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A.赵某B.王某C.赵某和王某D.王某和陈某

题目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A.赵某

B.王某

C.赵某和王某

D.王某和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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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将自由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2年。1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有权租赁期限届满

    B.因租赁期限未满,梁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赵某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必须与梁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D.王某与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梁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本考点是租赁合同及其有着效力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119条的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有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凭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所以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届满。《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A。

  • 第2题: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答案:D
    解析:
    考点:遗失物与盗脏物
    讲解: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 第3题:

    王某将自有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2年。1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屋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给梁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赵某有权租赁该房屋直到租赁期限届满
    B.因租赁期限未满.梁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赵某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但必须与梁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D.王某与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梁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第4题: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答案:D
    解析:
    考点:遗失物与盗赃物
    讲解: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 第5题:

    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某向赵某提出愿以5万元购买该房,赵某表示同意。王某当即交给赵某4万元,讲好另l万元于1个月内清偿,双方约定3天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雇请个体户李某将事先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家中,并答应两天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并给付加工定作费和搬运费用。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因受雷电击而起火,房屋和家具均由此毁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交付的4万元房款;但赵某不仅不返还已收的4万元,而且要求王某给付所欠的另1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加工费和搬运费用,遭到王某拒绝。三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 (1)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 (2)王、赵两人的房款纠纷应如何解决? (3)本案中所述的家具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中房屋毁损属于意外灭失,该风险损失由赵某承担。因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并已经生效,但房屋所有权仍然归赵某,其风险也应由赵承担。 (2)在本案房款纠纷中,赵某依法无权要求王某给付余下的1万元,并应将已收的4万元退还给王某。 (3)本案中家具的意外灭失应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与李某的关系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和提供劳务合同关系,在李某已交付定作物并已履行搬运劳务后,王某应按约支付酬金。至于家具的灭失风险,由于所有权已归王某,应由王某独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