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该条冲突规范中的“离婚”在国际私法上称作()A.范围B.系属C.准据法D.连接点

题目

“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该条冲突规范中的“离婚”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A.范围

B.系属

C.准据法

D.连接点


相似考题
更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该条冲突规范中的“离婚”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离婚法律冲突,各国通常适用()解决冲突。

    A.法院地法

    B.属人法

    C.选择或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

    D.有利于离婚的法律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参考答案:D

  • 第3题:

    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应当适用()。

    A当事人的属人法

    B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

    D最有利于离婚的法律


    B

  • 第4题:

    “离婚的请求非依夫妻的本国法即法院地法均有离婚理由的,不得提出”,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性冲突规范

    D.重叠性冲突规范


    参考答案:D

  • 第5题:

    1902年于海牙订立的《离婚及分居法律冲突与管辖权冲突规范》第2条第1款规定、“离婚的请求非依夫妻的本国法和法院地法均有离婚理由的,不得提出。”该条规范属于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的哪种类型?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答案:D
    解析:
    单边冲突规范是其系属直接指明只适用内国法,或直接指明只适用外国法。双边冲突规范是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选择型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适用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重叠型冲突规范是其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因此该条冲突规范属于重叠型冲突规范,D为当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