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酒后看电影,中途退场掀门帘时误碰了一下坐在门旁的便衣治安民警周某,周当即将吴带至值班室讯问并与民警丛某对吴动了手脚,吴面部多处青紫、鼻孔流血。吴边声辩边抵抗,此时丛却突然倒地死亡。吴以打死民警罪名被捕入狱。法医与医专教师解剖丛的尸体,未见外伤、内伤,结合案情,认定为心脏迷走神经抑制性死亡。 吴某可能的死亡原因? 为明确吴某的死亡原因,需要做的工作? 吴某的真实死亡原因是什么?

题目

吴某酒后看电影,中途退场掀门帘时误碰了一下坐在门旁的便衣治安民警周某,周当即将吴带至值班室讯问并与民警丛某对吴动了手脚,吴面部多处青紫、鼻孔流血。吴边声辩边抵抗,此时丛却突然倒地死亡。吴以打死民警罪名被捕入狱。法医与医专教师解剖丛的尸体,未见外伤、内伤,结合案情,认定为心脏迷走神经抑制性死亡。 吴某可能的死亡原因? 为明确吴某的死亡原因,需要做的工作? 吴某的真实死亡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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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暴力死、心脏迷走神经抑制性死亡、猝死。2、法医病理检验。3、病毒性心肌炎导致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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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为一孤寡老人,靠平日捡废品、领取低保补贴维持生活。因为村里拆迁获得一笔拆迁费,村里用来给周某另建了一栋平房,但周某平时还是住在自己的祖屋里。吴某为其一远房亲戚,多次对周某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周某遂与其达成口头协议,将平房赠与吴某,并交付给吴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吴某此后每年给周某300元生活费,2004年,吴某因生活困难,未再支付。2006年春节,周某以吴某不履行义务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吴某不同意,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周某与吴某的合同尚未生效

    B.周某有权请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主张撤销赠与

    C.周某有权撤销赠与

    D.吴某有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生活费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及撤销问题。赠与合同为诺成、不要式合同,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且生效,A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周某赠与吴某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即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故周某享有任意撤销权,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题的易错点在于,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从而认为周某有权请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但无权主张撤销赠与。由于周某主张撤销权的依据为第186条而非第192条,故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周某之所以撤销赠与,是因为吴某不履行义务,故吴某无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生活费,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题:

    周某捡到一只走失的山羊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吴某找到并要求周某归还,依法()。

    A. 吴某无权要回山羊

    B. 大羊归吴某,小羊归周某

    C. 大羊归吴某,小羊每人一只

    D. 大小羊都归吴某,吴某付给周某饲养费和配种费


    正确答案:D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故选D项。

  • 第3题: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周某将出售给吴某的电脑再次出售给了王某,王某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且王某已经受领交付,故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若吴某已支付前四个月价款,即已支付总价款的80%,则周某无权行使取回权。
    选项C.D正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第4题:

    周某捡到一只走失的山羊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吴某找到并要求周某归还,依法( )。

    A.吴某无权要回山羊

    B.大羊归吴某,小羊归周某

    C.大羊归吴某,小羊每人一只

    D.大小羊都归吴某,吴某付给周某饲养费和配种费


    正确答案:D
    D [解析]《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故选D项。

  • 第5题:

    周某捡到一只走失的山羊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吴某找到并要求 周某归还,依法( )。
    A.吴某无权要回山羊
    B.大羊归吴某,小羊归周某
    C.大羊归吴某,小羊每人一只
    D.大小羊都归吴某,吴某付给周某饲养费和配种费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 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 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民法通则》第79条规 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