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承诺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题目

简述承诺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内容一致即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
(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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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承诺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参考答案: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承诺必须由要约所指定的受要约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作出。②承诺的内容应是对要约表示同意,而不是拒绝。③承诺的方式包括两种:一是声明(即通知);二是按照要约的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做法或惯例,以行为表示承诺。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承诺。

  • 第2题:

    简述承诺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以成守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要件是:
    (1)承诺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人的代理人作出承诺也发生效力,但向要约人以外的人作出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2)承诺须与其约的内容相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进行扩张、限制或者实质性变更,便不构成承诺,而构成反要约。
    (3)承诺须于承诺期内或合理期内作出,否则视为新要约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第3题:

    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答案:
    解析:
    合伙企业,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之分,其成立条件也有差别。㈠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此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 第4题: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后履行的顺序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即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或届满时,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是指不履行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包括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导致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消灭,而是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因此属于延期的抗辩权。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以产生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履行或适当履行了合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此外,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 第5题:

    简述承诺的概念和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案:
    解析:
    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受要约人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若要约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承诺原则上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定也可以行为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