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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有关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不同点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荣誉权具有专属性,名誉权具有普遍性
    B.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
    C.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客体内容不同
    D.与荣誉权不同,名誉权没有表明民事主体在社会中的信誉与评价

    答案:D
    解析:
    荣誉权与名誉权都表明了民事主体在社会中的信誉与评价,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关联性,如名誉会因当事人获得荣誉称号而提高,荣誉权受到损害往往也会有损名誉权。D项应选。

  • 第2题:

    简述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二者的范围不同。荣誉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取得,只有某些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人才会获得荣誉称号,因而具有专属性;而名誉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 (2)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名誉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法人的,其取得不需要履行任何程序手续; (3)客体内容不同。名誉是社会对每一公民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价;而荣誉则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的一种褒扬和嘉奖; (4)消灭的要求不同。荣誉权的丧失通常是由授予单位基于法定事由给予剥夺,如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因为触犯刑法等因素而被剥夺荣誉称号;名誉权则无法被剥夺或受到限制。

  • 第3题:

    2、简述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1)取得的条件不同。 名誉取得不需要具备任何特定条件;而荣誉需要经过当事人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受到有关机关,组织表彰时才能获得。 (2)取得的方式不同。 名誉是存在于社会大众心理的,是一种自由的,随意的评价;而荣誉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依照一定的程序对某一主题给与的评价。 (3)内容不同。 名誉是对某一特定主体的综合性评价,涉及各个方面,具有整体性;而荣誉是对某一特定主体在某一方面的评价。 (4)性质不同。 名誉是社会大众对某一主体的评价,无论好坏,都构成该主体的名誉;而荣誉是正面积极。

  • 第4题:

    《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人格尊严”的含义? (2)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名誉”的含义? (3)如何理解“名誉权”的含义,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4)死者是否享有名誉权?对死者生前的名誉如何保护?


    答案:
    解析:
    (1)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当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当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 (2)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行、才能、功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包括名誉保有权、名誉维护权、名誉利益支配权。 (4)死者不享有名誉权;对于死者生前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加害人采取恢复名誉措施并赔礼道歉;近亲属还可以就死者生前名誉受到损害为由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 第5题:

    31、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