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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民事执行的客体包括()。

    A.被申请执行人的人身

    B.作为

    C.不作为

    D.案外人的财产


    参考答案:B, C

  • 第2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生效的民事判决一律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

    B.执行员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没有发出通知之前,不能强制执行

    C.民事调解书不可强制执行

    D.执行程序可因案外人的异议而中止


    正确答案:D
    [考点]民事执行程序 
    [答案及解析] D。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生效的民事判决除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外,还可以由与第一审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依据第216条规定可知,如果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人员是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所以B项错误。调解书也是执行依据之一,C项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_可见,案外人的异议可以导致执行程序的中止,所以D项正确。

  • 第3题:

    下列关于公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不仅对继承和遗嘱等法律行为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对亲属关系等事实进行公证
    B.我国公证不仅证明公证客体的真实性,也证明公证客体的合法性
    C.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机构可以执行公证内容
    D.公证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C
    解析:
    考点:公证的对象
    讲解:公证的客体即公证对象,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继承、赠予、遗嘱等;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以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等。所以A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的公证制度侧重于形式证明,只证明真实性,大陆法系国家则侧重于证明法律行 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我国属于后一种。所以B项正确。公证效力具有特殊性,它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对经公证的以给付 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 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机构无权执行。所以C项错误。公证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因本题为选非题,应选C。

  • 第4题:

    下列关于公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不仅对继承和遗嘱等法律行为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对亲属关系等事实进行公证

    B.我国公证不仅证明公证客体的真实性,也证明公证客体的合法性

    C.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机构可以执行公证内容

    D.公证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公证的客体即公证对象,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继承、赠予、遗嘱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以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等。所以A 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的公证制度侧重于形式证明,只证明真实性,大陆法系国家则侧重于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我国属于后一种。所以B 项正确。公证效力具有特殊性,它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对经公证的以给付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机构无权执行。所以C 项错误。公证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D 项正确。因本题为选非题,应选C。

  • 第5题:

    下列关于公证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机构可以执行公证内容
    B.不仅对继承和遗嘱等法律行为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对亲属关系等事实进行公证
    C.公证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D.我国公证不仅证明公证客体的真实性,也证明公证客体的合法性


    答案:A
    解析:
    公证效力具有特殊性,它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对经公证的以给 付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机构无权执行。所以A项错误,当选。公证的客体即公证对象,包括民事法 律行为(如合同、继承、赠与、遗嘱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以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等。 所以B项正确。公证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所以C项正确。英美法系国家的公证制度侧重 于形式证明,只证明真实性,大陆法系国家则侧重于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 性,我国属于后一种。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