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某(男)和李某(女)自由恋爱并准备结婚,婚礼临近,李却因误食农药而住院。为不改变婚期,毛家决定让邻居丙代替李,于是毛和丙去婚姻登记机关登了记,并由丙代替李举行了婚礼。李某病愈后就与毛某共同生活,没料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丙投身毛的怀抱,便与丙争吵,丙声称自己是和毛某登了记、拜了天地的夫妻,虽然结婚证上的名字是李某,但实际上自己是毛的妻子,李某愤怒之下向婚姻登记机关投诉,要求维护她和毛某的婚姻关系。试分析:冒名顶替领取结婚证是否有效?合法的夫妻应该是准?

题目

毛某(男)和李某(女)自由恋爱并准备结婚,婚礼临近,李却因误食农药而住院。为不改变婚期,毛家决定让邻居丙代替李,于是毛和丙去婚姻登记机关登了记,并由丙代替李举行了婚礼。

李某病愈后就与毛某共同生活,没料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丙投身毛的怀抱,便与丙

争吵,丙声称自己是和毛某登了记、拜了天地的夫妻,虽然结婚证上的名字是李某,但实际上自

己是毛的妻子,李某愤怒之下向婚姻登记机关投诉,要求维护她和毛某的婚姻关系。

试分析:

冒名顶替领取结婚证是否有效?合法的夫妻应该是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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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有法律依据的是( )。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D.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参考答案:AB

  • 第2题:

    2005年3月,毛某到其朋友赵某家做客,发现赵某家有一幅名画,便产生歹念,用酒将赵某灌醉后,将画偷走,在要出门的时候被赵某发现,毛某将赵某打伤后逃跑。2005年4月,毛某在银行取钱时,发现李某取了一些现金,便尾随李某上了公交车,当时公交车上只有司机、毛某和李某三人。毛某当场使用暴力将李某身上的1000元抢走。2006年1月,毛某将被害人沈某劫持到一小旅馆,将沈某身上携带的3 000元抢走,同时向沈某的家人索要10万元。毛某得知沈某家人报案后,便将沈某杀死。
    问:(1)毛某抢走名画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2)毛某针对特定的犯罪对象李某的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毛某在2006年1月的犯罪事实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毛某抢走名画不是入户抢劫。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入户抢劫要求行为人在进入被害人的住处时应当具有非法的目的,本案中,毛某是应赵某的邀约来到赵某家,进入赵某家时没有犯罪目的,毛某犯罪属于临时起意,故不属于入户抢劫。
    (2)毛某抢走李某1 000元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属于犯罪地点加重犯,即使行为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施抢劫的,只要犯罪地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也应当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本案中,毛某抢劫李某发生在公交车上,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应当认定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毛某在2006年1月的犯罪事实分别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但是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勒索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构成绑架罪。本案中毛某为了勒索10万元将沈某劫持,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的规定,杀害被绑架人的,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判处死刑,所以本案中毛某杀害被绑架人沈某,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同时判处死刑。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本案中,毛某在劫持沈某的过程中当场劫取沈某身上的3 000元钱,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由于本案中毛某的绑架罪要判处死刑,是重罪。所以应当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

  • 第3题:

    10、王某与李某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王某后悔与李某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

    A.调解

    B.自行宣布婚姻无效

    C.离婚

    D.撤销结婚登记


    离婚

  • 第4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AC.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 第5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 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 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 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 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第(2)项,《劳动 法》第26、27条第(2)项。根据《婚姻法》,公司无权规定 男职工满M周岁才能结婚,此项规定本身是违法的,公司 无权据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B项错误。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42条和《劳动法》第M条规定,非因工负伤,在 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选 项D中,李某非因工负伤住院,且仍在医疗期内,公司此时 无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