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包括(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C、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E、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题目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包括( )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C、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E、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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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标准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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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案件分别是哪些?


    正确答案:
    7.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案件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 第2题: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

    A.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D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4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意该规定与民事诉讼不同)。但是,第37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入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原告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3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即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何种行政案件有权受理,何种不能受理。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A.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B. 行政机关的奖惩决定
    C.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D.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定职责

    答案:B,C
    解析:
    解题指导: A、D项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C 项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B 项的内容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故答案为BC。

  • 第4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径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同一房屋多次转移登记,原房屋权利人、原利害关系人对首次转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原房屋权利人、原利害关系人未就首次转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对后续转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房屋灭失的情况下,公民对房屋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房屋登记行政案件,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A项说法错误, B项说法正确。根据第3条的规定,C项说法错误。根据第7条的规定,D项说法错误。

  • 第5题: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事项有哪些?


    正确答案:(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 第6题: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A.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ih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4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意该规定与民事诉讼不同)。但是,第37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原告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