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将“三民主义”的一贯精神概括为()。A自由、平等、博爱B民有、民治、民享C独立、自由、民主D自由、民主、法治

题目
孙中山将“三民主义”的一贯精神概括为()。

A自由、平等、博爱

B民有、民治、民享

C独立、自由、民主

D自由、民主、法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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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1919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孙中山明确地将三民主义宣布为党的宗旨。


    正确答案:《中国国民党规约》

  • 第2题:

    贯彻孙中山三民主义精神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宪法)的特点?有何启示?


    正确答案: 五权宪法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孙中山认为传统西方宪法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考试权与监察权。五权制学说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五权宪法的特点在于:
    (1)五权分立。
    从三权分立的制宪原则演化而来。孙中山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把西方制度与中国古代制度加以融合,借用了古代中国社会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机构及其职能,以达到较为完善的母的。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用私人”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和擢用﹔而“独立”的监察制度和机构也可借鉴﹐对廉政和效率大有裨益。根据五权分立的准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政府只能行使“治权”,总统作为元首,由国民大会选出。总统提名行政院长,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行政院长之提名需要立法院投票,由总席次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可决为同意,总统才能正式任命。总统发布政令必须经由行政院长副署。立法院近似西方国会,行使立法权与预算权。另外将西方国会的调查权分出,由新设的监察院行使,并赋予监察院中国古代的弹劾权,以及现代国会的审计权。监察委员类似古代的御史,由各省与各直辖市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另外把政府公务员考试与人事考核权由行政权分出,另设考试院,主管全国公职考试命题典试等业务。司法院则仍行使司法权,内设大法官会议,专司解释宪法。司法院下另有最高法院,为三级三审的终审机关;以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通过弹劾之公务员的惩处,由此委员会主管。司法院也负责管理各级法院。
    (2)权能分开。
    所谓权能分开,就是指:“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区分理论,其基本思想史主张把国家大大权分成两个,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简称“权”,是“管理政府”或“管理政治”的力量,这个“权”,交由人民掌握;“治权”简称“能”,即职能或管理权,是政府自身的力量或者为人民服务的力量,这个“能”归于有能力的人组成的政府来掌握。只要把权能分开,就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又能,达到权与能平衡的目的。孙中山之所以提出权能分开,是为了防止“五权分立”可能带来政府专权的弊病,并使人民真正能够有权利来监督政府,而又不使政府缺乏效率。
    (3)直接民权
    直接民权,即县自治。在以县为单位的自治中,人民享有完全的直接民权,人民有直接选举和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
    (4)分工不分权
    分工不分权时五权宪法和西方三权分立宪法的原则区别。在三权分立中,国家的各项权力独立并互相制衡,在这三权之上再没有更高的权力来对它们进行统领。而按照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设计,五权之上有更高的权力。就治权而言,治权机关——分立的五院统属政府,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分工进行各司其职的工作。五院间的关系实为职责分工,所具有的权力是政府办事的权力,并不是西方三权分立意义下的分权。五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但本质上并不互相制约。
    启示:五权宪法的构想充分体现了分权主义。显示了孙中山执着于民主主义的政治观念。对于今天的中国政治现实而言,对政府的权力分配,防止个人说了算或个别部门说了算,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可以作为借鉴。

  • 第3题:

    1905年11月,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三大主义,简称“三民主义”。 

    • A、民族主义
    • B、民权主义
    • C、民主主义
    • D、民生主义

    正确答案:A,B,D

  • 第4题:

    评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怎样认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


    正确答案:1905年11月,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三大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后被称为三民主义。
    (1)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一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政府,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二是追求独立,建立“民族独立的国家”。孙中山指出,民族主义不是简单的“排满”,不是针对一切满人,而是“应将满洲政府所有压制人民之手段、专制不平之政治、暴虐残忍之刑罚、勒派加抽之苛捐以及满洲政府所纵容之虎狼官吏,一切扫除”,也就是要结束清政府的专制统治及其媚外政策。但是,同盟会纲领中的民族主义没有从正面鲜明地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主张。当时的革命派对于帝国主义的本质认识不清,害怕帝国主义干涉,甚至幻想以承认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为条件来换取列强对自己的支持。同时,他们也没有明确地把汉族军阀、官僚、地主作为革命对象,从而给了这部分人后来从内部和外部破坏革命的可乘之机。
    (2)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这就是孙中山所说的政治革命。政治革命的目的是建立民国。《军政府宣言》指出:“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孙中山强调,政治革命应当与民族革命并行。民族革命是扫除“现在恶劣政治”,而政治革命则是扫除“恶劣政治的根本”,从而把斗争矛头直接指向集国内民族压迫与封建专制统治于一身的清政府。不过,民权主义虽然强调了要建立民主共和国,却忽略了广大劳动群众在国家中的地位,因而难以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真正的保证。
    (3)民生主义在当时指的是“平均地权”,也就是孙中山所说的社会革命。孙中山主张核定全国土地的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革命后的增价,则归国家,为国民共享。国家还可按原定地价收买地主的土地。他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发展中的诸多社会问题,其根源在于未能解决土地问题,因此他试图探讨一种一劳永逸的办法,既使中国富强,又避免产生贫富悬殊的现象,避免社会危机。为此,他希望“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的主张,没有正面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在革命中难以成为发动广大工农群众的理论武器。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初步描绘出中国还不曾有过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是一个比较完整而明确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它的提出,对推动革命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 第5题:

    简述孙中山三民主义的主要内容和局限。


    正确答案: 三民主义包括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民族主义包括“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两项内容。一是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改变它一贯推行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二是变“次殖民地”的中国为独立的中国。但是,民族主义没有明确的反帝主张,也没有明确地把汉族军阀、官僚、地主作为革命对象,从而给了这部分人后来从内部和外部破坏革命以可乘之机。
    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民权主义的提出,为资产阶级革命提出了一套建国方案,在理论上解决了当时民主革命迫切需要解决的革命目的问题。但是,民权主义没有明确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也难以保障人民的真正权利。
    民生主义的内容为“平均地权”。基本方案是:核定地价,按价征税,涨价归公,按价收买。但是,民生主义没有正面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难以成为发动群众的理论武器。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学说,提出了一套在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建国方案,是一个比较完备的民主主义的革命纲领。它的提出,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革命思想的传播和革命运动的发展。

  • 第6题:

    简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


    正确答案: 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三民主义分为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个阶段。
    (1)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三民主义的首要问题,其基本任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推翻清朝政府,光复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旧三民主义的基本精神是:反对国内民族压迫,争取民族平等,实现民族解放、独立和富强。新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把反帝当作了首要任务,具体含义有两层:一是中华民族自求解放;二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其目的是"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综上所述,民族主义的精髓是以新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替代旧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
    (2)民权主义。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其中心内容是"反对帝制,建立民国",实质是要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旧民权主义基本上没有超?"天赋人权"的范畴,新三民主义赋予民权主义以新内容,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强调"主权在人民",二是主张"直接民权"新民权主义不但突出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性,而且批判了西方资产阶级民权制度的虚伪性。为了保障直接民权,孙中山提出了"五权宪法",这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大创造。
    (3)民生主义。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富有特色的部分,是三民主义政纲中的社会革命纲领。孙中山把民生主义归纳为解决"土地"和"资本"两大问题。在旧民生主义阶段,解决土地问题的方针为"平均地权"。在新三民主义阶段,孙中山将"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规定为新民生主义的基本原则。

  • 第7题:

    填空题
    在1919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孙中山明确地将三民主义宣布为党的宗旨。

    正确答案: 《中国国民党规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填空题
    在()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国国民党规约》中,孙中山明确地将三民主义宣布为党的宗旨。

    正确答案: 1919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孙中山将“三民主义”的一贯精神概括为()。
    A

    自由、平等、博爱

    B

    民有、民治、民享

    C

    独立、自由、民主

    D

    自由、民主、法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孙中山与时俱进,20世纪20年代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下列各项中,符合新三民主义精神的是()。
    A

    用暴力推翻清政府的封建专制统治

    B

    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争取民族独立

    C

    推翻帝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D

    核定地价,革命后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型豆附秀母.孙中山将隶贼勇鸡茂吃识酬似诱闷给“三民主义瞒钓浩妄酬似诱闷给”一贯之精神概括为狭旬示嘴避皱(幻仰畏扛)
    A

    仁怒、中庸、平等

    B

    民有、民治、民享

    C

    中庸、自由、博爱

    D

    自由、平等、博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孙中山曾将他的三民主义的“一贯之精神”概括为自由、()、博爱。

    正确答案: 平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国国民党规约》中,孙中山明确地将三民主义宣布为党的宗旨。


    正确答案:1919

  • 第14题:

    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是指:()。


    正确答案:民族、民权、民生

  • 第15题:

    孙中山将“三民主义”的一贯精神概括为()。

    • A、自由、平等、博爱
    • B、民有、民治、民享
    • C、独立、自由、民主
    • D、自由、民主、法治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孙中山将中国同盟会的纲领解释为三民主义,它们是()。

    • A、民族主义
    • B、民主主义
    • C、民权主义 
    • D、民生主义
    • E、民治主义 

    正确答案:A,C,D

  • 第17题:

    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核心是民生主义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孙中山与时俱进,20世纪20年代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下列各项中,符合新三民主义精神的是()。

    • A、用暴力推翻清政府的封建专制统治
    • B、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争取民族独立
    • C、推翻帝制,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 D、核定地价,革命后增涨的地价归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理论。

    正确答案: 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三民主义分为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个阶段。
    (1)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三民主义的首要问题,其基本任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推翻清朝政府,光复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旧三民主义的基本精神是:反对国内民族压迫,争取民族平等,实现民族解放、独立和富强。新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把反帝当作了首要任务,具体含义有两层:一是中华民族自求解放;二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其目的是"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综上所述,民族主义的精髓是以新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替代旧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
    (2)民权主义。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其中心内容是"反对帝制,建立民国",实质是要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旧民权主义基本上没有超?"天赋人权"的范畴,新三民主义赋予民权主义以新内容,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强调"主权在人民",二是主张"直接民权"
    新民权主义不但突出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性,而且批判了西方资产阶级民权制度的虚伪性。为了保障直接民权,孙中山提出了"五权宪法",这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大创造。
    (3)民生主义。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富有特色的部分,是三民主义政纲中的社会革命纲领。孙中山把民生主义归纳为解决"土地"和"资本"两大问题。在旧民生主义阶段,解决土地问题的方针为"平均地权"。在新三民主义阶段,孙中山将"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规定为新民生主义的基本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三大主义,后被称为三民主义。三民主义即()
    A

    民族主义

    B

    民权主义

    C

    民生主义

    D

    民主主义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孙中山在()中第一次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
    A

    《国民报》

    B

    《民报》发刊词

    C

    《万法精理》

    D

    《民约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1905年11月,在《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三大主义,简称“三民主义”。
    A

    民族主义

    B

    民权主义

    C

    民主主义

    D

    民生主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贯彻孙中山三民主义精神的“五权宪法”(中华民国宪法)的特点?有何启示?

    正确答案: 五权宪法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孙中山认为传统西方宪法采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制度仍有流弊,因此认为应该再加入考试权与监察权。五权制学说基础是孙中山的“权能区分”学说,即是“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政权归于人民,但中国国情不便全面行使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可以选举并罢免总统,对监察与考试两院院长行使同意权,另有修宪权。五权宪法的特点在于:
    (1)五权分立。
    从三权分立的制宪原则演化而来。孙中山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把西方制度与中国古代制度加以融合,借用了古代中国社会政治制度中的考试﹑监察机构及其职能,以达到较为完善的母的。孙中山认为,考试制度“最为公允”﹐可避免“盲从滥选”和“任用私人”的弊端﹐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和擢用﹔而“独立”的监察制度和机构也可借鉴﹐对廉政和效率大有裨益。根据五权分立的准则﹐国家的体制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组成。政府只能行使“治权”,总统作为元首,由国民大会选出。总统提名行政院长,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对立法院负责。行政院长之提名需要立法院投票,由总席次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可决为同意,总统才能正式任命。总统发布政令必须经由行政院长副署。立法院近似西方国会,行使立法权与预算权。另外将西方国会的调查权分出,由新设的监察院行使,并赋予监察院中国古代的弹劾权,以及现代国会的审计权。监察委员类似古代的御史,由各省与各直辖市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另外把政府公务员考试与人事考核权由行政权分出,另设考试院,主管全国公职考试命题典试等业务。司法院则仍行使司法权,内设大法官会议,专司解释宪法。司法院下另有最高法院,为三级三审的终审机关;以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监察院通过弹劾之公务员的惩处,由此委员会主管。司法院也负责管理各级法院。
    (2)权能分开。
    所谓权能分开,就是指:“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区分理论,其基本思想史主张把国家大大权分成两个,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政权”简称“权”,是“管理政府”或“管理政治”的力量,这个“权”,交由人民掌握;“治权”简称“能”,即职能或管理权,是政府自身的力量或者为人民服务的力量,这个“能”归于有能力的人组成的政府来掌握。只要把权能分开,就可以做到人民有权,政府又能,达到权与能平衡的目的。孙中山之所以提出权能分开,是为了防止“五权分立”可能带来政府专权的弊病,并使人民真正能够有权利来监督政府,而又不使政府缺乏效率。
    (3)直接民权
    直接民权,即县自治。在以县为单位的自治中,人民享有完全的直接民权,人民有直接选举和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
    (4)分工不分权
    分工不分权时五权宪法和西方三权分立宪法的原则区别。在三权分立中,国家的各项权力独立并互相制衡,在这三权之上再没有更高的权力来对它们进行统领。而按照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设计,五权之上有更高的权力。就治权而言,治权机关——分立的五院统属政府,在政府首脑的领导下分工进行各司其职的工作。五院间的关系实为职责分工,所具有的权力是政府办事的权力,并不是西方三权分立意义下的分权。五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但本质上并不互相制约。
    启示:五权宪法的构想充分体现了分权主义。显示了孙中山执着于民主主义的政治观念。对于今天的中国政治现实而言,对政府的权力分配,防止个人说了算或个别部门说了算,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可以作为借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排劲呀侍熟凭似.孙中山将好揪厘杯剩螺携印馒姨“三民主义印已晴堡宜畅稀翻携印馒姨”的一贯精神概括为撕返怎捆队(叠串晒拿)
    A

    独立、自由、民主

    B

    自由、平等、博爱

    C

    民有、民治、民享

    D

    自由、民主、法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