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的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贡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销售价255.2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

题目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的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贡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销售价255.2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关于白酒生产企业涉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B.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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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的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贡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销售价255.2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73.00
    B.70.00
    C.62.83
    D.64.95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算。应纳消费税=[350/(1+13%)]×20%+(30×1000×2×0.5)/10000=64.95(万元)。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关于白酒生产企业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A: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按无形资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B: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D: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B,C,D
    解析:
    粮食白酒自行销售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故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50/(1+17%)]*20%+30*1000000*0.5/500/10000≈62.8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因此,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6+1)/(1-10%)*10%≈0.778(万元)。


    纳税人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257.4*750/(1+17%)*20%/10000=3.3(万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因此,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150*200/(1+17%)*17%≈4358.97(元)≈0.4359(万元)。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 第3题:

    共用题干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0
    B:0.778
    C:0.800
    D:1.282

    答案:B
    解析:
    粮食白酒自行销售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故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50/(1+17%)]*20%+30*1000000*0.5/500/10000≈62.8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因此,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6+1)/(1-10%)*10%≈0.778(万元)。


    纳税人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257.4*750/(1+17%)*20%/10000=3.3(万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因此,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150*200/(1+17%)*17%≈4358.97(元)≈0.4359(万元)。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 第4题:

    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卖给某酒店,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要求:根据资料,按照顺序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卖给酒店的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答案:
    解析: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00+50+20)÷1.16×20%+20×2000×0.5÷10000=48.5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卖给某酒店,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药酒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在委托加工环节由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其中100公斤涉及的消费税计税价格=(10+1)÷(1-10%)÷1000×100=1.22(万元)。而收回后的100公斤散装药酒卖出价格150×100÷10000=1.5(万元)。1.5万元大于委托环节计税价格1.22万元,所以需要补税=(1.5-1.22)×10%=0.028(万元)=280(元)。

  • 第5题:

    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1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1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25万元、包装物租金10万元。 (2)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2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2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要求:(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100+25+10)÷1.17×20%+10×2000×0.5÷10000=24.08(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20+2)÷(1-10%)×10%=2.44(万元)。

  • 第6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将上月委托加工收回的5吨葡萄酒,4吨加工成药酒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25万元;剩余1吨作为本企业招待客户使用,按同类葡萄酒的不含税销售价折合为6万元。 (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同时收取白酒品牌使用费37.44万元。 (3)销售干红酒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 (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5)接受乙企业提供的价值10万元原材料,委托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交货时向乙企业收取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并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 计算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


    正确答案: 代收代缴乙企业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 第7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

    • A、73.00 
    • B、70.00 
    • C、63.00 
    • D、62.83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关于白酒生产企业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 A、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按无形资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 B、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 C、若白酒生产企业额外收取品牌使用费,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 D、白酒生产企业本月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问答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7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2元。(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品牌使用费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后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200+7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由于在委托加工收回时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并且分配给职工的价格没有超过委托加工的组价,所以该业务不缴纳消费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不定项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白酒生产企业,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500000元。(2)提供100000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3)委托加工的散装药酒收回后甲企业将其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通过其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以每瓶不含税价格100元全部对外销售。(4)将自产的粮食白酒30吨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甲企业该类粮食白酒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吨,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吨。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甲企业通过其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销售瓶装药酒时应缴纳消费税()元。
    A

    25000

    B

    18000

    C

    27000

    D

    1600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提示】品牌使用费和包装物租金应作增值税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计算缴纳消费税。(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提示】药酒属于其他酒,消费税计算采用从价计税的方法。(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提示】酒类产品连续加工再销售的,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酒类产品已经缴纳过的消费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白酒生产企业,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500000元。(2)提供100000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3)委托加工的散装药酒收回后甲企业将其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通过其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以每瓶不含税价格100元全部对外销售。(4)将自产的粮食白酒30吨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甲企业该类粮食白酒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吨,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吨。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甲企业向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时应缴纳消费税()元。
    A

    361880.34

    B

    520000

    C

    420000

    D

    447350.43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3.3750
    B:3.3000
    C:2.4026
    D:1.6500

    答案:B
    解析:
    粮食白酒自行销售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故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50/(1+17%)]*20%+30*1000000*0.5/500/10000≈62.8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因此,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6+1)/(1-10%)*10%≈0.778(万元)。


    纳税人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257.4*750/(1+17%)*20%/10000=3.3(万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因此,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150*200/(1+17%)*17%≈4358.97(元)≈0.4359(万元)。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为()万元。
    A:73.00
    B:70.00
    C:63.00
    D:62.83

    答案:D
    解析:
    粮食白酒自行销售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故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50/(1+17%)]*20%+30*1000000*0.5/500/10000≈62.8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因此,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6+1)/(1-10%)*10%≈0.778(万元)。


    纳税人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257.4*750/(1+17%)*20%/10000=3.3(万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因此,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150*200/(1+17%)*17%≈4358.97(元)≈0.4359(万元)。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0
    B:0.3846
    C:0.4359
    D:0.9000

    答案:C
    解析:
    粮食白酒自行销售应纳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故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50/(1+17%)]*20%+30*1000000*0.5/500/10000≈62.83(万元)。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因此,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6+1)/(1-10%)*10%≈0.778(万元)。


    纳税人将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257.4*750/(1+17%)*20%/10000=3.3(万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因此,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150*200/(1+17%)*17%≈4358.97(元)≈0.4359(万元)。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一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 第16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优质费10万元、其他价外费用1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散装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0元。
      (其他相关资料: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解析: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10+10)÷1.16×20%+20×2000×0.5÷10000=48.5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0(万元)
    『答案解析』瓶装药酒在税法上已属于新的应税消费品,所以销售时需要缴纳消费税,另外消费税抵扣范围不包括酒类产品。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答案解析』散装药酒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代收代缴消费税。

  • 第17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销售成套礼盒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 A、3.3750 
    • B、3.3000 
    • C、2.4026 
    • D、1.6500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馈赠散装药酒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 A、0 
    • B、0.3846 
    • C、0.4359 
    • D、0.9000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业务如下: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3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350万元。 (2)将外购价值6万元的黄酒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但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700千克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500瓶,与自产粮食白酒组成成套礼品盒对外销售,每套礼盒中含药酒2瓶,500克白酒2瓶,共出售750套礼盒,每套含税售价257.4元;将200千克散装药酒馈赠给相关单位;剩余100千克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含税销售价为每千克150元。 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 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 A、0 
    • B、0.778 
    • C、0.800 
    • D、1.282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7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2元。(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品牌使用费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后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200+7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由于在委托加工收回时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并且分配给职工的价格没有超过委托加工的组价,所以该业务不缴纳消费税。

  • 第21题:

    不定项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白酒生产企业,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500000元。(2)提供100000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3)委托加工的散装药酒收回后甲企业将其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通过其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以每瓶不含税价格100元全部对外销售。(4)将自产的粮食白酒30吨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甲企业该类粮食白酒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吨,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吨。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元。
    A

    11000

    B

    11240.67

    C

    12222.22

    D

    13422.56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不定项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白酒生产企业,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500000元。(2)提供100000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千克,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乙企业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3)委托加工的散装药酒收回后甲企业将其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通过其非独立核算门市部以每瓶不含税价格100元全部对外销售。(4)将自产的粮食白酒30吨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甲企业该类粮食白酒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100000元/吨,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20000/吨。已知: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粮食白酒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甲企业用自产的粮食白酒换取生产资料时应缴纳消费税()元。
    A

    750000

    B

    630000

    C

    720000

    D

    6000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计算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l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不缴纳消费税。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