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孙先生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任职,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其2015年度的收入情况如下: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一次取得董事费收入5000元;转让自有房产两间,取得转让收入80000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房产原值为50000元;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元。要求:(1)孙先生在2015年度应就哪几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分别计算孙先生各项应税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计算孙先生2015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题目

中国公民孙先生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任职,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其2015年度的收入情况如下: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一次取得董事费收入5000元;转让自有房产两间,取得转让收入80000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房产原值为50000元;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000元。

要求:(1)孙先生在2015年度应就哪几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分别计算孙先生各项应税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孙先生2015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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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美国公民琳达,受雇于我国境内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度琳达取得以下收入:
    (1)每月应税工资50000元;
    (2)每月实报实销的住房补贴15000元;
    (3)每月现金方式的餐补10000元;
    (4)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3000元;
    (5)2015年5月被授予公司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1元/股;
    2017年6月按36元/股全部行权;2017年11月取得该公司股息收入1500元;12月将该股票(非限售股)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00元,与转让有关的税费合计1000元;
    (6)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5万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地区捐赠2万元。

    琳达每月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11195
    B.10805
    C.19065
    D.13815

    答案:D
    解析:
    琳达每月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4800)×35%-5505=13815(元),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 第2题:

    孙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章程规定,每届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是3年,则孙某最长可以在公司担任( )年独立董事。

    A、2
    B、4
    C、5
    D、6

    答案:D
    解析:
    D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 第3题: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

  • 第4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收入中,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的是( )。

    A:来源于非任职公司的董事费收入
    B: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C:担任任职公司的关联企业的监事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D:在任职公司担任监事的监事费收入

    答案:A
    解析: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取得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5题:

    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