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遵守下列程序()。A.由执行机关向原作出判决的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B.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C.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人民法院既可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可以由独任庭作出审理

题目

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A.由执行机关向原作出判决的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

B.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C.人民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人民法院既可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可以由独任庭作出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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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减刑;假释【详解】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可见减刑针对的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因此,A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80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因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因此,C是错误的。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因此,如果被假释的犯罪人在考验期内没有遵守一定的条件或者出现了不符合条件的事实,就应当撤销假释。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有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违反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因此,不管是何时发现,只要是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都应撤销假释。故D是错误的。综上,ABCD当选。

  • 第2题:

    关于减刑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 第3题:

    关于减刑正确的是()。

    A.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

    B.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

    C.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D.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期徒刑
    管制
    拘役

  • 第4题:

    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减刑、假释1。详解:选项A:《刑法》第78条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因此,减刑对象仅限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不是所有的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根据《刑法》第80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计算。故,选项B错误。选项C:《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这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因此,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缓刑虽然不关押,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但满足特殊条件时也可以减刑。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选项D: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只要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就应当撤销假释。所以,无论新罪是在考验期内即被发现,还是考验期满才被发现,均应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本题为选非题,答案为ABCD。

  • 第5题: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