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的标的物时,可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从而消灭债务。这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称之为()。
A.清偿
B.抵销
C.提存
D.混同
第1题:
,是指由于债权人一方的原因,而使债务人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向其交付标的物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有权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机构保存,从而完成履行债务,并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A.代位
B.撤销
C.提存
D.失效
第2题:
第3题:
1、根据《民法典(合同篇)》的规定,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可以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从而消灭债务,在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者是()。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和债务人
D.提存部门
第4题:
提存是指债务人因( )的原因而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该标的物提交于提存机关。
A.债权人
B.债务人自己
C.第三人
D.不可抗力
第5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可以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从而消灭债务,在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的承担者是()。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和债务人
D.提存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