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中南财大2006年研)相关试题:直接选举(中山大学2011年研)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的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中南财大2010年研)


    正确答案: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的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 (1)提名程序 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2)预选程序 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第30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公布程序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过程中的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包括:(1)提名程序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2)预选程序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第30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3)公布程序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 第2题:

    国务院总理负责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中南财大2007年研)相关试题: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问题。(复旦大学2001年研)


    正确答案: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国务院实行首长负责制《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1)国务院总理负责制①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大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任命因此总担负起管理全国行政事务的职责他须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行政责任。②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必要的时候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免除他们职务的请求。③国务院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工作他们均须向国务院总理负责。④总理主持和召集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会议议题由总理确定重大问题必须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总理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国务院的决定。⑤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或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国务院任免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均须由总理签署才有法律效力。(2)总理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是由国务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国务院的性质是行政机关任务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权力机关采取合议制的形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民主。而行政机关是执行权力机关的决定则需要高度的权力集中才能高效、及时和果断地处理各种繁杂的事务和突发事件。如果行政机关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势必因开会、讨论、表决而延误时日影响国务b因此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符合现代社会对中央政府高效率的要求。
    我国现行《宪法》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国务院实行首长负责制,《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1)国务院总理负责制①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大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任命,因此,总担负起管理全国行政事务的职责,他须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承担行政责任。②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必要的时候,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免除他们职务的请求。③国务院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某一方面的专门工作,他们均须向国务院总理负责。④总理主持和召集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会议议题由总理确定,重大问题必须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总理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国务院的决定。⑤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或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国务院任免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均须由总理签署才有法律效力。(2)总理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是由国务院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国务院的性质是行政机关,任务是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权力机关采取合议制的形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保证民主。而行政机关是执行权力机关的决定,则需要高度的权力集中,才能高效、及时和果断地处理各种繁杂的事务和突发事件。如果行政机关也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势必因开会、讨论、表决而延误时日,影响国务b因此,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符合现代社会对中央政府高效率的要求。

  • 第3题:

    宪法解释(武大2006年研;中南财大2006年研;南开大学2006、2004年研)


    正确答案: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宪法解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解释主体广泛除有权机关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宪法的条文、语句和文字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我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是指宪法规定的有权解释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宪法解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解释主体广泛,除有权机关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宪法的条文、语句和文字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我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是指宪法规定的有权解释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4题:

    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南财大2003年研)相关试题:我国的选举制度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简答题,中南财大2008年研)


    正确答案: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选举机构的完善 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选民登记的完善 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 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选举机构的完善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选民登记的完善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 第5题:

    国家机构的责任制原则。(复旦大学2009年研)相关试题:国家机构的责任形式有哪些?他们之间有何区别?(中南财大2010年研)


    正确答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实行工作责任制。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权均应对其后果负责。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要向权力机关负责而后者要向人民负责。由于机关性质的不同责任制原则在不同的国家机关内部有不同的表现。 (1)责任制的表现形式 根据宪法和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责任制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即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①实行集体负责制就是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②个人负责制也就是首长负责制是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2)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 ①实行的机关不同。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②价值追求不同。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实行工作责任制。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权均应对其后果负责。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要向权力机关负责,而后者要向人民负责。由于机关性质的不同,责任制原则在不同的国家机关内部,有不同的表现。(1)责任制的表现形式根据宪法和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责任制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即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①实行集体负责制就是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②个人负责制也就是首长负责制,是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2)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①实行的机关不同。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②价值追求不同。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