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以宪法为核心的各主要法律部门构成。包括:(1)宪法部门;(2)行政法部门;(3)民法部门;(4)商法部门;(5)经济法部门;(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部门;(7)环境法部门;(8)刑法部门;(9)诉讼法部门;(10)军事法部门。
其特点是: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并存。以大陆为主体的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香港、澳门的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统一的法律体系中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并存,其相互关系是同时存在,而不是“并列”或“并重”。其中,大陆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法律体系的主体。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受法律体系中主体部分的制约和影响。这是因为,第一,大陆是国家的主体部分,代表国家的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实行于大陆地区,占主导地位;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仅在有少数人口的局部地区实行,其法律制度只是我国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第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又要受到大陆法律制度的影响和制约。这种从属性表现在保留下来的香港、澳门原有的法律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关系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它既是大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的基本法之一,其独立性是相对的。但它又是特别行政区法律中居于重要地位、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全部法律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这就使得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具有从属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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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门?


    参考答案: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以下法律部门:
    (1)宪法;
    (2)行政法;
    (3)军事法;
    (4)刑法;
    (5)诉讼法;
    (6)民法;
    (7)商法;
    (8)经济法;
    (9)环境法;
    (10)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第2题:

    简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


    答案:
    解析:
    (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2)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4)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 第3题: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主要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


    错误

  • 第4题:

    结合我国立法实际,试论述法律部门的划分及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
    解析: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1)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辅助的、从属的标准。 (2)法律部门的形成原则。法律部门的划分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在遵循客观的标准划分法律部门时,还应当坚持正确的原则。目前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主要有: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和主次原则等。由于划分者的主观情况和意图,注意和强调的角度或者原则、标准有所差别,受到诸多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等,法律部门的具体划分也不会是完全一样的,在社会上存在许多不同的划分法也是正常的,但是力求法律部门划分的科学和实用,既合乎逻辑又便于操作,应该是我们共同的方向和目标。 (3)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原则相一致,又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协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由统一而多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另外,法律体系的形成虽然有客观的基础和标准,但社会的发展会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或者改变某一法律部门的属性,因此法律体系不会一成不变。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和发展的,是一个包容开放发展的法律体系,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 第5题:

    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答案:
    解析:
    (1)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产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这一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就是根源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 (2) 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具体由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及程序法构成。 (3)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和发展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体系具有阶段性和前瞻性特点,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律,以使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