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事法院有管辖权吗?
原告的船舶从中国厦门港空放驶往日本国大阪港受载,此空放航次是该航次租船合同的预备航次。预备航次的开始,表明原告开始履行该航次租船合同,但这只表明这是原告的准备行为,而不获明预备航次的始发港是航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因为原告的船舶在预备航次的始发港并未装载约定的货物,不表明原告装载货物的主要义务已经开始履行,因此,预备航次不是航次租船合同的履行地。据此,中国厦门既不是合同签订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又不是被告住所地;被告在中国厦门没设有分支机构,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本案作为涉外海事诉讼,和中国厦门没有任何管辖联系因素,故厦门海事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第1题:
大连海事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大连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因为被告系我国法人。
第2题:
船方认为作出禁止船舶离港处理不当:Ⅰ、可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行政复议Ⅱ、可向法院提出诉讼Ⅲ、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A.Ⅰ+Ⅱ
B.Ⅰ+Ⅲ
C.Ⅱ+Ⅲ
D.Ⅰ+Ⅱ+Ⅲ
第3题:
我国法院系统中,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
第4题:
我国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有()
A、军事法院
B、铁路运输法院
C、海事法院
D、森林法院
第5题:
海事请求保全是指对海事请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海 事请求()权利得以保障,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行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A.民事 民事
B.刑事 刑事
C.民事 刑事
D.刑事 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