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报复李某对其侮辱,遂虚构李某(女)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众人中散布。李某因自己的名誉、人格受到毁坏,没有面子见人,服毒自杀身亡。张某的行为构成()A.侮辱罪B.诽谤罪C.诬告陷害罪D.报复陷害罪

题目

张某为报复李某对其侮辱,遂虚构李某(女)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众人中散布。李某因自己的名誉、人格受到毁坏,没有面子见人,服毒自杀身亡。张某的行为构成()

A.侮辱罪

B.诽谤罪

C.诬告陷害罪

D.报复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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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村民李某与王某竞选村委会主任,李某为了当选,故意诋毁王某,在村内散布谣言称王某与同村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 )。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

    C、人格尊严

    D、隐私权


    参考答案:C
    李某故意散布谣言、诋毁他人的行为是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李某的行为并没有侵犯王某的隐私,而是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故本题答案为C项。

  • 第2题:

    张某殴打李某,致其腿骨骨折住院。即将出院时,医院检查发现李某患有晚期癌症,不久李某便在医院死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民事责任

    B.张某对李某的死亡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C.张某对李某的伤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D.张某对李某的伤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

    本题的考点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因果联系。《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李某的死亡原因是癌症而非张某的殴打行为,故张某对李某的死亡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正确答案是AC

  • 第3题:

    张某知道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和吴某进行代理活动,但是没有作任何表示,吴某不但不知道李某没有代理权,并完全相信其有代理权,则有关承担代理责任正确的理解是()。

    A.代理无效,因为未经张某追认
    B.李某和吴某对代理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C.李某对自己的代理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D.张某对代理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15
    1.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第4题:

    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看见张某拿着木棒向他走来,李某以为张某要报复,遂向张某抢先出手,将张某打伤。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 (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显然不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不正确。

  • 第5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夜晚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000元钱。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抢劫罪。详解: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根据本题所给案例,张某成立抢劫罪既遂,李某虽然被张某欺骗,不知道抢到2000元钱的事实,但也不影响其成立抢劫罪既遂,也就是说,在共同实行犯中,有一方既遂,所有共犯人都应当承担既遂的罪责。数额认定方面,通说认定为共犯对全部钱款承担刑事责任。盗窃罪也是这样,如果犯罪数额是2000元而张某骗李某说盗窃1000元,李某也要对2000元承担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实行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如果张某超出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强奸罪,就是实行过限,单独定罪。这里需掌握的是一个小问题,就是关于抢劫罪既遂的标准,因为抢劫罪侵害双重法益,所以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抢走财物都构成既遂。本题中如果说被害人没有达到轻伤,一分钱也没有抢到,那就是抢劫罪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