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做法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是()。A、厕所内吸烟B、办公室内不戴安全帽C、车间内休息时摘下安全帽D、领导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和工作场地

题目
下列做法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是()。

A、厕所内吸烟

B、办公室内不戴安全帽

C、车间内休息时摘下安全帽

D、领导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和工作场地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下列做法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下列哪些是违反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秩序的行为?

    A.不按规定办理船舶登记

    B.不按规定装运危险货物

    C.不按规定排放机舱污水

    D.A、B、C都是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某钢铁公司要建一个厂房,选定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建,并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公司没有相关资质,在施工当中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A.钢铁公司将建设项目发包给甲公司违反规定
    B.钢铁公司已经与甲、乙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因此事故发生后钢铁公司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C.钢铁公司与乙公司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D.钢铁公司需要对甲、乙公司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答案:B
    解析: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第3题:

    某钢铁公司要建一个厂房,选定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建,并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公司没有相关资质,在施工当中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A:钢铁公司将建设项目发包给甲公司违反规定
    B:钢铁公司已经与甲、乙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因此事故发生后钢铁公司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C:钢铁公司与乙公司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D:钢铁公司需要对甲、乙公司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答案:B
    解析:
    《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主体,在建筑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所以应当负有安全责任。

  • 第4题: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与客户约定按委托资产额的2%收取管理费,资产管理业绩收益率超过30%的,超出部分的收益,按5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对于上述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符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规定
    B.违反禁止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规定
    C.符合规定,约定有效
    D.不构成保本保底的约定

    答案:C,D
    解析: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可以与客户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可以约定基于资产管理业绩收取相应的报酬。

  • 第5题:

    某钢铁公司要新建一个厂房,选定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建,并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公司没有相关资质,在施工当中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钢铁公司将建设项目发包给甲公司违反规定
    B.钢铁公司已经与甲、乙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因此事故发生后钢铁公司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C.钢铁公司与乙公司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D.钢铁公司需要对甲、乙公司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答案:B
    解析: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