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正确的是?()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

题目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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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 万元,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 600 万元。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200 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100 万元、丙银行 500 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
    D.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2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

    答案:C
    解析:
    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实现.根据《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此题中,甲丙交换了抵押权顺位,并且履行了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丙成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甲成为第三顺位抵押权人。但是鉴于乙对此并不知情,在没有获得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该抵押权的变更不应当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应当在其可获清偿的范围内全部偿还。

  • 第2题:

    东方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东方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 第3题: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
    (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 第4题:

    东方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丙银行借款3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东方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300万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得不到清偿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得不到清偿、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200万元;
      (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200万元,剩下的1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 第5题: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 100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万元,丙银行借款 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 60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
    ( 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 300万元;( 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 300万元,剩下的 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