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乙省修高速做了环境环评,后来道路拓展到丙省需要再做环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重新做环评B.在原来环评基础上补充C.未做环评不得开工D.新环评交丙省环保部门审核

题目
甲省乙省修高速做了环境环评,后来道路拓展到丙省需要再做环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重新做环评

B.在原来环评基础上补充

C.未做环评不得开工

D.新环评交丙省环保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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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位于甲省的某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欲移至乙省某地填埋,途经丙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向甲省环保部门申请,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B、 向乙省环保部门申请,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C、 向乙省环保部门申请,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D、 向甲省环保部门申请,经乙省环保部门同意

    答案:D
    解析: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忙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选D

  • 第2题:

    位于甲省的某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欲移至乙省某地填埋,途经丙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甲省环保部门申请,经乙省环保部门同意
    B.向甲省环保部门申请,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C.向乙省环保部门申请,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D.向乙省环保部门申请,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答案:A
    解析: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根据规定,固体废物转移出省程序为向移出地环保提出申请并获批准。该批准应经得接受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因此,A 是最恰当项。

  • 第3题:

    位于甲省的某项目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经协商可转移至乙省某地填埋,但需要途经丙省辖区。关于该固体废物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B、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乙省环保部门同意
    C、应当向乙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D、应当向丙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答案:B
    解析:
    教材P202
    【知识点】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 第4题:

    位于甲省的某项目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经协商可转移至乙省某地填埋,但需要途经丙省辖区。关于该固体废物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B、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乙省环保部门同意
    C、应当向乙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D、应当向丙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

  • 第5题:

    位于甲省的某项目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经协商可转移至乙省某地填埋,但需要途经丙省辖区。关于该固体废物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真题

    A、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B、应当向甲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乙省环保部门同意
    C、应当向乙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丙省环保部门同意
    D、应当向丙省环保部门报告并经甲省环保部门同意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