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进行人大代表的选举。该乡选举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提名、推荐。最后以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举代表名额的1/5比例,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于选举日的7日前予以公布。为了便于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选举委员会大张旗鼓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直至投票的当天。投票当日,该乡选民王某因公出差不能参加选举,他口头委托该乡选民刘某代他投票.并得到选举委员会同意。投票结束后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选出了该乡新一届的人大代表。请你用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有无问题,并说明理由。

题目

某乡进行人大代表的选举。该乡选举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提名、推荐。最后以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举代表名额的1/5比例,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于选举日的7日前予以公布。为了便于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选举委员会大张旗鼓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直至投票的当天。投票当日,该乡选民王某因公出差不能参加选举,他口头委托该乡选民刘某代他投票.并得到选举委员会同意。投票结束后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选出了该乡新一届的人大代表。

请你用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有无问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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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6年北京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那么其选举程序符合宪法和选举法的是:( )。

    A.选民甲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受理了申诉意见,并于5日后作出了处理决定

    B.选民甲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于选举日前5 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拒绝受理甲的起诉

    C.海淀区代表候选人名额为100人,应选代表为60人

    D.在选举过程中,选民乙弃权


    正确答案:CD
    「考点」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解析」A项中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当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B项中法院对选民的起诉应予受理,并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C项正确,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1/5至1/2.题支符合要求。D项正确,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 第2题:

    某地进行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男行选举.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1)《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至1倍。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该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人数相等;(2)《选举法》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目的5日以前公布。该乡选举委员会没有经过公布就确定了正式候选人;(3)《选举法》第37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所以,只要选举过程是合法有效的,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也就是合法有效的,选举委员会不得因此不予确认当选结果;(4)《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此题中,只说明当选的候选人获得了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而参加选举的人数有没有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即该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

  • 第3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

    D.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


    参考答案:AB

  • 第4题:

    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是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该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人数相等。
    (2)《选举法》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该乡选举委员会没有经过公布就确定了正式候选人。
    (3)《选举法》第37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所以,只要选举过程是合法有效的,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也就是合法有效的,选举委员会不得因此不予确认当选结果。
    (4)《选举法》第41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此题中,只说明当选的候选人获得了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而参加选举的人数有没有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即该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

  • 第5题:

    人大代表的选举关系各地区和整个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稳健运行,而选举程序的设定关乎选举的成败。下列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C.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
    D.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答案:C
    解析:
    考查地方人大的选举程序。《选举法》第38条。选项C错误,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 第6题: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属于选举委员会职责的是哪些?
    A.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B.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C. 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
    D.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10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划分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区, 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3)确定选举日期。(4) 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5)主持投票选举。(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故应选A、B、C、D四项。

  • 第7题:

    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一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2轮投票另行选举。
    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答案:
    解析:
    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为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法》的第37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乡选举委员会不予确认独立候选人的当选,实际是剥夺了独立候选人的被选举权和选民的选举权。
    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也违反了《选举法》第30条的规定,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而该乡的选举,候选人与代表名额是一样的都是3人,不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 第8题:

    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是( )

    A.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无效
    B.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
    C.张某和其他选民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被拒绝
    D.选举委员会不同意张某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答案:B
    解析:
    《选举法》第10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张某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确。根据《选举法》第31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1条的规定,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代为投票。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5条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项。

  • 第9题:

    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是()。

    • A、公民
    • B、选民
    • C、候选人
    • D、代表人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在2011年新一届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中,各地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候选人从“纸上”走到选民面前,接受选民的“面试”,这一变化()。 ①尊重了选民的知情权,扩大了选民的选举权利 ②扩大了直接选举的范围,彰显了民主政治的进步 ③可以帮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做出符合心意的选择 ④可以帮助候选人收集社情民意,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在2011年新一届区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中,各地选举委员会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候选人从“纸上”走到选民面前,接受选民的“面试”,这一变化()。 ①尊重了选民的知情权,扩大了选民的选举权利 ②扩大了直接选举的范围,彰显了民主政治的进步 ③可以帮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作出符合心意的选择 ④可以帮助候选人收集社情民意,更好地履行职责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正确答案:D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说法符合我国《选举法》规定的是(  )。
    A

    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时,选民或选民代表10人以上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至1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

    B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口头或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C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以实际投票人数计算

    D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选举法》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至1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5至1/2。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B项,第41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不可以口头委托
    CD两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 第13题:

    下列关于直接投票选举的表述中哪项是正确的?( )

    A.选区全体选民够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B.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C.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2/3票即可当选

    D.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半数票即可当选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是( )。

    A.公民

    B.选民

    C.候选人

    D 代表人


    参考答案:B
    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参加选举活动,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主体是选民。故参考答案B项。

  • 第15题:

    下列有关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后,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在该地区的选民小组充分讨论后,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B.在间接选举中,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数时,可以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所得的票数多少的顺序,按照法定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C.在直接选举中,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数时,也可以进行预选

    D.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


    A,B,C,D.见《选举法》第30条、第31条。

     

  • 第16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行为中构成违宪的有哪些?( )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5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在人大代表选举日,王某全家委托其母梁某回乡参加投票,梁某代表全家5口对候选人孙某投了5张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共有选民57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为271753人,以231123票通过了对县级人大代表胡某的罢免决议
    D.某乡有选民1235人,其中有735人参加了投票;候选人张某获得选票623张,被宣布当选乡人大代表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时、选民如果外出,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接受委托的选民最多不能接受超过3位选民的委托,故A项错误。进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县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故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第52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C项中,对胡某的罢免虽然获得了参加投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但参加投票选民数没有达到全体选民过半数的要求,故C项错误。D项中,参加投票选民数超过全体选民半数,张某获得的选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半数,故正确。因此,ABC项为正确选项。

  • 第17题:

    下列关于选举程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直接选举中,选区可以按照居住状况、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B.直接选举中,各政党、人民团体和10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C.间接选举中,候选人名单应当于选举日7日前公布
    D.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他信任的人代为投票

    答案:A
    解析:
    B错:应为“或10名以上选民”;C错:应为15日前;D错:只能委托“其他选民”。

  • 第18题:

    共用题干

    某村有年满18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3人。第一次投票,5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2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2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名、第四名的选民
    B、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举代表候选人
    C、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事先选出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同时,由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委会,所以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其上级人大常委会,即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ACD选项正确。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A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得200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 第19题:

    某地进行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6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了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6人。经过投票选举.在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5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


    答案:
    解析:
    (1)我国选举活动实行差额选举原则,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本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均为6人。(2)《选举法》有关条款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该乡选举委员会没有经过公布期限就确定了代表候选人,是不符合《选举法》程序的。(3)《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本题信息只说明当选的候选人获得了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未交代参加选举的人是否达到了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因此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

  • 第20题: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由本人申请,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人。


    正确答案:3

  • 第21题: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某村选民直接提名,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全体选民投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参加投票的选民应当超过某村全体选民的(),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 A、三分之一
    • B、三分之二
    • C、半数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 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 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 D、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正确答案:A,B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表述中,哪些内容符合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
    A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仍然可以继续担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B

    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30名

    C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D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B项,根据《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
    C项,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D项,《选举法》第33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