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通过有偿出让方式(拍卖)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高档住宅,楼面地价为14500元/㎡,甲公司拟分两期建设30栋别墅。当第一期10栋于2013年竣工时,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还债。拍卖行委托乙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出拍卖底价为15000元/㎡。拍卖行据此进行了拍卖,成功卖出了10栋。当2015年第二期20栋竣工后,建成的别墅以19000元/㎡一售而空。甲公司因此指责乙房地产估价公司于2013年评出的拍卖评估底价太低,而且当时别墅的拍卖底价竟然只比2012年的楼面地价高500元/

题目
甲公司2012年通过有偿出让方式(拍卖)取得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高档住宅,楼面地价为14500元/㎡,甲公司拟分两期建设30栋别墅。当第一期10栋于2013年竣工时,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还债。拍卖行委托乙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出拍卖底价为15000元/㎡。拍卖行据此进行了拍卖,成功卖出了10栋。当2015年第二期20栋竣工后,建成的别墅以19000元/㎡一售而空。甲公司因此指责乙房地产估价公司于2013年评出的拍卖评估底价太低,而且当时别墅的拍卖底价竟然只比2012年的楼面地价高500元/㎡,远低于其当时投入的建设成本,很不合理。而乙评估公司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是合理准确的。请问:乙评估公司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合理准确的理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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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1999年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获得某宗地的使用权,土地用来建高档住宅,楼面地价为4500元/m2。甲公司拟分两期建设80栋别墅。当第一期40栋于2002年12月竣工时,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拍卖20栋还债。拍卖行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所评估出拍卖底价为 4800元/m2。拍卖行在当月以此为依据拍卖,卖出6栋,平均价格为4860元/m2,其余14栋无人承接,退还给甲公司。当2005年6月第二期工程竣工后,建成的别墅以6200元/m2售出,甲公司因此而指责乙房地产估价所当时评估的拍卖底价过低,而且别墅的拍卖底价竟然只比楼面地价高300元/m2,远低于其投入的建设成本,很不合理。而乙房地产估价所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合理。请问,乙房地产估价所依据哪些理由来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


    正确答案:
    乙估价所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说明自己给出估价结论的理由。
    一是从估价目的看,当时估价所是按照以拍卖评估对象偿还债务的情况进行评估测算的,需要考虑限期变现偿债因素,而第二期别墅的售价是在公开市场交易情形下达成的价格;
    二是从估价时点看,拍卖时是2002年12月,而第二期工程在2005年6月竣工后出售,时点不同相应房地产市场状况也会不同;
    三是从估价对象看,当时的估价对象是第一期别墅,建筑具有单件生产的特点,第二期别墅当然与第一期别墅会有所不同,加之一期工程完工后,环境、配套、人气、物业管理等因素相应改善,对第二期工程销售产生有利影响;
    四是应该说该两期工程的售价主要受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个别工程的实际成本因素不能用来衡量房地产价格的高低,而应以平均的社会一般水平成本衡量;
    五是从市场销售结果看,拍卖底价为4800元/m2,售出6栋的平均价格为4860元/m2,比较吻和,卖时只卖出20栋中的6栋,说明在当时的拍卖成交价格水平上,市场的需求并不旺盛,需求少也会导致成交价格低,从市场方面反映了估价结果的合理性。
    试题分析
    对于估价结论是否合理不能简单地进行价格上的比较,应从多个角度来进行认识。因为估价对象具有单件性的特点,估价结论是基于估价时点的条件作出的,估价结论具有一定的应用有效期以及市场条件的剧烈变化都会限制原有估价结论的应用。因此本题可以从估价目的、时点、对象、别墅开发的个别成本与客观成本的差异、市场销售的结果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 第2题:

    甲公司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裁定拍卖甲公司开发的某幢办公楼偿还债务。乙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法院委托评估该办公楼的市场价格。经调查,甲公司的债务情况如下: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300万元,银行贷款余额2700万元,第三方欠款2000万元。在估价时点,该办公楼全部可销售面积为5万m2,其中已售出3万m2。经评估,该办公楼的市场价格为6000元/m2,拍卖变现时的费用及税金为2500万元。
    拍卖变现时的费用及税金不包括( )。
    A.拍卖佣金 B.营业税及附加
    C.评估费 D.房地产税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一)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A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年

    A、40
    B、50
    C、60
    D、70

    答案:D
    解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按下列用途确定:①居住用地70年;②工业用地50年;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⑤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第4题: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A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年。

    A.40
    B.50
    C.60
    D.70

    答案:D
    解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按下列用途确定:①居住用地70年;②工业用地50年;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⑤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第5题:

    (二)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H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国务院规定,居住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年。

    A、40
    B、50
    C、60
    D、70

    答案:D
    解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按下列用途确定:①居住用地70年;②工业用地50年;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⑤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第6题: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A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年。

    A.40
    B.50
    C.60
    D.70

    答案:D
    解析:

  • 第7题:

    甲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普通住宅,建筑控制高度为 30 米。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2 年,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的投资额为 3 亿元。甲公司取得土地后立即开展了该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并于半年后开工,由于资金紧张,甲公司以该宗土地及在建工程向乙银行抵押融资,签订了期限为 2 年的借款合同,并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1 年后,该项目实际投资额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 60%。随后,甲公司因拖欠工程款被债权人丙公司起诉,丙公司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拍卖其土地及在建工程,以偿还到期债务。
    关于丙公司请求拍卖房地产的说法,错误的为(  )。

    A.该房地产拍卖委托人应为丙公司
    B.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处置时应告知乙银行
    C.该房地产因设置有抵押权,人民法院不支持其拍卖请求
    D.人民法院支持该拍卖请求时应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

    答案:A,B,C
    解析:
    A 项,拍卖委托人是指人民法院,拍卖人是指商业性拍卖机构(公司)。B 项,强制拍卖具有国家强制性,不需要告知乙银行。C 项,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上设有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并予以拍卖,抵押权人不得以其抵押权抗拒法院的执行行为。

  • 第8题:

    甲公司1993年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获得某宗地的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高档住宅,楼面地价为3500元/m2。甲公司拟分两期建设80栋别墅。当第一期40栋于1996年12月竣工时,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拍卖20栋还债。拍卖行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所评估出拍卖底价为3800元/m2。拍卖行在当月以此为依据拍卖,卖出6栋,平均价格为3860元/m2,其余14栋无人承接,退还给甲公司。当1999年6月第二期工程竣工后,建成的别墅以5200元/m2售出,甲公司因此而指责乙房地产估价所当时评估的拍卖底价过低,而且别墅的拍卖底价竟然只比楼面地价高300元/m2,远低于其投入的建设成本,很不合理。而乙房地产估价所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合理。请问,乙房地产估价所坚持当时估价结论的理由有哪些?


    正确答案: 乙估价所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说明自己给出估价结论的理由。
    一是从估价目的看,当时估价所是按照以拍卖评估对象偿还债务的情况进行评估测算的,需要考虑限期变现偿债因素,而第二期别墅的售价是在正常公开市场交易情形下达成的价格;
    二是从估价时点看,拍卖时是1996年12月,而第二期工程在1999年6月竣工后出售,时点不同相应房地产市场状况也会不同;
    三是从估价对象看,当时的估价对象是第一期别墅,建筑具有单件生产的特点,第二期别墅当然与第一期别墅会有所不同,加之一期工程完工后,环境、配套、人气、物业管理等因素相应改善,对第二期工程销售产生有利影响;
    四是应该说该两期工程的售价主要受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个别工程的实际成本因素不能用来衡量房地产价格的高低,而应以平均的社会一般水平成本衡量;
    五是从市场销售结果看,拍卖底价为3800元/m2,售出6栋的平均价格为3860元/m2,比较吻合,卖时只卖出20栋中的6栋,说明在当时的拍卖成交价格水平上,市场的需求并不旺盛,需求少也会导致成交价格低,从市场方面反映了估价结果的合理性。

  • 第9题:

    北京市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厦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贷款5000万元。双方办法抵押登记手续后,乙银行发放了货款。甲公司后又在A大厦项目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幢商务配楼,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商务配楼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 B、商务配楼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 C、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只能请求法院拍卖A大厦和整个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拍卖商务配楼的房屋所有权
    • D、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大厦和商务配楼以及整个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商务配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住宅用地,甲、乙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参加竟买,甲公司委托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应价评估,最高应价评估结果为12000万元。乙公司委托丁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的最高应价为15000万元。若该两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结果均是合理的,请分析两者差异的主要原因。


    正确答案: 理由包括:
    1.本次评估的价值为投资价值(拍卖应价);(3分)
    2.投资价值是从某个特定投资者的角度来衡量的价值;(3分)
    3.不同投资者在开发建设成本经营费用方面的优势不同,纳税状况不同,对未来的信心不同,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投资者对该房地产未来收益能力的估计,从而影响投资者对该房地产价值的估计

  • 第11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次土地拍卖会上购得土地一块,按规划要求设计为下部两层商场,上部三层住宅。在两层商场完成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获得建设资金,将已建项目全部向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后又完成了两层住宅建设,因预售情况不理想而债务又已经到期,经协商,同意将项目整体拍卖偿还债务,拍卖中,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得到了该项目。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之所以能够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是因为_____。

    • A、个备开发资质且土地出价最高
    • B、土地出价高于底价且开发方案最好
    • C、出价及开发能力、条件综合最好
    • D、出价较高且能一次性支付土地费用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以甲公司所有的A厂厂房及其占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乙银行发放了贷款。甲公司后又在A厂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座仓库。现借款合同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

    仓库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

    仓库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C

    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可以请求法院只拍卖A厂厂房及其占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拍卖仓库

    D

    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厂厂房、仓库及其占用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仓库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2016年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获得某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用途为高档住宅,楼面地价为9500元/m2。甲公司拟分两期建设30栋精装修住宅。第一期共15栋,主力户型为90m2的二室一厅,于2017年12月竣工时,因债务纠纷被法院裁定拍卖10栋还债。拍卖行委托乙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出拍卖底价为9800元/m2。拍卖行在当月以此为依据拍卖,卖出6栋,平均价格为9860元/m2,其余4栋无人承接,退还给甲公司。
      第二期产品以140m2三室两厅为主, 2018年6月当工程竣工后,建成的精装修住宅以11200元/m2售出,甲公司因此而指责乙房地产估价公司当时评估的拍卖底价过低,而且精装修的住宅的拍卖底价竟然只比楼面地价高300元/m2,远低于其投入的建设成本,很不合理。而乙房地产估价公司坚持当时的估价结论合理。请问,
      1.乙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拍卖底价的委托人是甲公司吗拍卖底价评估属于鉴证性评估还是咨询性评估估价技术路线是什么
      2.乙房地产估价公司坚持当时估价结论的理由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委托人是法院,不是甲公司。拍卖底价评估属于鉴证性评估。因市场高档住宅交易实例众多,优先选用比较法,由于整幢商品房的成交个案很少,交易实例的选择范围很小,甚至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可比实例,其估价技术路线相对比较复杂,通常采用从个体到整体的估价思路来解决,即选择某一基准层的某套住宅作为待估对象,选取与待估对象类似的成交实例,利用比较法修正测算出该套住宅的价格,然后采用类比法,经过楼层、朝向、景观、成交建筑面积、户型等的修正,得出各层、各幢商品住宅的价格。
      2.乙估价公司可以从如下5个方面说明自己给出估价结论的理由。
      一是从估价目的看,当时估价公司是按照以拍卖评估对象偿还债务的情况进行评估测算的,需要考虑限期变现偿债因素,而第二期住宅的售价是在正常公开市场交易情形下达成的价格;
      二是从价值时点看,拍卖时是2017年12月,而第二期工程在2018年6月竣工后出售,时点的不同相应房地产市场状况也会不同;
      三是从估价对象看,当时的估价对象是第一期是以小户型为主,赠送的精装修的价值也低,第二期以改善型为主,精装修的价值会高一些,相当于第一期住宅产品的升级换代,加之一期工程完工后,环境、配套、人气、物业管理等因素相应改善,对第二期工程销售产生有利影响;
      四是应该说该两期工程的售价主要受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个别工程的实际成本因素不能用来衡量房地产价格的高低,而应以平均的社会一般水平成本衡量;
      五是从市场销售结果看,拍卖底价为9800元/m2,售出6栋的平均价格为9860元/m2,比较吻合,尚有4栋没有拍出,也从市场方面反映了市场的低迷、估价结果的合理性。

  • 第14题:

    甲公司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裁定拍卖甲公司开发的某幢办公楼偿还债务。乙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法院委托,评估该办公楼的市场价格,经调查,甲公司债务情况如下: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300 万元,银行贷款余额2700 万元,第三方欠款为2000 万元。在估价时点,该办公楼全部可销售面积为5 万m2,其中已售出3 万m2,经评估,该办公楼市场价格为6000 元/m2,拍卖变现时费用及税金为2500 万元。
    拍卖变现时的费用及税金不包括(  )。

    A.拍卖佣金
    B.营业税及附加
    C.评估费
    D.房地产税

    答案:D
    解析:
    拍卖变现时的费用、税金,主要有强制拍卖费用、拍卖佣金、诉讼律师费、交易手续费、评估费、登记费和合同公证费;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应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等。

  • 第1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持有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012年3月,甲公司取得了某市市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小区,并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始拆迁该宗土地上的房屋。李某为拆迁范围内一幢房屋的所有权人。2012年7月,甲公司因与李某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甲公司依法可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A:协议
    B:招标
    C:拍卖
    D:挂牌

    答案:B,C,D
    解析:

  • 第16题: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A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丁公司欲改变土地用途,须办理的手续和程序为( )。

    A.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B.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将该地块重新进行拍卖
    D.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答案:A,B,D
    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拟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第17题:

    (二)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H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丁公司欲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须办理的手续和程序为(  )。

    A、取得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B、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将该地块重新进行拍卖
    D、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答案:A,B,D
    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拟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第18题:

    一)  甲公司负责城市市区危改地块A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承担拆迁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后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并以住宅用地性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丙公司竞买得到。半年后,丙公司将该地块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欲在该地块开发商业地产项目,而不建设住宅。
    丁公司欲改变土地用途,须办理的手续和程序为(  )。

    A、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B、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C、将该地块重新进行拍卖
    D、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答案:A,B,D
    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拟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第19题:

    2010年5月,W省A市B县人民法院委托B县晨光拍卖行,拍卖B县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大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综合大楼,晨光拍卖行委托具有二级资质的顺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办公综合大楼进行了拍卖价值评估,该办公综合大楼评估价值为150万元。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该办公综合大楼的合理保留价为130万元,起拍价为145万元,期望价为195万元。经过现场竞拍,B县个体户张某,以180万元的价格竞买成交(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上述背景,请回答下列问题上述拍卖属于()。

    • A、强制拍卖
    • B、任意拍卖
    • C、动产拍卖
    • D、不动产拍卖
    • E、有保留价拍卖

    正确答案:A,D,E

  • 第20题:

    甲公司持有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010年4月,甲公司取得了某市市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小区,并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始拆迁该宗土地上房屋。李某为拆迁范围内一幢房屋的所有权人。2010年8月,甲公司因与李某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申请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甲公司依法可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 A、协议
    • B、招标
    • C、拍卖
    • D、挂牌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厦及其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贷款5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乙银行发放了贷款。甲公司后又在A大厦项目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幢商务配楼,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商务配楼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 B、商务配楼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 C、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可以请求法院只拍卖A大厦和整个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拍卖商务配楼的房屋所有权
    • D、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大厦和商务配楼以及整个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商务配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住宅楼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 B、该住宅楼售出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一部分,一经售出则不能作为抵押物
    • C、住宅楼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仅能申请人民法院拍卖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能拍卖住宅楼
    • D、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宅楼一同拍卖,但是对住宅楼拍卖所得,乙银行无权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问答题
    案例一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0万元,并和乙公司私下商定将自己位于市中心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A地块作为抵押。现在因为甲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按期还款,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拍卖该地块或者把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判给乙公司,以偿清甲公司向乙公司的借款。但是,甲公司3个月前将该块土地转让给了丙公司,丙公司已经从甲公司手中拿到了A地块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问题:试分析此案哪些方面存在问题。

    正确答案:
    (1)本案中的土地产权抵押和转让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到法律保护。
    (2)甲公司和乙公司私下商定将自己位于市中心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A地块作为抵押,获得贷款,不合法。合法的做法,甲公司应当是先补地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合法拥有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再办理土地抵押及相关土地登记手续。
    (3)乙公司在借款前应当弄清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来源,并应当和甲公司签订土地抵押书面合同,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A地块的抵押登记手续。
    (4)如果甲公司没有补地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5)丙公司如欲合法取得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首先由甲公司补地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合法拥有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和甲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6)法院在执行土地案件中不能够以司法权代替行政权,即使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土地抵押合同有效,也不能裁定将土地使用权强制转移到诉讼一方当事人名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