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的法院管辖。A.一方原住所地B.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C.原告住所地D.被告住所地

题目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的法院管辖。

A.一方原住所地

B.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

C.原告住所地

D.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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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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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籍公民齐合与华侨王新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数年后齐合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齐合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齐合已定居国外,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____离婚。《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 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齐合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齐合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C是正确选项。

  • 第2题: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4条的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中国法院有权受理此离婚诉讼,C项正确。

  • 第3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在国内的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ACD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又依《民通意见》第188条,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CD正确。

  • 第4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答案:A,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王某与李某都是华侨,因此A、C两项都是正确的,B错误。《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D是正确的。

  • 第5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B.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C.王某在国内的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ACD 依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又依《民通意见》第188条,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