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后甲公司考虑自已不再需要该设备,就与丙公司达成一协议,将受领该设备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应给付的设备发运给甲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发函称,甲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其发货,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向甲公司履行合同,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双方发生纠纷。问:甲公司的债权是否已经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应否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后甲公司考虑自已不再需要该设备,就与丙公司达成一协议,将受领该设备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应给付的设备发运给甲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发函称,甲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其发货,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向甲公司履行合同,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双方发生纠纷。

问:

甲公司的债权是否已经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应否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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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5台设备,同时,合同约定,在该5台设备中,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3台,向丙公司供货2台。结果,甲公司在履约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向丙公司供货,丙公司也因此遭受损失。在此合同纠纷中,应( )。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公司因扩建需要购买大型设备一台,遂向专门从事大型设备出租的乙公司提出要求租赁丙公司生产的最新型号,乙公司依靠自己多年的经验指出另一型号性能更好,并向甲公司提出建议,待甲公司同意后即从丙公司购买该设备并出租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即使设备存在质量瑕疵,甲公司也不能直接向丙公司索赔
    B.乙公司需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租赁期间维修设备的义务属于甲公司
    D.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可见,承租人甲公司可以直接向出卖人丙公司行使索赔的权利,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甲公司选定设备型号依靠的是乙公司的经验和技能,因此乙公司需对甲公司承担责任,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47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本题情形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甲公司,C选项正确。《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故D项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将一自己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合同约定3天后交付设备。第二日,甲公司又与丙公司(丙公司不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签订合同,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向丙公司交付了该设备。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效力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75 / 2019版教材P174
    (二)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方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 (四)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所以该一物二卖的情形,买卖合同均有效。

  • 第4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系口头约定融资租赁协议,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未成立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C.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虽成立但效力待定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因此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问题。《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题中,甲租赁公司已购买并交付该设备,乙工厂已使用并支付租金,双方当事人均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为对方接受,应认为该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故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5题:

    甲公司因扩建需要购买大型设备一台,遂向专门从事大型设备出租的乙公司提出要求租赁丙公司生产的最新型号,乙公司依靠自己多年的经验指出另一型号性能更好,并向甲公司提出建议,待甲公司同意后即从丙公司购买该设备并出租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即使设备存在质量瑕疵,甲公司也不能直接向丙公司索赔
    B.乙公司需对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租赁期间维修设备的义务属于甲公司
    D.租赁期满后由甲公司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可见,承租人甲公司可以直接向出卖人丙公司行使索赔的权利,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甲公司选定设备型号依靠的是乙公司的经验和技能,因此乙公司需对甲公司承担责任,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47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本题情形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甲公司,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可见,设备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最终归乙公司,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