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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德国区域经济开发政策的成功之处在于区域开发政策促进了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工业得到了大发展

    B.人均国民收入增加

    C.就业机会增多

    D.使落后地区经济得到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平衡


    参考答案:BCD

  • 第2题:

    试分析区域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别?


    参考答案:区域开发是指人类开发利用各种资源,谋求区域经济增长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
    区域经济发展是与区域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问题。其含义包括:第一,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第二,以技术步入为基础的产业结构升级。第三,城市化水平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含义的内容。区域经济的多种因素也就决定了区域经济的内涵十分广泛。它不仅包括量的方面,也包括质的方面,即(1)按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在一个长时期内持续而稳定的增长;(2)居民生活环境包括全面的公共福利设施、自然生态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等得到改善,人们有相当程度的安全感;(3)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物力资本及自然资源等,其数量不断增加,足以满足生产投入的客观需要,从而保证社会总产出的长期持续和稳定增长;(4)经济结构包括生产的组织制度结构、生产关系结构、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空间布局结构等发生重大的转变,形成持续的高级化变化过程;(5)社会结构不断完善,收入分配不断趋向公平与合理,居民间的收入及实际生活水平差距日益缩小,社会不再产生新的贫、富阶级;(6)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发展与经济的增长相适应,在“经济-社会-自然环境”之间建立起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及运行机制;(7)文化发展、观念习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不适合或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传统陋习、陈旧观念能够得以及时、彻底地更新或废除,新的文化或新的观念能够迅速地成长、发育起来;(8)经济运行及其调控的机制趋于完善和健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经济发展相关联的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控、自我调节、自我平衡及自我发展能力以及相互间的反应能力、变化适应能力不断增强等。

  • 第3题:

    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案:
    解析:
    平等协商作为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与作为订立集体合同程序的集体协商行为的含义不同。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不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经职工选举产生,集体协商的工会代表由工会选派。只有在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才由职工推举产生。
    (2)目的不同。平等协商的目的在于实现双方的沟通,并不以达成一定的协议为目的;而集体协商则在于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
    (3)程序不同。平等协商的程序、时间、形式比较自由,可以议而不决等;而集体协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4)内容不同。平等协商的内容广泛,可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事项或当事人愿意协商的事项;而集体协商的内容一般为法律规定的事项。
    (5)法律效力不同。平等协商表现为知情、质询与咨询,协商的结果由当事人自觉履行;集体协商表现为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条件的决定或决策过程,所达成的集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
    (6)法律依据不同。平等协商属于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中的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形式;而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制度等。但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仍有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平等协商往往成为订立集体合同而进行集体协商的准备阶段。

  • 第4题:

    区域开发与区域规划的区别何在?


    参考答案:第一,区域规划是人类对对特定区域未来时期发展的预测和设想,规划可能最终得到实现,也可能半途而废,“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就是对现实生活中规划不能够落实的笑谈;区域开发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经济行为,它起步于规划,但不限于规划,它是由规划到实施的全过程。
    第二,主体不同,区域规划的主体只能是政府,而区域开发的主体包括政府和企业两大类。其中政府是第一主体,因为政府几乎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所有的区域开发过程,并且以区域发展的整体利益、长期利益作为最终目标;企业之所以是区域开发的主体,是因为企业发展的过程,但是,由于企业所追逐的不是区域整体利益,而是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且企业的开发行为是在接受政府政策的指导的调控下进行的,因而企业只能是区域开发的第二主体,但它仍然是相对独立的主体,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区域开发主体的地位日益突出。

  • 第5题:

    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答案:
    解析:

    平等协商作为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与作为订立集体合同程序的集体协商行为的含义不同。平等协商与集体协商的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不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经职工选举产生,集体协商的工会代表由工会选派。只有在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才由职工推举产生。


    (2)目的不同。平等协商的目的在于实现双方的沟通,并不以达成一定的协议为目的;而集体协商则在于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


    (3)程序不同。平等协商的程序、时间、形式比较自由,可以议而不决等;而集体协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4)内容不同。平等协商的内容广泛,可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所有事项或当事人愿意协商的事项;而集体协商的内容一般为法律规定的事项。


    (5)法律效力不同。平等协商表现为知情、质询与咨询,协商的结果由当事人自觉履行;集体协商表现为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条件的决定或决策过程,所达成的集体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


    (6)法律依据不同。平等协商属于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中的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形式;而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制度等。但是,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仍有密切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平等协商往往成为订立集体合同而进行集体协商的准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