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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

    B.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C.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未获得批准的

    D.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但通过批准


    正确答案:BC
    解析: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第2题: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

    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

    B.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C.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未获得批准的

    D.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但通过批准


    正确答案:BC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第3题:

    下列关于重整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只有已经发生了破产原因时,才能提出重整申请
    B.债权人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的,该重整计划生效
    C.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以先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等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
    D.可以通过注销原破产企业的方式进行重整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制度的特征。重整申请的时间较为提前,在债务人可能有破产原因发生时即可提出。故,选项A错误。债权人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的,还需要要法院批准,才能生效。故,选项B错误。

  • 第4题:

    关于重整,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重整又称破产重整成破产保护

    B.企业重整的目的并不在于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而是在于清理企业债务,防止或避免企业遭受破产的厄运

    C.重整是指经济活动的彻底失败

    D.重整面临特殊的会计问题


    参考答案:C

  • 第5题:

    甲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法院裁定并予以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重整期间,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甲企业的出资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甲企业转移、隐匿其财产,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程序,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提交的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重整程序。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5条的规定,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的权利的除外,因此,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7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因此,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8条第(2)项规定: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的,经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因此,C项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89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因此,D项的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