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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法律规则的含义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首要成份。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 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2)可操作性较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确定性程度较高。与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要高得多。

  • 第2题:

    简述法律责任的分类。


    答案:
    解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责任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
    (2)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3)根据行为主体实施行为时的名分,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4)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 第3题:

    请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内容、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 第一,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 第二,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 第三,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解决办法。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强度的原则间作出权衡。不同强度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第四,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它形成了法律制度中坚硬的部分,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

  • 第4题:

    简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答案:
    解析:
    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的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和局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虽然同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区别,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规范。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情况的共性。而法律原则的要求比较笼统、模糊,法律原则并不直接告诉行为主体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对行为设定的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故其在适用上,法官可以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裁量的空间。 (2)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是具有概括性的、通用的价值准则,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广泛。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并得到适用。 (4)在作用上,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强度大,没有规则,法律制度就缺乏硬度。法律原则作为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判决的法律依据。

  • 第5题:

    1、请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的含义是指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法律规则是指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区别是: (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一般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3)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冲突的规则的适用常常是要么无效,要么有效。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常常要对冲突的原则所代表的利益做出权衡,相互冲突的原则必须衡量或平衡,某些原则比其他原则具有较大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