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

题目

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财产。

问:王某、黄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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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1年王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遗产未经分割,王某的儿子暴病而死。为继承这四间房屋,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王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各继承两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四间房屋应先由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两间,然后,转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一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一间。问:

    法院的判决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判决?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一审法院判决的错误在于把王某儿媳和孙子的转继承当作代位继承处理;二审法院判决的错误在于把王某外孙女的代位继承当作转继承处理。因此,一、二审法院的判决都是错误的。
    本案中,由于王某的女儿先于王某死亡,所以,王某的外孙女适用代位继承取得王某的遗产,王某的女婿没有继承权。而王某的儿子则是在王某死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对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依法应适用转继承的规定,由王某的儿媳和孙子共同继承。又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王某儿子继承的王某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是王某儿媳的个人财产,而另一半才是王某儿子的遗产,由其配偶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本案应判决:对王某的四间房屋,王某的外孙女继承两间;王某的儿媳取得一间半;王某的孙子继承半间。
    [解题指导] 主要是区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区别清了,结论就容易得出。

  • 第2题:

    被告人黄某,男,28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3岁,农民。
    被告人黄某与王某系一起长大的近邻。二人本都生活于穷困潦倒之中。突然有一天,黄某发现王某已今非昔比,乃悄悄请教致富秘诀。王某碍于多年朋友之情面,坦言自己正从事贩毒活动,并进而向黄某鼓吹了一通诸如“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之类的“至理名言”。在王某的“开导”下,黄某蠢蠢欲动,便和王某一起从他人处购得50克纯度为50%的海洛因。为了增加数量,黄某和王某又在海洛因中掺人50克西药“头痛粉”,并转手以每克12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其间由王某联系下家并交接毒品,黄某在一旁学习”技巧。其后,黄某开始单干,索性以“头痛粉”冒充海洛因,当黄某携带250克假毒品准备贩卖时,为我公安机关当场擒获。黄某归案后,检举了王某和其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王某。在王某住处查获海洛因200克,并查明王某没有吸食海洛因的历史。
    问:(1)本案应当如何定罪?
    (2)黄某是否构成累犯?是否构成特别再犯?
    (3)本案应当如何量刑?
    (4)黄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为什么?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多少?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构成贩卖毒品罪。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和黄某合谋后共同将毒品倒手买卖,符合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以“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是通过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
    (2)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情形。无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再犯,都要求行为人在判了刑之后再犯罪,而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不符合该条件,所以既不是一般累犯,也不是特别再犯。
    (3)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是自首。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因为诈骗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其与被告人王某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是立功。本案中被告人黄某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王某,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成立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被告人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毒品的一案中,被告人黄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四,由于黄某一人犯贩卖毒品罪和诈骗罪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所以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的毒品数量应当是50克纯度为50%的海洛因加上50克“头痛粉”,即100克。由于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部分行为要承担整体责任,所以在黄某与王某共同贩卖毒品一案中,黄某贩卖的毒品数量应当是100克,王某贩卖的毒品数量也是100克。另外,在王某住处发现的200克海洛因,由于王某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本身又没有吸食毒品的历史,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有贩卖该200克毒品的故意。所以最终应当认定黄某贩卖的毒品数量是100克,王某贩卖毒品的数量是300克。

  • 第3题:

    黄某(女)和王某(男)于1999年3月结婚,2004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哪项在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A. 王某与同性同居 B. 黄某与他人通奸 C. 王某酷爱赌博、屡教不改 D. 王某喜欢上网打游戏

    A.A

    B.B

    C.C

    D.D


    C

  • 第4题:

    黄某(男)与丁某(女)系夫妻。2010年黄某夫妇遭遇车祸,黄某当场死亡,丁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夫妇二人在世亲人有女儿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父亲和丁某弟弟。下列关于黄某、丁某个人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丁某弟弟

    B: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

    C: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丁某弟弟

    D:黄某继承人有小黄、黄某母亲,丁某继承人有小黄、丁某父亲

    答案:B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而全部不能参加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5题:

    8、黄某(女)和王某(男)于1999年3月结婚,2004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哪项在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A. 王某与同性同居 B. 黄某与他人通奸 C. 王某酷爱赌博、屡教不改 D. 王某喜欢上网打游戏

    A.A

    B.B

    C.C

    D.D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