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题目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裁定中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哪一人民法院审理?(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D.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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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自首?( )

    A.甲某伙同他人盗窃使用中的电缆被抓获归案。在羁押审查期间,甲某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盗窃某工厂仓库内的电缆的犯罪事实

    B.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在被公安机关通缉期间,甲某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刑

    C.甲某犯罪后自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

    D.甲某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审查,期间,甲某还交待了和自己一同盗窃的共犯乙某,并带领公安人员到乙某家中,将乙某抓获


    正确答案:AB
    解析:A项,虽然两罪都是盗窃电缆,但盗窃使用中的电缆,构成破坏公用通信设施罪,盗窃仓库的电缆构成盗窃罪。属于异罪,因此构成特殊自首。B项中,甲投案后又逃跑,但逃跑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如果是被公安机关抓回的不成立自首,因此B项成立自首,C选项不成立自首。D项属于协助抓获同案犯的立功,也不属于自首。

  • 第2题:

    孙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造,确有悔改表现,于是监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 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 乙县公安机关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 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 审判。该案中,应当由哪个机對歆销原来的假释裁定?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甲市监狱
    D.乙县公安机关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356条。

  • 第3题:

    1、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对本案进行管辖的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 第4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 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 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 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 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 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

  • 第5题:

    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对本案进行管辖的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丙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