合伙企业,则由其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D:若两局的处罚决定经区政府批准,则被告应是区政府

题目
某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某区公安分局和区文化局以乐凯歌舞厅违法经营为由,共同作出罚款l万元的处罚决定。乐凯歌舞厅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
B:若乐凯歌舞厅仅起诉公安分局,法院只能通知文化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若乐凯歌舞厅是合伙企业,则由其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D:若两局的处罚决定经区政府批准,则被告应是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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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的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B. 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 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 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而第18条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故答案为D。

  • 第2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并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请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查看材料

    A.甲歌舞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甲歌舞厅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者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予以赔偿
    C.甲歌舞厅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乙区公安分局只负责赔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D.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有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时可以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A项的说法正确。赔偿义务机关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本案未明示两个机关的行为违法且造成损失,故B项的说法错误。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C项的说法错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D项的说法错误。

  • 第3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并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查看材料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和旅游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由此形成的为必要的共同诉讼。故A项的说法正确,D项的说法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才通知其作为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B项的说法错误。本案不存在复议前置情形,C项的说法错误。

  • 第4题:

    共用题干

    文园小区的嘉泰物业公司将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花彩物业公司。某区建委责令嘉泰公司2个月内予以改正,并罚款30万元。嘉泰公司不服向某区法院起诉。诉讼中,某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嘉泰公司未申请撤诉,并对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也向某区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区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某区法院可以仅就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进行审理
    C:法院认为罚款30万元违法的,应当判决确认其违法
    D:某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只能在一审期间进行

    答案:A,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必须遵循的根据。详言之,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而对其作出裁判时,在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是人民法院直接适用的根据,人民法院无权拒绝适用。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是从总体和一般意义上对法律、法规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我国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中的等级、效力和地位并不相同,它们在行政审判中的作用也有差异;同时,低层级的法规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的法规规范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时,必须从法律规范整体结构上的规定来审查和裁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单从某一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简单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故B项正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据此,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能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还可审查判断其是否合理或适当。故D项错误。


    《行诉撤诉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根据该条第1项,A项应选;根据该条第2项,B项应选;根据该条第3项,D项应选;根据该条第4项,C项应选。


    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性规定,但并非没有例外。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选择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A选项忽视了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故A项是错误的。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行政机关欲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而非开庭审理前,且需要取得人民法院许可。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据此,B选项混淆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和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中的证人包含了一类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的证人。《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如果系精神病患者,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不能作证。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应选A、B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法院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的只能是部门规章,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故A项错误。该《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据此,B项正确。上述第6条排除了WTO规则在反补贴行政案件中的直接适用力。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9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上述《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第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含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故D项“反补贴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涉外行政案件”正确。但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无一般行政案件与涉外行政案件的区分,涉外行政案件的审限应当适用该法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项“其审限规则与一般行政案件的不同”的说法错误。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这需要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关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2)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需要等待其具有确定力。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据此,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根据该款第2项,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应审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可裁定是否停止执行,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3项,法院依职权主动裁定停止执行,只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避免执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D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题中,被告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也构成“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既然嘉泰公司对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也向某区法院起诉,故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进行审理。嘉泰公司对原罚款30万元的案件也未撤诉,故法院对罚款30万元、20万元均应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判,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C项正确。《行诉撤诉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参照本规定。”据此,二审、再审期间,被诉行政行为也可发生改变。故D项错误。

  • 第5题:

    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的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人民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内进行审查,决定受理与否
    •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请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甲歌舞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 B、甲歌舞厅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者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予以赔偿
    • C、甲歌舞厅向乙区公安分局提出赔偿请求,乙区公安分局只负责赔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 D、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有过失的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王某收购赃物为由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王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安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王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 B、该处罚决定可以简易程序作出
    • C、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 D、本案由王某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朱某嫖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 不再罚”原则
    • B、公安局可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 C、传唤朱某时区公安分局应当告知其传唤的原因和依据
    • D、如朱某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 区公安分局可以强制传唤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陈某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 B、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 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
    • D、该罚款决定违法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王某网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决定对王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传唤王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王某

    B

    传唤后对王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C

    如王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D

    如王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区卫生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董某只起诉区卫生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

    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

    本案可以由区卫生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

    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某区卫生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生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以由区卫生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所以选项A错误。(2)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管辖法院。所以选项B错误。(3)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正确。(4)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4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并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不服申请复议,谁应为复议机关?( )查看材料

    A.区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案:A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机关。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

  • 第15题:

    某区工商局与某区公安分局联合对甲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甲某以某区工商局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认为应追加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甲某不同意,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  )。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C.继续进行诉讼
    D.通知某区公安分局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第16题:

    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共同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本案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

    • A、某区公安分局
    • B、某区工商局
    • C、某市公安局
    • D、某市工商局
    • E、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的共同上级机关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A,B

  • 第17题:

    某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派出所有权作出该罚款决定
    • B、该案应由李某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
    • C、李某可向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 D、派出所执法人员可以自行收缴该罚款

    正确答案:A,C

  • 第18题: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散布谣言,谎报险情,决定对其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传唤孙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 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 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市公安局申请
    • 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赵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关于该案的选项正确的是:()

    • A、传唤赵某时,某区公安分局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赵某
    • B、传唤后对赵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 C、赵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区人民政府申请
    • D、如赵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处罚决定经乙区人民政府批准以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共同名义作出,甲歌舞厅不服申请复议,谁应为复议机关?()

    • A、区人民政府
    • B、甲市人民政府
    • C、甲市公安局
    • D、甲市文化局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某省甲市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在2006年春季展开联合执法行动。3月10日,两局对甲歌舞厅进行查处,以其违法经营为由,对甲歌舞厅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处罚决定由乙区公安分局和文化局以两家名义共同作出,甲歌舞厅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
    • B、若甲歌舞厅仅起诉文化局,法院只能通知乙区公安分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C、甲歌舞厅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D、被告应为乙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多选题
    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共同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本案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
    A

    某区公安分局

    B

    某区工商局

    C

    某市公安局

    D

    某市工商局

    E

    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的共同上级机关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区工商局与某区公安分局联合对甲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甲某以某区工商局为被告起诉,人民法院认为应追加某区公安分局为被告,甲某不同意,请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裁定驳回起诉

    B

    裁决驳回诉讼请求

    C

    继续进行诉讼

    D

    通知某区公安分局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