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9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0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7年8月4日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7年9月1日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7年10月2日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题目

2007年8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9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0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对本案判断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7年8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7年9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7年10月2日

D.作为质押物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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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10 月 5 日甲向乙借款 1000 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 10 月 8 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哪些中正确的?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5 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8 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答案:A,B,D
    解析:
    ①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②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③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 冯某将其所有的大卡车送至通达汽车修理厂修理。因冯某未依约定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依法将该车留臵,但未与冯某约定留臵汽车后支付修理费的期间。

  • 第2题:

    2005年10月10日甲向乙借款2 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5年10月13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牛犊一头。根据上述情形,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
    B.牛犊应当归乙所有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5年10月13日
    D.牛犊应当归甲所有,乙应当将牛犊还给甲


    答案:A
    解析:
    【精解】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本题答案为C项,在物权法通过之后,本题答案为A项。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在物权法通过之前,民法理论并未区分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的差异,具体而言,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对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此外,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变动,自交付时起发生效力。可见,物权变动无论采取登记要件主义,还是采取登记对抗主义,都与合同无关,就本题而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质押合同在10月10日生效,但如果没有移转占有,质权没有成立,即没有发生物权变动,但合同还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质权人在占有质物期间有收取孳息的权利,但对质物所生孳息不享有所有权,因此,牛犊应当归甲所有;而出质人的所有权受质权的限制,即在甲还款前,乙对小牛犊有权收取和占有,故B项和D项都不正确。注意:有关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问如何认定孳息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维持了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这方面的知识点并未发生变化。此外,在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担保法等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 第3题:

    9、2008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0月8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质权的设立时间为2008年10月5日

    B.质权的设立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

    C.小牛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C

  • 第4题:

    2017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5日
    B.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核质权的效力。(1)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时生效。(2)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因此,小牛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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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5日
    B.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E.乙于10月8日起享有质权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时生效。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因此,小牛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