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起见,申请时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性活动。这类活动称为()A.破产和解B.破产调解C.破产清算D.破产整顿

题目

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起见,申请时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性活动。这类活动称为()

A.破产和解

B.破产调解

C.破产清算

D.破产整顿


相似考题
更多“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起见,申请时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性 ”相关问题
  • 第1题:

    破产重整是指债务人在( )时,债务人,债务人股东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在法院主导下,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调整债务偿还安排,尽量挽救债务人,避免债务人的破产。


    正确答案:
    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 第2题:

    共用题干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答案:B
    解析:
    B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3条规定。C选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的规定。刘某因为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假,但是交通肇事犯罪是过失犯罪,非故意犯罪。所以只要刘某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可以担任管理人。A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规定,所以正确。D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4条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可知,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论其上是否有担保物权,均为债务人财产,所以AC选项正确。根据第33条,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该财产自始为债务人财产,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第31条,D选项的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在管理人申请撤销并经法院判决撤销前,不属于甲公司财产,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根据以上条款可知,AD选项中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BC选项中的费用属于共益费用。
    《企业破产法》第44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只要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有担保物权担保,所以C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根据该款规定,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债务人并不享有确定的债权,当然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即使对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债务人承担的合同义务如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劳务或不作为为内容,也不属于破产债权。B选项中虽然未明确乙公司是否已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付款),不过不论乙公司是否付款,乙公司对湘江公司的债权都不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而是以提供加工服务为内容,都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B选项不正确。破产债权须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属于破产债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只有债务人可以提起和解程序,债权人不能提起,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可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因此B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不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提起破产重整程序,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重整;重整期间,发生法定条件的,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程序发动后,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不能申请破产清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财产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计
    C.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D.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E.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租用的其他企业的仓库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独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 第4题: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当事人有( )。

    A.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B.出资额占债权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C.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D.债权人


    正确答案:A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第5题: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答案:B
    解析:
    【考点】破产程序的基本流程和各程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因此,和解的申请权在债务人,无论谁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债务人的出资人都无权申请和解,A项、D项均错误。但重整与此不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故选项B正确。至于破产清算的申请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权提出,并不受重整申请权主体的限制。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B项。【陷阱】本题的陷阱在于和解、重整、清算等破产程序中的申请权主体差异,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其一般规则是:破产清算的申请主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且二者的申请资格并不是交错对应的;破产和解的申请权专属于债务人;破产重整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脱离破产申请直接适用,也可以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由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