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如何理解标准预防?”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风险控制中经常提到可接受标准,如何理解可接受标准?
    不同情况下,可接受标准不同,不可能详细阐述。原则:可接受标准应确保产品和工艺符合注册的要求。

  • 第2题:

    如何理解“暂定标准”?


    正确答案:“暂定标准”(provisional MRLs)是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在具体食品中的残留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于日本计划5年/次对这些限量指标进行重新审议和修订,因此将之称为“暂定标准”。“暂定标准”生效后,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 第3题:

    如何理解EDI标准,为什么EDI的标准会是实现EDI的关键?


    正确答案: 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是能成为目前为止最为成熟和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其根本原因在于标准的国际化,标准化是实现EDI的关键环节。早期的EDI标准,只是由贸易双方自行约定,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出现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最后形成了统一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出现,大大地促进了EDI的发展。随着EDI各项国际标准的推出,以及开放式EDI概念模型的趋于成熟,EDI的应用领域不仅只限于国际贸易领域,而且在行政管理、医疗、建筑、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可见EDI的各项标准是使EDI技术得以广泛应用的重要技术支撑,EDI的标准化工作是在EDI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DI标准体系是在EDI应用领域范围内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它由若干个分体系构成,各分体系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的内在联系。但是EDI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将随着EDI技术的发展和EDI国际标准的不断完善而将不断地进行更新和充实。

  • 第4题:

    如何理解和把握公共服务的质量标准。


    正确答案:在公共管理中,所谓质量,是指民众每一次接受公共服务时,均能满足自己的期望与需求,政府的服务品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七项:
    (1)绩效。如民众在申请养老保险时,相应机关能否提名准确且清晰的信息和帮助。
    (2)专业特色。如失业人员申请就业指导时劳动部门能否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作为参考。
    (3)可信度。指一项产品或服务在某一特定时限内能够符合民众期望。
    (4)持久性。指某一服务或产品对民众所带来利益的持续时间的长短。
    (5)一致性。指政府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成效能否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
    (6)及时性。指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必须及时满足民众需求,或政府能够及时解决民众问题。
    (7)变动性。指政府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会根据时间、空间的改变而适时改变。

  • 第5题:

    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正确答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总的指导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问题必须置于生产之前考虑,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任何单位、组织决不能强迫或诱使职工从事危险作业;任何领导决不能心存侥幸违章指挥。
    “预防为主”是指在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

  • 第6题:

    问答题
    在风险控制中经常提到可接受标准,如何理解可接受标准?

    正确答案: 不同情况下,可接受标准不同,不可能详细阐述。原则:可接受标准应确保产品和工艺符合注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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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标准立地的?在生态工程建设中标准立地理论有何应用价值?

    正确答案: 正常立地也称标准立地,是指在生态序列处于正常位臵的立地。标准立地理论对生态工程有着重要作用,它可以把生态系统的垂直结构与水平结构联结起来,尤其对研究生态系统的空间相互作用与时间演替具有认识论意义。标准立地理论对于正确认识顶极群落及生态平衡也是非常重要的理论。更为重要的是认识了标准立地,就有可能通过人类与自然界合作共同创造与自然规律相符合的新自然环境,新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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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正确答案:
    (1)特殊预防,是指通过适用刑罚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刑种,除了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以外,其他大多数刑罚的执行都采取强制劳动改造的方法。同时,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刑罚执行机关还向他们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通过教育改造,多数犯罪人能够认识到犯罪是可耻的,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危害,受到刑罚处罚是罪有应得,因而内心受到自我谴责,决心弃旧图新,不再以身试法,从而预防了他们再次犯罪。
    少数犯罪人对自己的罪行虽然认识不足甚至没有认识,但感受到刑罚的威力,体验到服刑的痛苦,由于害怕受刑之苦而不敢再次犯罪。对于这种人,从其思想改造的程度上看是不够的,但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确已达到。
    对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不能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其死刑并立即执行,将他们从社会上淘汰,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预防,即通过剥夺生命,使其不可能再犯罪。
    (2)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国家通过公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地惩罚了犯罪分子,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威慑作用。刑罚的威力震慑有可能犯罪的人,促使他们及早醒悟,消除犯罪意念,不重蹈犯罪人的覆辙,从而预防了犯罪的发生。
    (3)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之间的关系
    我国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对任何一个犯罪人适用刑罚,都包含着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既要考虑特殊预防的需要,又要考虑一般预防的需要,使判决符合这两方面的要求,决不能仅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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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技术标准的重要性?

    正确答案: “国家技术标准落后,其他工作都要落后”。“当今世界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就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技术和经济竞争的主动权。”就是说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标准影响的是一个产业,甚至是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如果一个国家的技术标准达不到国际标准,在出口方面就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成为扩大出口的障碍;进口方面亦然。如果技术标准不够完善和统一,技术手段落后,很难起到合理、有效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目的。“三流的企业卖产品,二流的企业卖技术,一流的企业卖专利,超一流的企业卖标准。”20世纪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谁制定的标准一旦为世界所认可,谁就会从中获得莫大的市场和经济利益。因此,标准化的问题已成为国家经济竞争,包括科技竞争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贸易、保护民族产业、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技术进步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技术标准工作的足够重视,缺乏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深入系统的研究,我国技术标准总体水平偏低,在采用国际标准化方面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由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更是寥寥无几。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或国际标准,这样就很容易受制于人。由于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标准的制定与相关技术的研究存在脱节现象,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标准制定不能及时适应市场及技术快速变化和发展的需求。这种脱节不仅造成标准水平低,而且导致标准滞后,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已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项目列入“十五”重大科技专顶,力争在今后5至10年内,研制出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填补一批与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相关的检测手段、方法和计量标准的空白,并使之成为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国际公认标准。从现在开始进行重点领域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的战略运作,并根据“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类实施、滚动支持”的原则加快研究和实验,尽快缩小我国在工农业产品和重要技术方面的各类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我国的幕墙标准不仅要和世界接轨,提高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而且要在原始创新的基础上,使我国编制的幕墙规范(标准)是世界最新技术的结晶,成为国际上争先采用的幕墙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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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和标准?

    正确答案: 社会进步的概念是对社会前进、上升趋势的总概括。其基本含义是:一,从实践过程看,社会进步是指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过程中所取得的对自身具有积极意义的成果的不断增加或积累;二,从社会领域的变化来看,社会进步是指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的演进,以及社会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进化和变革。社会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生活本质的展开和表现。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首先,社会实践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其次,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再次,人民群众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或实现者。
    社会进步有自己客观的标准。一,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或最高标准。二,生产关系标准。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标淮。
    总之,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而不是唯一的标准。社会进步在各个层次、领域或方面都有其具体的标准。在综合评价或衡量社会进步时,要把根本标准和具体标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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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报应主义与预防主义的刑罚观念?

    正确答案:
    刑法理论涉及刑罚观念上存在着的报应刑论、目的刑论、相对报应刑论的不同主张。
    (1)在刑罚观念上主张的报应主义又称报应刑论,是前期旧派(指前期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是以绝对的报应刑论为内容,将刑罚理解为对犯罪的报应,即以痛苦的刑罚对恶害的犯罪进行报应就体现了正义,这是刑罚的正当化根据。报应刑论强调以个人为本位,反对将个人作为社会的手段,主张从犯罪人的个人角度论证刑罚的正当性,使犯罪人免受超出报应程度的制裁,不致使犯罪人成为国家预防他人犯罪的工具,但该主张却忽视了对社会利益的保护。
    (2)在刑罚观念上主张的预防主义基本等同目的刑论,是新派(指在反驳前期旧派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学派,有刑事人类学派、刑事社会学派)的观点,认为刑罚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只有在为了实现一定目的即预防犯罪的意义上才具有价值,主张在预防犯罪所必要而且有效的限度内,刑罚才是正当的。预防犯罪分为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目的刑论强调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在于刑罚目的的正当性与有效性,主张以社会为本位,为了防卫社会而适用刑罚。这种从社会的角度论证刑罚的正当性的观点,有利于保护社会的利益,却不注重对个人权利的保障。
    (3)相对报应刑论是在刑罚观念上折中报应刑论和目的刑论的一种观点。该理论认为,刑罚的正当化根据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惩罚犯罪的恶有恶报的正义要求,同时也必须是为防止犯罪所必需且有效的,应当在报应刑的范围内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相对报应刑论吸收以上两种理论的优点,主张刑罚应兼顾保障个人利益与保护社会利益,既承认刑罚的报应性,也承认刑罚的预防犯罪的目的,在适用刑罚时主张既受到报应的牵制又受到预防犯罪目的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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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如何理解“未制定暂定标准但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标准”?


    正确答案:日本在制定“暂定标准”时,已经将大多数现行标准纳入其中,这些现行标准将在“暂定标准”生效后自动失效。但是,现行标准中有62种农业化学品(涉及限量指标2470项)被日本单独列出,未纳入“暂定标准”体系,并规定这些标准在“暂定标准”生效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日本对这部分农业化学品区别对待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 第13题:

    如何理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


    正确答案: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这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成果。在党章中充分肯定这一成果,对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继承和创新的统一,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的统一,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既适应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特点,又为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具体思想和办法。

  • 第14题:

    应该如何理解和处理公共管理评价三个标准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公共管理的三个标准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和公共职责的履行是条件性标准,效率是手段性标准,有效性是目的性标准。在处理三个评价标准的关系时,应根据具体公共管理项目以及环境状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 第15题:

    标准作业的三个要素是什么?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1)生产节拍:简称节拍,是指应该用多长时间、即几分几秒生产一个部件或一件产品的目标时间值。它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由生产台数和运转时间决定的,
    2)作业顺序:指作业者能够最为安全且又效率最好地生产合格品的作业顺序。它是实现高效率的重要保证。
    作业顺序有好坏之分,好的作业顺序是没有多余的无用动作的作业顺序,因此是效率最高的作业顺序。只有深入生产现场进行仔细观察,认真分析作业者的每一个动作,把手、足、眼的活动分解,使其做到动作最少、路线最短才能制定出好的作业顺序。
    3)标准手持:指工序内持有的能够让标准作业顺利进行的最少的在制品数量。

  • 第1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EDI标准,为什么EDI的标准会是实现EDI的关键?

    正确答案: 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是能成为目前为止最为成熟和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其根本原因在于标准的国际化,标准化是实现EDI的关键环节。早期的EDI标准,只是由贸易双方自行约定,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出现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最后形成了统一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出现,大大地促进了EDI的发展。随着EDI各项国际标准的推出,以及开放式EDI概念模型的趋于成熟,EDI的应用领域不仅只限于国际贸易领域,而且在行政管理、医疗、建筑、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可见EDI的各项标准是使EDI技术得以广泛应用的重要技术支撑,EDI的标准化工作是在EDI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DI标准体系是在EDI应用领域范围内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它由若干个分体系构成,各分体系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补充的内在联系。但是EDI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将随着EDI技术的发展和EDI国际标准的不断完善而将不断地进行更新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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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采购人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正确答案: 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均需依法向社会公布,采购标准应在采购前公开,并且成为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共同依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提高,否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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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

    正确答案: 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这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成果。在党章中充分肯定这一成果,对今后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继承和创新的统一,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的统一,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既适应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特点,又为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具体思想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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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标准作业的三个要素是什么?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1)生产节拍:简称节拍,是指应该用多长时间、即几分几秒生产一个部件或一件产品的目标时间值。它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由生产台数和运转时间决定的,
    2)作业顺序:指作业者能够最为安全且又效率最好地生产合格品的作业顺序。它是实现高效率的重要保证。
    作业顺序有好坏之分,好的作业顺序是没有多余的无用动作的作业顺序,因此是效率最高的作业顺序。只有深入生产现场进行仔细观察,认真分析作业者的每一个动作,把手、足、眼的活动分解,使其做到动作最少、路线最短才能制定出好的作业顺序。
    3)标准手持:指工序内持有的能够让标准作业顺利进行的最少的在制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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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正确答案: 实践标准问题是哲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有的把感觉经验作为标准,有的把理性作为标准。马哲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认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性质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认识。要判断主客观是否相符,必须使主客观相对照和比较。能够把主客观联系起来并加以对照比较的只能是实践。实践是联系和沟通主客观的桥梁,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它能把正确的理论变成现实,从而用实践的结果来证明认识的真理性。
    实践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逻辑证明是论证真理的手段。如果没有逻辑证明的帮助,就不能以具体实践去充分证实或驳倒某个理论原理。逻辑证明是实践检验的逻辑补充,不能代替实践标准。逻辑证明所使用的前提、概念、原理、规则等都必须经实践检验。因此,不能夸大逻辑证明的作用而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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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真理及其标准?

    正确答案: 无论在什么时代及地区始终都存在的这个规律叫做真理(真理遍一切处,永不会改变)。真理的标准是,不受年代和地区的限制始终如一的存在着。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真理本身是发展的,是进步的,是深入和深化的,是从感性到理性的,是一个螺旋式的上升。而这种现实不仅是表现在对真理本身的理解上,也表现在对真理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上。
    真理是人的主观认识与被认识的客观对象相符合的理论体系或理论系统。
    真理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义、存在问题的时候无法绕过的概念。许多哲学家都自诩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称自己的观点是真理。探求真理可能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地区别真理与谬误,始自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之路”与“意见之路”的区别:“真理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这也是对真理最通俗的描述。第一次对真理进行哲学思考的是亚里士多德,近世几乎所有真理理论都可以追溯到他。《形而上学》中记述了他的名言:“是什么说不是什么,不是什么说是什么,这是假的;是什么说是什么,不是什么则说不是什么,这是真的。”
    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确立,同时也正确地解决了真理标准问题,认为人类的全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想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使主观认识客观化,从而使思维真正与客观现实紧密联系起来,能够加以比较;只有实践获得了预见的成果,才能证明人们的思维与它所反映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合。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方式能够对“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现实”这一问题给予根本可靠的回答。实践作为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在其中的作用。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实践的指导思想,又是理解和表达实践成果的必要条件。但是逻辑证明并不能脱离或代替实践。逻辑本身是实践亿万次重复的结果,逻辑方法和作为逻辑推论前提的判断,其真理性也要靠实践来确证。因此,实践高于逻辑证明,归根结柢只有实践才是真理的唯一标准。辩证唯物主义强调,逻辑分析的每一步都要用事实,即通过实践来检验。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唯有实践才是真理的标准,舍此无他;实践最终能够检验出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从而确保人对世界的认识的可靠性和不断发展。这是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无可否认的根本性质,即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同时,实践又是具体地历史地发展着的,每一特定条件下的实践都会有自己的社会历史局限性。因而,实践对认识的每一次具体的检验又都具有局部的、未能最终完成的性质,这就是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矛盾,是在人类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地解决的,这也决定和推动真理不断从相对走向绝对(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列宁关于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辩证统一的论述,深刻地揭示了这种意义:“在这里不要忘记,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列宁选集》等2卷,第142页)。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有着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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