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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中国历史上的两次礼法之争。
    中国历史上的两次礼法之争分别是先秦礼法之争与清末礼法之争。
    1.先秦礼法之争与清末礼法之争的不同之处:
    (1)历史时期不同,衔秦礼法之争是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过程中,近代礼法之争是在封建社会解体的过程中;
    (2)代表利益不同,先秦礼不老祖宗争是代表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礼治与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之争近代礼法之争是代表地主阶级的法治观的礼教派与代表资产阶级的法治观的法理派之间的冲突;
    (3)争论的焦点为同,先秦礼法之争的集中焦点是以奴隶主贵族的传统的礼治还是以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来治理国家,其实质是儒法之争,近代礼法之争是其立法宗旨不同,即采取旧的纲常 名教还是采取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作为立法宗旨的问题,要不要用国家主义取代这家族主义的问题,实际上是法法之争;
    (4)争论的结果不同,先秦礼法之争的结果是法治理论取得了胜利,秦国以法家理论为指导逐步强磊,统一了中国,近代礼法之争的结果是以法理派的退让和妥协而告终,新刑律中不断加入了有关纳常名教条文,沈家本也被迫辞去修律大臣的职务。
    2.两次礼法之争的内在联系。清末法理派是对先秦传统的礼的发展,因此,两次礼法之争中的礼是一脉相承的,两次礼法之争都在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先秦礼法之争导致秦王朝统一了中国,近代礼法之争导致了中华法系的瓦解。

  • 第2题:

    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修律过程中()之间的论战。
    礼教派与法理派

  • 第3题:

    15、 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形成了著名的礼法之争,双方分别是礼教派和()


    清末变法修律直接导致了中华法系的解体;清末变法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清末变法修律活动在客观上促进了西方近、现代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引进和传播;清末变法修律打破了“诸法合体”的法律编撰体例

  • 第4题:

    礼法之争
    礼法之争是清末修律过程中产生的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之间的论战,两派论战的焦点在于是采用旧的纲常名教还是采用西方资产阶级法律理论作为立法宗旨的问题,论战以法理派退让妥协而告终。但论战促进"中华法系"的瓦解。

  • 第5题:

    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修律过程中礼教派与法理派之间的论战。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