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

题目
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经营者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仅限于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会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损失,而不能扩展至其他方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更多“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2009年试卷二第23题)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正确答案:D

  • 第2题:

    王某与朋友到饭馆用餐,走时将手提电脑留在座位上忘拿,回来后发现手提电脑丢失。王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
    [答案及解析] 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l8条第l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饭馆为王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王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据此而可知,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担安全保障义务。本题中,消费者王某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题中,王某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王某丢失的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 第3题:

    甲与9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甲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

  • 第4题:

    郭某经营大米批发生意,肖某是郭某的供货商。2018年10月,郭某与肖某达成了10吨大米的买卖合同,约定肖某于2018年11月1日前发货,郭某于货到3天内付款。截止到2018年11月10日,肖某仍未发货。11月11日,肖某电话联系郭某,要求郭某履行付款义务。关于郭某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郭某得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
    B.郭某得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
    C.郭某得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
    D.郭某得以付款义务未届期为由,拒绝付款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合同法》第66、67、68条分别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核心要点为在对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未履行时,得以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的权利。三者区别在于履行顺序的约定不同。但是,主张履行抗辩权的前提己方债务已届履行期。本案中,由于郭某付款的履行期是收货3天内,而由于肖某一直未发货,导致郭某的履行义务一直未届期,因此本案中郭某不能主张履行抗辩权,但可以付款义务未届期为由拒绝支付价款。故选项A、B、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5题:

    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C,应无正确答案)。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选B。

  • 第6题:

    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对于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说法错误的是?()

    A:郭某
    B:郭某父亲
    C:李某
    D:罗某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回避复议申请权。详解: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只有提出回避申请并被驳回的人才有权提出复议。在本案例中,罗某为回避申请的提出者,同时法院做出了回避决定,因此没有人能够对该回避提出复议。故ABCD选项均不正确。

  • 第7题:

    消费者在某商场购物试服装时将手提包委托给服务人员保管,但是试完衣服后却发现手提包没有了。商场是否应该给与赔偿?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服务人员同意看管财务,在此承诺下,消费者和商场服务人员之间实际已经形成无偿保管的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由《合同法》予以调整。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规定,服务人员应当对手提包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消费者应当对自己丢失的财物内容及数量承担举证责任。尤其是货币、有价证券或者贵重物品,因为《合同法》要求寄存人事前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封存。如果没有声明的,保管人只能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 第8题:

    郭某在某日资企业工作,一日郭某发现该企业高层正在着手实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事件。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郭某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 B、郭某若有秘密录取的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资料,应当及时提供该证据
    • C、郭某应当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
    • D、郭某认为相关部门工作时有违法行为的,有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郭某被余某打成轻伤,郭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得到法律救济()

    • A、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 B、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C、与余某和解
    • D、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余某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得到赔偿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单选题
    吴某把相机交给周某暂时保管,被郭某偷走。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郭某从周某那里偷走相机后,吴某无权向郭某要求返还相机

    B

    一年后,周某仍可以基于占有请求郭某返还相机

    C

    吴某可以基于对相机的所有权请求郭某返还相机

    D

    一年后,吴某无权请求郭某返还相机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郭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郭某向公司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公司,如调动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万元,公司分配郭某住房一套。3年后郭某准备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公司学习结束后再回来。公司提出郭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郭某提前解除合同,郭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郭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郭某应支付违约金和退出房屋

    B

    郭某无须支付违约金

    C

    缔结合同和解除合同都是郭某的自由,所以郭某无须支付违约金,只须退出房屋

    D

    郭某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正确答案: B
    解析: 《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可知A选项正确。

  • 第12题:

    问答题
    消费者李某自己携带手提包等相关物品,在逛商场时丢失。商场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 消费者的财物被盗,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首先应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理。
    商场的主要任务是经营商品,商场与消费者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因此商场只需施以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即可免责。例如,配备保安人员防止突发事件,设置了监视器,或在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消费者看管好自己财物的警示标志等,这就说明了商场已经履行了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我们认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作为消费者一般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购物时应该预见到提包有丢失的危险,商场人流集中,有时会有成百上千的人在此购物,如果消费者由于自己的疏忽丢失财务都让商场来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商场是不公平的。但是商场应该主动配合消费者和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的调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考点] 消费者安全保障权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综上所述,经营者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分为三个层次。首先,经营者应当提供能确保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以本题为例,饭馆应保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产品给郭某及其子,也应当提供保证郭某及其子的人身、财产安全的饭馆服务。其次,对经营场所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经营者应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人身伤害不是来自于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而是来自于场所本身或场所内的第三人。此时,场所或第三人行为不能完全受到经营者的控制,因此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被限定在“合理范围内”。本题中,若郭某在饭馆用餐时被他人打伤或抢走财物。饭店只需尽劝阻义务或采取适当的安保措施就可以免责。最后,根据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经营者应当对经营场所内消费者的随身财物承担一定的注意和提醒义务。与主合同义务不同,注意和提醒义务属于附随义务,饭店作为一个善良的合同相对方,只需提示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即可。因此A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本题C选项错在后半部分。按照一般合同的原理。郭某和饭馆订立的主合同是提供菜肴和饮食服务。饭馆提示顾客对随身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是饭馆作为善意的相对方应尽的附随义务。饭馆应当根据自己责任的大小对未履行附随义务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作为一个理性人,郭某本人应当对在公共场所中要求10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看管物品可能导致的丢失的风险有合理的预期,因此,郭某本人也对财产的丢失负有过错。按照过错责任原则,饭馆和郭某应当根据彼此过错的大小,分担因此造成的财物损失。C选项后半部分错误,在未尽提示义务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分担损失,而不是由饭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第14题:

    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咐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标准答案:B

  • 第15题:

    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王某因风暴即将来临,遂给房屋加固。其邻居郭某看见后主动上前帮忙,但王某婉拒了郭某。后来,郭某不听劝阻,执意帮助王某加固房屋,但在给屋顶加固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下。郭某要求王某赔偿。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郭某的帮助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王某应当赔偿其损失
    B.郭某的帮助行为属于自愿行为,王某无须赔偿其损失
    C.因双方都无过错,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D.王某可在受益范围内给郭某适当补偿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无偿帮工人受损失的,被帮工人的责任问题。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17题:

    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答案:D
    解析:
    【考点】辩护人的范围【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郭某的爷爷是外国人,又不是郭某的近亲属或监护人,按照前述第7项之规定,不能担任郭某的辩护人,选项A不正确。郭某的儿子尚未成年,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按照前述第3项之规定,不能担任辩护人,选项B不正确。郭某的朋友甲与本案有牵连,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选项C不正确。乙是郭某的朋友,也不属于前述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员,选项D正确。

  • 第18题:

    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的是()。

    • A、郭某的爷爷,正在被执行刑罚
    • B、郭某的儿子,15岁
    • C、郭某的朋友甲,本案的证人
    •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消费者李某自己携带手提包等相关物品,在逛商场时丢失。商场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 消费者的财物被盗,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首先应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理。
    商场的主要任务是经营商品,商场与消费者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因此商场只需施以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即可免责。例如,配备保安人员防止突发事件,设置了监视器,或在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消费者看管好自己财物的警示标志等,这就说明了商场已经履行了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我们认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作为消费者一般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购物时应该预见到提包有丢失的危险,商场人流集中,有时会有成百上千的人在此购物,如果消费者由于自己的疏忽丢失财务都让商场来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商场是不公平的。但是商场应该主动配合消费者和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的调查。

  • 第20题:

    民警王某是看守所管理人员,与村民郭某有私怨。后郭某因涉嫌盗窃被关押于王某所在的看守所。王某在巡视时借机找茬,对其进行殴打,将其打成重伤,郭某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给予赔偿,因王某的行为侵犯了郭某的人身权
    • B、赔偿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向王某追偿
    • C、王某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D、看守所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单选题
    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
    A

    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

    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

    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

    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郭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郭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担安保义务。本题中,消费者郭某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保义务。③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题中,郭某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郭某丢失的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 第22题:

    多选题
    吴某发现儿子染上了毒瘾,将家里的东西偷出去换毒品,吴某发现后极度惶恐焦虑,既担心儿子毒瘾越来越大,又担心儿子被警察抓去,遂向社会工作者求助,下列社会作者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
    A

    报警

    B

    建议吴某劝儿子主动去戒毒所

    C

    劝吴某与儿子解除母子关系

    D

    向吴某提供戒毒机构的信息

    E

    帮助吴某疏导焦虑


    正确答案: E,A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消费者在某商场购物试服装时将手提包委托给服务人员保管,但是试完衣服后却发现手提包没有了。商场是否应该给与赔偿?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服务人员同意看管财务,在此承诺下,消费者和商场服务人员之间实际已经形成无偿保管的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由《合同法》予以调整。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规定,服务人员应当对手提包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消费者应当对自己丢失的财物内容及数量承担举证责任。尤其是货币、有价证券或者贵重物品,因为《合同法》要求寄存人事前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封存。如果没有声明的,保管人只能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李某一家人到某家酒店用餐,在用餐过程中,发现李某妻子的钱包丢失,李某要求该酒店赔偿被拒绝,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

    该酒店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风险

    B

    该酒店应确保其服务的绝对安全,应对顾客在酒店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该酒店应对顾客妥善保护随身物品作出明确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

    该酒店应保证其提供的餐饮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