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某日晚在一条街上看到一老妇手上提一只包(包内有现金1000元),独自行走。甲就冲上前去,一把夺过去老妇的包就跑,因夺包行为用力过猛,将老妇带倒在地,老妇摔成重伤。甲构成()A.抢劫罪B.抢夺罪C.抢夺罪,但应从重处罚D.抢夺罪和过失重伤罪

题目

甲某某日晚在一条街上看到一老妇手上提一只包(包内有现金1000元),独自行走。甲就冲上前去,一把夺过去老妇的包就跑,因夺包行为用力过猛,将老妇带倒在地,老妇摔成重伤。甲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抢夺罪,但应从重处罚

D.抢夺罪和过失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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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77 题 周某一天晚上在街上闲逛,经过一个僻静的路口时见一老人手上提一只包独自行走,周某顿生歹意冲上前去一把夺过老人的包就跑。因为周某夺包时用力过猛,老人被顺带着拉倒在地,老人多处骨折,摔成重伤。对于周某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抢夺罪

    B.抢夺罪,但从重处罚

    C.抢劫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C
    由于周某对老人的重伤后果不持故意的心理态度,因此不构成抢劫罪。

  • 第2题:

    甲看到吴某拎着名牌包边打电话边行走,甲趁其不备冲上前去一把夺下名牌包,用力过猛导致吴某摔倒,恰好后脑勺摔到路边石块上死亡。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以抢夺罪定罪处罚
    B.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应当以抢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择一重罪论处
    D.应当以抢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答案:A
    解析:
    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抢夺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抢夺罪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即作为抢夺罪的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本案中,甲抢夺吴某提包,用力过猛过失致使吴某死亡,按上述司法解释,应按照抢夺罪的结果加重犯定罪处罚。A选项说法正确,BCD选项说法错误。

  • 第3题:

    甲(15周岁)求乙(16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单独构成抢夺罪

    D.乙构成抢劫罪的从犯


    D 解析本题涉及知识点较多,较为综合。2012年最新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大本)关于共犯的成立进行了理论改进,新的观点认为共同犯罪的立法和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将违法事实归属于哪些参与人的行为,只要认定成立共同犯罪,就要将法益侵害结果归属于各参与者的行为,而不论参与者是否具有责任,即共同犯罪是违法形态。理解了这一点,该题目就会迎刃而解。D选项,犯罪停止形态具有终局性,一旦形成了某种状态,彼此之间便不可随意转换。关于财产犯罪的既遂标准,刑法理论一般采取“控制说”,只要行为人产生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即为既遂,当甲将包扔给乙时,甲乙的抢夺行为就已经既遂,既遂之后的行为是无法再成立中止的。故D项说法错误。A选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15岁的甲实施抢夺行为不构成抢夺罪。故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目前,司法考试辅导教材关于共犯成立的观点认为共同犯罪只是违法形态,所以有责任能力者与无责任能力者,也可能成立共同犯罪,但最终谁是否承担责任,则不是共同犯罪的立法和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是责任层面的问题。15岁的甲对行为具有了违法性认识,这是违法形态层面成立共犯的前提。所以15岁的甲和16岁的乙在客观违法层面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故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间接正犯是相对于直接正犯而言的,具体来讲是指利用不具有犯罪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不发生共犯关系的第三人来实行犯罪。要成立间接正犯,必须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和意志具有支配力,完全操控其行为,如果被操控方尚有自由意志可言,则操控方无法成立间接正犯。15岁的甲虽然不能够为抢夺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其与乙之间没有操控与被操控的关系,乙尚未丧失意志自由,抢夺是二人合意所致,因此乙不构成间接正犯的说法是正确的。故C选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 第4题:

    甲在长途汽车站窃得他人挎包一个,事后发现包内有现金2 000元、海洛因200克、手枪一把,遂将海洛因和手枪藏在家中。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盗窃枪支罪
    C.非法持有枪支罪
    D.非法持有毒品罪

    答案:A,C,D
    解析:
    由于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他人的挎包,内有数额较大的现金,因此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由于甲在偷窃时并不知道包内装有枪支与毒品,而盗窃枪支罪要求明知是枪支而进行盗窃,故而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但在盗窃之后甲将海洛因和手枪藏于家中,该行为便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

  • 第5题:

    张某一天晚上在街上闲逛,经过一个僻静的路口时见一老人提一只包独自行走,张某冲上前去一把夺过老人的包就跑。因为张某夺包时用力过猛,老人被顺带着拉倒在地,老人多处骨折,摔成重伤。对张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构成抢夺罪,属于情节严重
    B.构成抢劫罪
    C.应以抢劫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D.应以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的认定问题。2013年11月1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抢夺致人重伤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267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