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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参考答案:

    不少初学法学的人觉得法理学太抽象、太枯燥,离部门法和法律实践太远,实际意义不大,因而不重视法理学课程的学习。这种看法和态度是错误的。
    (1)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一般理论,研究的内容是法律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提供的是法律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这些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是从其他法学科学中概括出来,又用以指导其他法学学科的。
    (2)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法理学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律职业者只有用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才能得出合乎法律精神和逻辑的结论。法律思维方式的养成离不开法理学的学习。首先,法律思维所运用的基本概念由法理学加以清晰界定和解释。其次,法律思维规律的领悟和把握离不开法理学的学习。法理学不仅揭示法律实践活动的规律,也揭示法律思维、认知活动的规律。
    (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对于一名学习法律的人来说,法律理论素质的提高比任何事情都更为重要。而深入学习法理学正是提高法律理论素质所必需的。首先,部门法学和法律实务所要解决的问题大都是实证性、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有法理学作指导。其次,现代社会各方面发展迅猛,社会对法律的需要不断增加和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学习法理学,培养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比仅仅习得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重要。再次,法律职业者容易受自身的法律偏见和法律经验的束缚,容易盲从现行的法律制度。通过学习法理学而培养良好的法律理论素质和理性思维能力,能够帮助人们超越自身的法律偏见和法律经验的局限性,对现行法律制度保持反思和批判的能力。
    (4)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出色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学习法理学,掌握法的精神是相当重要的。第一,任何法律的实践问题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同整个法律制度和社会实践连在一起的,需要根据法理学的理性来把握和解决,这样才能平衡互相对立的利益,实现各种价值的合成,避免形式主义地对待法律问题,处理具体案件。第二,具体案件的解决固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从具体的法律规定找答案,但是,要能够找到正确的答案则取决于对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价值的深刻理解。


  • 第2题:

    简述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1、法理学的内容问题;
    2、法理学的方法问题;
    3、法理学的渊源问题。


  • 第3题:

    简述法理学的概念和内容。


    答案:
    解析: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其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如法的产生及其演进的基本规律、法的本质和特征等;第二,有关法律运作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如法律制定、实施和实现的机制,这类知识通常通过一系列法学基本范畴来表达,如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第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关系的基本问题,如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等。

  • 第4题:

    简述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参考答案:

    学习法理学与学习其他科学一样,并没有投机取巧的方法可寻,必须扎扎实实地下一番功夫。
    第一,善于从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或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
    第二,联系其他学科的知识来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理论。
    第三,要了解法理学的发展史,从法理学的发展史来理解和掌握理论。
    第四,要了解现代西方法理学,从中西方法理学的联系和比较来学习法理学。
    第五,要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的讨论。
    第六,注意部门法学与理论法学的学习相结合。


  • 第5题:

    简述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正确答案:
    答:法理学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之处在于,法理学是从宏观的、整体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而不是从微观的、局部的角度研究法律现象。或者说,法理学思考和研究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而不是法律现象某一领域或方面的具体问题。所谓一般性,就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在内的法律运行全过程,以及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