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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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属于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有(  )。
    A.“天坛宪草”
    B.“五五宪草”
    C.“贿选宪法”
    D.训政纲领


    答案:B,D
    解析: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或者宪法有:《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1936年)和《中华民国宪法》(“蒋记宪法”,1947年)。

  • 第2题:

    南京国民党政府注重成文法的制定,普通法与特别法并存,实行普通法优于特别法原则。 (  )


    答案:错
    解析:
    南京国民党政府注重成文法的制定,但实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第3题:

    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制定了新的中等师范教育体制。


    ACD

  • 第4题: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实行民商分立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  )。
    A.清末政府
    B.北洋政府.
    C.南京临时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答案:A,B
    解析:
    解析: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实行民商分立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两个: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南京临时政府没有进行过像样的民事立法活动。实行民商合一民事立法体例的政权有南京国民政府。

  • 第5题:

    简论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制定结构及其内容、特点。


    答案:
    解析:
    (1)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和1930年公布了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该部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该民法典实行“民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中华民国民法》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总则编于1929年5月公布;债及物权两编于同年11月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1930年12月公布。民法典采德国民法编制体例结构。
    强调个人利益不违背国家利益时,始予保护。对民事法律行为有严格限制,反映了地主、官僚资产阶级的需要。2)以旧律民律草案为基础作了大量修正。参照德国、苏联、日本、瑞士等国民法,表现出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受法与固有法结合的特点。3)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尤以物权编规定最详,占法典全部内容的三分之一强。对所有权的取得、保护,土地所有权及经营权均详细规定。主旨在保护地主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4)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该法的浓厚封建色彩。首先是肯定包办买卖婚姻及封建习惯;其次是维护夫妻间不平等;再次是维护封建家长制。5)维护具有封建色彩的继承制度。
    (3)一方面,民法典前三编引进了德国、日本、瑞土民法的大量条文,后两编带有较多的封建色彩。另一方面,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制定了形式上先进的民法典,却并未真正解决民生问题。因为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各项民事单行法,都是为维护有产者的权利而制定的,从未切实推行过“耕者有其田”、“节制大资本”的社会改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