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是某大公司的运输人员,一天,公司总部装运了一货车生产资料叫于某往分公司送,于某发动汽车后,由于过度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导致操作失误,在外面的公路上撞到一堵墙,砸死了正在墙下玩的小孩,则于某的行为()。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C.构成过失杀人罪D.构成毁坏公失财物罪与过失杀人罪

题目

于某是某大公司的运输人员,一天,公司总部装运了一货车生产资料叫于某往分公司送,于某发动汽车后,由于过度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导致操作失误,在外面的公路上撞到一堵墙,砸死了正在墙下玩的小孩,则于某的行为()。

A.构成交通肇事罪

B.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构成过失杀人罪

D.构成毁坏公失财物罪与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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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于某与李某乃邻居,因李某长期辅导于某之子英语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于某便将家传之宝一珍珠赠与李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十分精致。李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数日后反悔想要此珍珠,于某表示珍珠其妻子保管,恰其妻回娘家,等妻子回来后将珍珠送于李某。后于某妻子回家不同意,不愿赠与珍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于某应交付珍珠

    B、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C、于某与李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尚未成立,李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D、李某与于某之问赠与匣子合同已经履行,但于某有权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一天,某石灰厂放炮炸石。在经过观望、呼喊、吹哨等程序后,在认为安全的情况下点火 于某这一天赶着马车来装石灰,正赶上放炮,碎石将于某砸伤,花去医药费若干。于某让石灰厂赔偿,石灰厂认为自己在放炮之前,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于某自己对损失有过错,所以,石灰厂不承担责任。问:

    对于某的损失,石灰厂有无责任?于某可以提出哪些理由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对于某的损失,石灰厂有责任。于某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第一,石灰厂放炮炸石的作业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因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其责任构成只需具备有损害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高度危险作业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而无需证明作业人有过错。本案中,石灰厂虽然在放炮时,也采取了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但仍然造成了于某的损失,所以,石灰厂应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免责条件是: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本案没有证据表明于某是故意闯入作业区,故意要造成自己受伤的,他只是没有听到警示、所以本案不存在作业人免责的条件,石灰厂应对于某的损失负责任。
    [解题指导] 本题考查高度危险作业这一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问题。根据《民法通则》关于高度危险作:业的规定分析解答。

  • 第3题:

    某运输公司以自有的货车从事运输服务,后又划拨一部分货车成立租赁分公司。分公司专营对外出租货车的业务,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租赁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该运输公司从事运输服务和租赁服务的收入应全部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的税目缴纳增值税。( )


    答案:错
    解析: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本题中,运输公司未分别核算运输业务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应从高适用“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租赁”13%的税率。

  • 第4题:

    根据《检察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检察官?( )

    A.赵某,某大学中文系毕业,曾在某公安局工作,后因嫖娼被开除,现已满4年

    B.孙某,某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曾在法院工作2年,后下海经商

    C.钱某,其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钱某具有美国国籍,但是毕业于中国某大学法律系

    D.李某,毕业于某高等专科院校法律系,在一家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年满5年


    正确答案:AC
    考点:检察官任职资格
    讲解:《检察官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故A项中赵某不得担任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第10条规定,担列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故C项中钱某不得担任检察官,而B 项中的孙某符合条件;另外,根据第10条第3款的规定,适用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故D项里的李某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有可能担任检察官。故应选A、C。

  • 第5题:

    于某给自己家的房子投了全额火灾险,某日邻居常某不慎将其房屋焚毁,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于某如果放弃对常某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可以对于某拒绝赔偿
    B.于某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后放弃对常某的赔偿请求,该弃权无效
    C.如果于某投的是不足额保险,那么他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可以就未获得赔偿的部分向常某再索赔
    D.如果常某是于某的家庭成员,则保险公司对于某赔偿后不能对常某进行追偿


    答案:A,B,C,D
    解析:
    【 解析】ABCD。《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AB项正确。该法第62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60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D项正确。C项符合代位求偿的原理,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